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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下战略 第 11 章 塔拉基政府――温顺的羔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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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塔拉基政府――温顺的羔羊 1978年4 月的军事政变,是阿富汗自1919年独立以来发生的具有政治转折性的 军事政变。政变结果,具有共产党性质的人民民主党上台执政。4 月30日,阿富汗 人民民主党发布第一号命令:“阿富汗民主共和国革命委员会选举卓越的民族革命 活动家努尔・穆罕默德・塔拉基为革命委员会主席兼国家元首和总理。作为最高国 家行政机关,革命委员会在第一次历史性会议上一致通过如下决议:一、阿富汗根 据现行的政治体制更名为阿富汗民主共和国;二、由革命委员会选举作为最高行政 权力机关的政府。政府对革命委员会负责;三、在发布下一个公报之前,全国处于 战时状态;四、革命委员会将在最近任命革命委员会副主席、政府副首脑以及政府 成员,并且确定阿富汗民主共和国政府的总方针。所有最高国务活动和政府活动将 由革命委员会和政府的命令予以规定。” 塔拉基上台执政以后,对苏联政府感恩戴德,惟命是从,完全按照苏联的旨意 行事,彻头彻尾地倒向了苏联。当时的国际舆论评论说,“塔拉基政府所做的一切 事情都是向莫斯科倾斜”,“克里姆林宫成了阿富汗真正的主人”。 为了表示对苏联政府的感激,塔拉基等阿政府官员利用各种场合和时机大谈苏 阿友谊,将苏联吹捧为阿富汗的救世主,同时,也暴露无遗地承认苏联策划了阿富 汗政变。现仅举几例。 1978年5 月17日,阿富汗外交部长哈菲祖拉・阿明赴古巴参加不结盟协调局会 议途中在苏联停留时,就苏联阿富汗关系对记者发表谈话称:“苏联和阿富汗在60 年前建立起来的睦邻关系有助于加强国际和平与维护我们这个地区的和平。这种睦 邻关系和互利合作,过去和现在都为加强双边关系打下良好基础。阿富汗人以往从 未遇见过这种符合他们利益的睦邻关系。阿富汗人民本着这种睦邻关系的精神始终 对苏联人民怀着友好感情。我相信,在我们两国关系中,将永远不会出现分歧。” 1978年7 月17日,塔拉基在接见科威特记者时说:“……自从十月革命以来苏 联一直是我们的朋友,井且将来还是我们的朋友。苏联率先正式承认了阿富汗的独 立。苏联过去和现在都是第一个不附加任何条件和无私给予阿富汗经济和技术援助 的国家。它是第一个正式承认1973年7 月17日阿富汗共和国的国家,也是第一个承 认1978年4 月阿富汗民主共和国的国家。” 1978年7 月11日,塔拉基在喀布尔会见由塔吉克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科学院 院长阿西莫夫率领的苏联科学院代表团时说:“阿富汗革命所以能取得胜利和发展, 是因为有苏联、苏联共产党和苏联政府的帮助和支持。作为苏联的邻邦,阿富汗民 主共和国希望能成为社会主义大家庭自然的参加者和成员。” 同日,阿富汗外长哈菲祖拉・阿明也在会见该代表团时说:“阿富汗革命是伟 大十月社会主义革命的继续,我们总是从十月革命的思想中汲取精神力量,许多阿 富汗革命者都接受过伟大的列宁著作的教育,无论是在四月革命过程中还是在革命 以后的时期,我们对苏联朋友一直是非常坦诚和亲近的。在我们困难的时候,苏联 朋友给了我们全面的帮助和支持。这是我国革命胜利的保证。