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书签
第 363 卷 妖怪五
<< 上一章节 下一章节 >>
卷第三百六十三  妖怪五 韦滂 柳氏 王诉 李哲 卢瑗 庐江民 扬州塔 高邮寺 刘积中 韦 滂 唐大历中,士人韦滂,膂力过人,夜行一无所惧。善骑射,每以弓矢随行。非止取鸟兽 烹灸,至于蛇蝎、蚯蚓、蜣螂、蝼蛄之类,见之则食。尝于京师暮行,鼓声向绝,主人尚 远,将求宿,不知何诣。忽见市中一衣冠家,移家出宅。子弟欲锁门。滂求寄宿,主人曰: “此宅邻家有丧,俗云,妨杀入宅,当损人物。今将家口于侧近亲故家避之,明日即归。不 可不以奉白也。”韦曰:“但许寄宿,复何害也。杀鬼吾自当之。”主人遂引韦入宅,开堂 厨,示以床榻,饮食皆备。滂令仆使歇马槽上,置烛灯于堂中,又使入厨具食。食讫,令仆 夫宿于别屋,滂列床于堂,开其双扉,息烛张弓,坐以伺之。至三更欲尽,忽见一光,如大 盘,自空飞下厅北门扉下,照耀如火。滂见尤喜,于暗中,引满射之,一箭正中,爆然有 声。火乃掣掣如动,连射三箭,光色渐微,已不能动。携弓直往拔箭,光物堕地。滂呼奴, 取火照之,乃一团肉,四向有眼,眼数开动,即光。滂笑曰:“杀鬼之言,果不虚也。”乃 令奴烹之。而肉味馨香极甚。煮令过熟,乃切割,为挚挚之,尤觉芳美。乃沾奴仆,留半呈 主人。至明,主人归,见韦生,喜其无恙。韦乃说得杀鬼,献所留之肉,主人惊叹而已。 (出《原化记》) 唐朝大历年间,有个叫韦滂的士人,膂力过人,夜间走路什么都不怕。他善长骑马射 猎,常常把弓箭带在身上走路,不仅猎取飞鸟走兽煮烤而食,就连蛇、蝎、蚯蚓、蜣螂、蝼 蛄之类,见了就吃。曾经在京城里夜行,鼓声将绝,离主人家还很远,要找个地方住下,正 不知到何处去,忽然望见市中有一个士大夫之家,搬出宅子,子弟正要锁门。韦滂上前去求 宿。主人说:“此宅邻居家有丧事。民间说,害人的杀气进宅子,会损害人和物品的。现在 我将家口在附近找地方避一避,明天就回来。我不能不告诉你。”韦滂说:“只要你让我在 这宿一夜,又能有什么害呢?杀鬼我自己去干!”主人于是领韦滂进了宅子,打开堂屋和厨 房,把床榻指给他看,吃的东西全都有。韦谤让仆人把马拴到马槽上,在堂中点上灯,又让 他到厨房做饭。吃完饭,他让仆人睡在另外的屋里,自己把床摆在堂中,打开两扇门,息了 灯,拉开弓,坐在那里等着。等到三更要尽的时候,忽然看到一个光亮,象大盘子,从空中 飞下,来到厅北门扇之下,象火一样照耀着。韦滂见了很高兴,在暗影中拉满了弓射过去。 一箭正好射中,爆炸似的发出声来,火光一抽一抽地好象在动。他连射三箭,光亮渐渐减弱 了,已经不能动了。他拿看弓直接过去拔箭,发光的东西掉到地上。韦滂喊奴仆拿火来一 照,原来是一团肉。肉的四个方向有眼,眼几次开动,就有光。韦谤笑道:“杀鬼的话,果 然不是瞎说。”就让仆人把肉煮了。肉的味道极香。煮得烂熟了,才切割,做成细末儿吃 它,更觉得香美无比,就分一些给奴仆吃,留一半送给主人。到天明,主人回来,见到韦 滂,为他的无恙感到高兴。韦滂就将杀鬼之事讲了,献上留给主人的肉,主人惊叹不已。 柳 氏 唐大历中,有士人,庄在渭南,遇疾卒于京。妻柳氏,因庄居。有一子,年十一二。夏 夜,其子忽恐悸不眠,三更后,见一老人,白衣,两牙出吻外。熟视之,良久渐近前。有婢 眠熟,因扼(“因扼”二字原阙,据明抄本补。)其喉,咬然有声,衣随手碎,攫食之。须 臾骨露,乃举起,饮其五藏。见老人口大如箕,子方叫,一无所见。婢已骨矣。数月后,亦 无他,士人祥斋。日暮,柳氏露坐纳凉,有胡蜂绕其首面,柳氏以扇击堕地,乃胡桃也。柳 氏取置堂中,遂长。初如拳如碗,惊顾之际,已如盘矣。

Search


Sha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