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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道篇第十二
有乱君,无乱国;有治人,无治法,羿之法非亡也,而羿不世中;禹之法犹存,
而夏不世王。故法不能独立,类不能自行;得其人则存,失其人则亡。法者、治之
端也;君子者、法之原也。故有君子,则法虽省,足以遍矣;无君子,则法虽具,
失先后之施,不能应事之变,足以乱矣。不知法之义,而正法之数者,虽博临事必
乱。故明主急得其人,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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