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书签
卷十二 告子章句下
<< 上一章节 下一章节 >>
卷十二 告子章句下 凡十六章。 任人有问屋庐子曰:“礼与食孰重?”曰:“礼重。”任,平声。任,国名。 屋庐子,名连,孟子弟子也。“色与礼孰重?”任人复问也。曰:“礼重。”曰: “以礼食,则饥而死;不以礼食,则得食,必以礼乎?亲迎,则不得妻;不亲迎, 则得妻,必亲迎乎!”迎,去声。屋庐子不能对,明日之邹以告孟子。孟子曰: “于答是也何有?于,如字。何有,不难也。不揣其本而齐其末,方寸之木可使高 于岑楼。揣,初委反。本,谓下。末,谓上。方寸之木至卑,喻食色。岑楼,楼之 高锐似山者,至高,喻礼。若不取其下之平,而升寸木于岑楼之上,则寸木反高, 岑楼反卑矣。金重于羽者,岂谓一钩金与一舆羽之谓哉?钩,带钩也。金木重而带 钩小,故轻,喻礼有轻于食色者;羽本轻而一舆多,故重,喻食色有重于礼者。取 食之重者,与礼之轻者而比之,奚翅食重?取色之重者,与礼之轻者而比之,奚翅 色重?翅,与啻同,古字通用,施智反。礼食亲迎,礼之轻者也。饥而死以灭其性, 不得妻而废人伦,食色之重者也。奚翅,犹言何但。言其相去悬绝,不但有轻重之 差而已。往应之曰:‘

Search


Sha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