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咬嚼之余   我的一篇《咬文嚼字》的“滥调”,又引起小麻烦来了,再说几句罢。   我那篇的开首说:“以摆脱传统思想之束缚……”第一回通信的某先生〔2〕 似乎没有看见这一句,所以多是枝叶之谈,况且他大骂一通之后,即已声明不管, 所以现在也不在话下。   第二回的潜源先生的通信是看见那一句的了,但意见和我不同,以为都非不能 “摆脱传统思想之束缚……”。各人的意见,当然会各式各样的。   他说女名之所以要用“轻靓艳丽”字眼者,(一)因为“总常想知道他或她的 性别”。但我却以为这“常想”就是束缚。小说看下去就知道,戏曲是开首有说明 的。(二)因为便当,譬如托尔斯泰有一个女儿叫作ElizabethTols toi〔3〕,全译出来太麻烦,用“妥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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