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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粗人”
记者先生:
关于大报〔2〕第一本上的“粗人”的讨论,鄙人不才,也想妄参一点末议:
――
一陈先生以《伯兮》一篇为“写粗人”〔3〕,这“粗”字是无所谓通不通的。
因为皮肤,衣服,诗上都没有明言粗不粗,所以我们无从悬揣其为“粗”,也不能
断定其颇“细”:这应该暂置于讨论之外。
二“写”字却有些不通了。应改作“粗人写”,这才文从字顺。你看诗中称丈
夫为伯,自称为我,明是这位太太(不问粗细,姑作此称)自述之词,怎么可以说
是“写粗人”呢?也许是诗人代太太立言的,但既然是代,也还是“粗人写”而不
可“捣乱”了。
三陈先生又改为“粗疏的美人”,则期期〔4〕以为不通之至,因为这位太太
是并不“粗疏”的。她本有“膏沐”,头发油光,只因老爷出征,这才懒得梳洗,
随随便便了。但她自己是知道的,豫料也许会有学者说她“粗”,所以问一句道:
“谁适为容”呀?你看这是何等精细?而竟被指为“粗疏”,和排错讲义千余条
〔5〕的工人同列,岂不冤哉枉哉?不知大雅君子,以为何如?此布,即请记安!
封余谨上十一月一日EE
〔1〕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二八年十一月十五日上海《大江月刊》第二期“通
信”栏。
〔2〕指《大江月刊》,文学刊物,陈望道等编辑。一九二八年十月创刊于上
海。同年十二月停刊,共出三期。关于“粗人”的讨论,指章铁民、汪静之对陈钟
凡《中国韵文通论》中认为《诗经・伯兮》是写“粗人”的说法的批评和陈的反驳。
这一讨论,原在上海《暨南周刊》上进行(见该刊一九二八年第三卷第一、二、三、
十期)。《大江月刊》创刊号载有章铁民的《〈伯兮〉问题十讲》一文,介绍了这
场争论的经过,并批评了陈钟凡的错误观点和态度。〔3〕陈先生即陈钟凡,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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