苏联的经验是我们取 得成就的主要条件,我们能借助于苏联朋友的经验,感到非常荣幸。……我们对苏 联朋友没有秘密,因为我们总是用四点基本品质教育党员,这就是爱国主义。马克 思主义、苏维埃主义和国际主义。” 1978年7 月24日,阿富汗新任驻苏联大使在会见苏联外交部副部长科尔科时说: “苏联是十月革命的故乡,正是在十月革命思想的直接影响下,阿富汗才完成了全 国的民族与民主革命,才使政权转到了人民手中。苏联和阿富汗一直是友好睦邻国 家,而现在则要成为兄弟的和全面合作的国家。无论是在国内还是在国际上,阿富 汗人民民主党都将按照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原则开展工作。” 1978年5 月9 日,塔拉基向全国发表广播讲话,宣布了阿富汗新政府的内外政 策(即30条纲领),同苏联的内外政策如出一辙。具体内容如下:“国内政策方面: 为了解决与消除经济落后,建立独立的民族经济,加快经济发展速度,提高人民生 活水平,需要尽早地进行下列根本性的社会和经济改革:一、为了农民的利益实行 民主土地改革,开垦贫瘠土地,扩大和改善灌溉系统,解决牧场问题。 二、废除封建和封建时期以前的旧关系。 三、为了人民的利益和国家的民族利益,在国内外贸易方面采取措施和必要行 动。 四、通过科学的规划和建立对国家自然资源的有效主权来加强公营的经济部门。 五、使国家机器中的社会生活民主化。 六、民主解决民族问题。 七、在各个领域包括经济、政治、文化和意识形态等方面抵制殖民帝国主义的 新影响以及与此有关的东西。 八、清除国家机器中的反革命、反民主分子和反对我国人民利益的分子,建立 一个健全的民主国家行政系统来为人民服务。 九、加强和建设保卫革命和革命成果的阿富汗民主共和国民族解放军;保证爱 国官兵的正当权利,使他们同一切爱国者一起参加国家的政治、社会活动。 十、为了人民的利益确保民主,保证民主权利和自由,实现阿富汗人民,包括 工人、农民、官兵、手工业者、知识分子、爱国僧侣、劳动游牧民、中小资产阶级 及民族企业家在内的经济需要和职业要求。 十一、在一切领域颁布和实施民主法律,废除一切同四月革命的愿望和原则相 抵触的法律和条例,并解散一切这样的机构。 十二、保证妇女在一切社会、经济、政治、文化和民权方面同男子权利平等。 十三、民主解决游牧民问题。 十四、保护国内工业和生产不受国外产品的竞争,鼓励、保护、控制和指导私 人在工业和中小企业中的投资。 十五、扩大同友好国家的经济关系和技术合作,吸引他们无条件的信贷,加速 我国的经济发展速度。 十六、为了生产、教育、保健、建设和公共福利,重新研究国家预算的收支。 十七、重新研究我国的税制,减少间接税,增加直接分级税。 十八、为了人民的利益,把物价固定控制在必要的水平上。 十九、保证所有的学令儿童普遍受到强制的免费小学教育,创造一切必要的条 件开展扫除文盲活动。 二十、扩大中等、高等和职业学校的免费教育,以便培养我国经济发展需要的 学术和专业干部。 二十一、建立先进的民族文化体制。 二十二、保证免费医疗,在卫生保健事务中终止违反社会利益的买卖活动,积 极预防各种疾病,扩大预防和治疗工作。 二十三、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各种类型的专制和暴政、失业和文盲、贿赂和文 牍主义、囤积居奇、高利贷和走私活动,开展反卖淫、赌博、酗酒和吸毒运动。 对外政策方面:阿富汗民主共和国政府同邻国、本地区和世界各国的关系虽然 是建立在他们怎样对待我国的民主民族革命的基础上的,但是阿富汗民主共和国执 行以下对外政策方针:二十四、根据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奉行不结盟、中立、独立 与和平的政策。 