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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权与人权
――中国妇女的三千年路
柏杨说:在中国历史上,妇女曾受到许多迫害,如今则是妇女觉醒了之后适应困难
的时期。我们应该把建立女权,扩大到建立人权。仅仅争取女权,很难得到,即使得到,
也很有限。
许多人赞成我们的母亲、祖母,或祖先时代的女权运动,却不赞成今天的女权运动。
事实上每一个时代都有新的问题产生,需要去面对和克服。妇女节的前夕,本刊邀请了
作家柏杨先生在读者午餐会上,就“女权与人权”,发表演讲,他从历史的观点,对中
国妇女地位的演进和今日的处境,作了精辟的分析。
以下是演讲的全文――
《妇女》杂志给我的题目是“女权与人权”,现在就这个题目说说我的意见,请大
家指教。我记得两个故事,我小的时候,故乡兵荒马乱,家中常常只有我和嫂嫂、婶娘
和其他小孩子,这时外面若有人敲门问:“家里有没有人啊?”我的嫂嫂或婶娘就会回
答:“没有人,请改天再来!”当时我心里想,难道嫂嫂、婶娘和小孩子们不是人吗?
但我知道她们实质上的意思是说:“家里没有男人,只有女人。”女人不是人,所以没
有开门跟你打交道的权利和义务。
另外一个故事是从书上看来的:有一个人生了孩子,邻居向他道贺说:“你生了个
儿子,恭喜恭喜!”他说:“不是儿子,是女儿。”邻居很不好意思地说:“也罢!”
这时正好街上来了一顶轿于,由四个男子抬着一位官太太,主人说:“你看,四个恭喜,
抬了一个也罢。”从前人生下女孩,放在瓦片上,叫“弄瓦之喜”,生了男孩子,放在
玉上,叫“弄璋之喜”。由这些例于可以看出女人的地位非常卑贱,即使是四个“恭喜”
抬了一个“也罢”,那个“也罢”之所以能坐在轿子上,也不是因为她本身的能力,而
是因为另外有个“恭喜”,如果另外那个“恭喜”不是官的话,她也坐不成轿子。
男女分工
从什么时候开始,妇女的地位这样低落呢?从什么时候开始,女人比较不值钱,男
人比较值钱呢?就我们所知,这种现象,至少有五千多年之久。我们可以把这个过程,
分成若干时期。人类在初民的社会中,男女是一样的,在初年部落中,不是个别的婚姻,
也不是家庭的婚姻,而是部落的婚姻。我这一个部族的女孩子,整个嫁给你的部族所有
的男孩子,我的部族的男孩子,同样娶其他部族的所有的女孩子,在这种情况之下,女
人和男人应该是地位平等的。
我们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有了不平等,我们只知道它的原因,主要是因为战争,
上帝赋予男人和女人的不同之处,是体力上的差别。我们常听到丈夫打太太的事,很少
听到太太打丈夫。当然也有,去年报载,高雄有一个太太当街把她丈夫打得痛哭流涕,
不过这是少数。有人说,太太比较好心肠,不想打丈夫,恐怕不见得。有时候太太把丈
夫恨得会在碗里下毒药,但是她没有打他,因为打不过他,这是体力的不同。男人因为
体力比女人强壮,所以不得不扮演一个残忍、凶暴的角色,那就是作战。是不是女人比
男人心地要慈爱祥和一点,我们不知道,不过我们知道在战场上需要残忍凶暴。许多女
人看见血就会发抖,这种人在战场上只有替她的国家带来灾难。因为男人要作战,要防
卫野兽天灾,所以男人担当了另外一种职务――家庭以外的职务,使女人可以安心地生
活在洞穴、树上、房屋之中。
除了战争这个原因之外,第二个原因就是生儿育女,世界上所有的动物,以人类最
为脆弱,因为人类的幼年期间最长。一只羊、一只狗生下来,很快就能自立,只要母亲
将它身上的血迹舔去,风一吹,它的骨骼就开始硬朗,就可以站起来,自己跑去吃奶。
只有人类的幼年期太久、太弱,凡是有儿女的人都看过自己怀抱中的小孩,简直随时随
地都可以被毁灭。因为分工的关系,这生儿育女的工作就由妇女来负责,女人因此就进
