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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8 卷 志第四十二 食货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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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第四十二 食货二 租庸调之法,以人丁为本。自开元以后,天下户籍久不更造,丁口转死,田亩 卖易,贫富升降不实。其后国家侈费无节,而大盗起,兵兴,财用益屈,而租庸调 法弊坏。 自代宗时,始以亩定税,而敛以夏秋。至德宗相杨炎,遂作两税法,夏输无过 六月,秋输无过十一月。置两税使以总之,量出制入。户无主、客,以居者为簿; 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商贾税三十之一,与居者均役。田税视大历十四年垦田 之数为定。遣黜陟使按比诸道丁产等级,免鳏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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