到家里,男人就走到野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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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迫害妇女时期
按说这个分工应该是很好的,是一种合作,但这是一种在不平等条件之下的合作,
男人仗着自己强大的体力,组织了一个社会。有社会就有政府,有政府就有法律,有法
律就有男尊女卑的理论。这种理论,至少在公元前十二世界、周王朝的初年,已经确立。
中国最古老的书籍之一的《礼记》,就规定女人有三从:在家应该听的话(没有说应该
听母亲的话);结婚后应该听丈夫的话;尤其可哀的是,丈夫死了,要听儿子的话。这
种观念早就有了,不知道已在社会上流行了多少年,不过一直到公元前十二世纪的时候,
才凝结出一个体系,作为男尊女卑的理论基础。假定我们说中国妇女的命运,至迟从公
元前十二世纪就开始倒楣的话,也并不能说是大错。所以公元前十二世纪开始,可说男
人迫害女人的时期。
这个时期长达八百多年之久,到了一世纪九○年代,开始出现更特别的现象。个人
或群体,受到迫害,多少会产生一种反抗的自觉意识,被迫害的人有了这种意识的话,
对掌权的人,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有一部影片,可能是《宾汉》,片中一个奴隶对某
个问题发问,判断很正确,他的主人马上把他绑起来要杀他,别人问为什么,他的主人
说:“有思考的奴隶是危险的。”奴隶必须安于命运,如果不安于命运,就会想到为什
么要受这么多苦。这是一个火花、一粒种子,会给既得利益分子,带来很大灾害。同样
地,妇女受到这样大而长久的迫害,妇女本身会有自觉,假定妇女自觉的话,不但对男
人是很大的威胁,对妇女本身也是很大的震荡,尤其是在一、二世纪的时候,那时皇宫
中,皇帝有四万多个妻子,包括皇后、小老婆群、宫女。这么多妻子,每个人看一眼都
会把皇帝累死,更别说谈情说爱了。可是站在男人的立场,却是多多益善。当时宫中的
妇女所想到的,全是怎样取悦皇帝,没有人想到自己不应该处于这个不合理的环境。男
人要想统治这个社会,必须要妇女自动自发地感觉到自己是被统治者,而且以被统治、
被玩弄为荣,这样,男人的权力才能稳固。
女人迫害女人时期
于是,妇女界中出来一个人――有名的班昭,她写了一篇文章《女诫》。这篇文章
字数很少,只有一千六百字,可是已经够了,她站在妇女的立场,不是呼吁妇女觉醒,
而是呼吁妇女肯定自己是男人奴隶的地位。在这一千六百字里,她特别强调妇女最重要
的事情是应该自卑,承认女人是天生被男人欺负、虐待的,假定你不知道这一点,或反
对这一点,你就是叛徒。其次她说,妇女天生是弱者,没有力量和男人抗衡,假定要和
男人抗衡,就是狂妄,就要毁灭。在文章的第二部分,她告诉女人怎样侍奉男人,怎样
取悦丈夫。最后她提出“妇德”、“妇容”、“妇言”、“妇工”的最高品德:“妇德”
主要的是如何捆绑自己;“妇言”是不可说冒犯男人的话;“妇容”是如何取悦丈夫,
使丈夫看到非常欢喜;“妇工”是要牛马般地干活儿,或做针线,或下田。这时期可说
是女人迫害女人的时期,使女人肩膀上的枷锁更为沉重。
在这个期间有两件事情开始流行,对女人造成最大的伤害,深入骨髓。第一个是古
时已有、现在更盛的纳妾制度,使很多女人有同一个丈夫。这本来不是一件不可思议的
事,也不是一件羞耻的事,尤其当古代部落战争,杀伤厉害,部落中的男人大量减少时,
女人们能得到三分之一、四分之一,或十分之一的丈夫,比一点也得不到要好些。在部
落时代或部落战争中,这件事并不被认为是不道德的,但是一旦成为一种迫害的理论根
据,妇女就受到很大的羞辱。
发生在这个时期的第二件事是妇女缠足。我实在不了解中国传统文化中为什么会发
生缠足的事,为什么中国女人甘愿把自己弄成残废?为什么中国男人要歌颂三寸金莲?
这两件事发生后,使妇女的悲惨地位,更加确定。而使妇女悲惨的地位更加确定的力量,
是妇女自己迫害妇女,而不是男人迫害妇女。一个现象一旦到了内部发生问题的时候,
这才是真正的问题,妇女自己甘心情愿地作马牛,受人管辖,就造成了严重场面。各位
都很羡慕的神仙眷属是《浮生六记》中的沈三白和芸娘,他们夫妇间非常美满。但不知
道你注意到没有,芸娘第一件考虑的事是为丈夫娶个姨太太,假定芸娘不考虑这件事、
不允许这种事的话,恐怕婚姻就不见得那么幸福了。一个女人一理甘愿放弃自己的权利,
那是男人最欢迎的,因为不需要男人来压迫,她自己已经变成很理想的奴隶了。
更可怕的迫害时期
女人到了这般田地,在中国历史上还不是最悲哀的时候,到了十一世纪宋王朝中叶,
理学兴起,对女人的迫害,更加严厉。公元前十二世纪男人就有经典规定女人没有地位;
到了一世纪,女人也挺身而出说:“是的,我们承认我们不如男人,心甘情愿地盼望男
人来鞭打我们,管理我们。”到了十一世纪,理学开始,圣人出面。圣人一出面,事情
就不好办了,因为圣人跟老虎屁股一样,是不可以碰的。理学大师的圣人程颐,曾发出
“男人可以休妻,女人不可以离婚”的指示,这绝对不是平等的标准。我们看朱买臣休
妻“马前泼水”的故事,他的太太想和他离婚,但是太太不能这样要求,只能要求他把
她“休”掉,她不能与丈夫站在平等的地位,即使她不要丈夫,也得在形式上表示丈夫
不要她――也就是男人可以离婚,女人不能离婚。太太死了好像墙上的泥皮掉下来,随
时可以补上去;丈夫死了却是失去了“天”,不可以再嫁。这是圣人讲的,没有人敢反
抗。
另外一位圣人朱熹的名言是:“饿死事小,失节事大”。曾经有人问朱熹,假使一
个寡妇非常贫苦,是不是可以再嫁?朱熹说:不可以借口贫苦而再嫁,因为饿死是件小
事,失节是件大事。
《儒林外史》一开头讲的故事是,一个五六岁的女孩,她的未婚夫死了,她的父亲
就把这小女孩关在房子里,小孩不懂事,一直叫饿,妈妈哭成一团,爸爸就是不让她吃
东西,因为饿死事小,失节事大。感谢上帝,朱熹已经死了,不然的话,我们要把他捉
住,教他饿死一下,看看哪个事大?一个人能看到一个妇女或他自己的女儿,辗转在破
床上,活活饿死而无动于衷,还认为那是“借口”,是应该的,真是禽兽行径。
从十一世纪到十九世纪末叶,漫长的九百年,是中国妇女最悲惨的时期,可称为更
可怕的迫害时期。从男人的迫害,女人自己的迫害,到圣人的迫害、政府法令的迫害,
使女人不仅没有地位,在十九世纪以前,可以说是一种最可怜的动物,随时随地被人虐
待、玩弄、羞辱、杀戮。
中华民国的建立使妇女地位提高
妇权运动的第五个时期,应该是从二十世纪初,一直到现在,也许还要再延后若干
年。中华民国的成立,使妇女的地位实质上向前跃进,国民政府颁布了很多法律,使妇
女的地位有了很大的突破,例如取消纳妾制度。我们常讥笑美国人离婚快,认为美国人
容易离婚,中国人不容易离婚,其实都一样:美国没有纳妾制度,必须离婚,不离婚就
会闹出人命;中国因为有纳妾制度,可以妥协,美国社会,国家下面,就是家庭,他们
重视家庭,事实上超过中国人万倍以上,所以不允许两妻并存。中国人对家庭并不重视,
很多人下班以后云游四方,东窜窜、西窜窜,就是不回家。因为中国社会比较复杂,人
际关系也比较复杂。外国人下班必须回家,固然也有人去酒吧,但是少数。中国社会纳
妾制度终于在二十世纪取消了。
国民政府也明令规定不准妇女缠足。现在各位一定和我一样,永远不了解为什么女
孩子要把脚缠起来。在我少年时代,比我稍大的妇女,像我的姊姊、姑母、阿姨等,全
都是缠足的。记得我有一位堂兄,是高级师范毕业,在我们那一带是个绅士,他娶亲惟
一的条件就是要新娘子天足,结果在附近几个县都找不到一个天足的女孩子。我小的时
候,县政府派很多女学生担任“放足委员”,到各县去宣传不能再给女孩子缠足啦,已
经缠足的要放开,结果被乡里的人打出来。这些乡人有道德上的根据,有圣人的支持,
做母亲的会说:“如果我不给女儿缠足的话,我对不起我的女儿和我的良心。”
第三个最重要的突破是继承权。国民政府颁布的法令中规定,女孩子可以继承财产,
这是破天芦的一件大事。中国五千年来的传统文化中,女人不算人,没有继承权,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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