二十五、同所有邻国建立睦邻、友好和合作关系,巩固、扩大并全面发展同我 们伟大的北方邻国苏联的友好关系,发展同印度的友好关系,确保同伊朗、巴基斯 坦和中国的友好关系。按照普什图族和俾路支人自己的意志,根据历史背景,通过 政治会谈来解决同巴基斯坦之间的分歧。 二十六、努力维持世界和平,巩固本地区的和平,为争取普遍裁军,首先是要 防止核武器扩散而努力。 二十七、支持亚洲、非洲和拉丁美洲的民族解放运动,支持反对新老殖民主义 和帝国主义的斗争。 二十八、支持阿拉伯各国人民要求把他们的领土从色列的统治和侵略下解放出 来的正义权利,支持巴勒斯坦人的权利,包括建立一个独立的巴勒斯坦国的权利。 二十九、支持南部非洲人民和爱国力量反对种族歧视和种族隔离的斗争。 三十、尊重并遵守世界人权宣言和联合国宪章。” 根据上述三十点纲领,塔拉基在对内政策方面主要是按照苏联的模式“进行根 本性的社会和经济改革”,其采取的重大措施是实行土地改革。 1978年7 月,塔拉基政府颁布了关于废除贫苦农民债务问题的“第六号法令”。 法令规定:无地农民的高利贷债务及利息一律予以废除;占地在2 公顷以下的贫苦 农民不再支付利息,而且地主和高利贷者还必须在1978年秋收后将借债抵押的土地 还给农民。 1978年11月30日,塔拉基政府颁布了关于土地改革的“第八号法令”。法令规 定:每户拥有土地的最高限额为6 公顷一等地,超过限额的土地由国家没收,然后 再无偿地分给无地农民;原属王室和国家的土地除国营农场占用者外也无偿分给农 民;农民自己直接参加土改的整个过程,政府农业部改名为“农业和土地改革部”, 下设土改中心管理局。各省、县均成立起监督作用的人民委员会。为防止分配给农 民的土地被人侵夺,法令规定已分土地禁止典押、租赁和出售;国家对力量单薄的 贫苦农民发放贷款和提供其他帮助。法令还宣布,土改的目的是消灭落后的剥削制 度,提高农业生产,巩固工农联盟,加强人民团结,以利于建设一个没有阶级对抗、 没有剥削的社会。 除了实行土地改革外,塔拉基对内采取的主要政策还包括没收王室财产;建立 工会、妇女、青年组织等。 在对外政策方面,塔拉基政府虽然在其三十点纲领中宣布“同所有邻国建立友 好睦邻关系”,但实际上只是重点同苏联发展关系。至1978年底,双方关系达到高 潮。1978年12月4 ~7 日,塔拉基率庞大的政府代表团访问苏联,受到苏联的热烈 欢迎。访问期间双方发表的联合公报指出:“阿富汗四月革命的胜利和阿富汗民主 共和国的建立,为进一步发展和加强两国之间的友好关系与卓有成效的合作创造了 崭新的良好条件。 双方高度评价苏联一阿富汗经济和科学技术合作的水平,指出这种合作充满了 新内容,具有越来越稳定的长期的性质。双方表示共同关心进一步扩大经济、科学 和技术等各领域的互利合作。苏联方面满足阿富汗方面的愿望,宣布在阿富汗制定 第一个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计划方面准备给予援助。 双方满意地指出,苏联一阿富汗的贸易关系在顺利发展,苏联和阿富汗都希望 尽量扩大以平等、互利原则和最惠国待遇为基础的贸易。 双方指出,苏阿在文化、教育、体育、卫生方面的联系得到良好发展,今后必 须加深和完善这种联系。双方还表示,促进扩大两党、两国和社会团体之间的双边 合作和接触以便更深人地了解两国人民的生活、劳动、经验和成就。 塔拉基代表阿富汗人民民主党中央、阿富汗民主共和国政府和人民对苏共中央、 苏联政府、苏联人民和勃列日涅夫本人表示深切的谢意,感谢对阿富汗民主共和国 为建设新生活所给予的积极而全面的支持。 苏联领导人指出,苏联人非常关心地注视着在阿富汗民主共和国进行的社会经 济改革,准备今后仍将大力援助友好的阿富汗人民建设以正义和平等为基础的新社 会。 在就一些重大国际问题交换意见时,双方指出苏联和阿富汗民主共和国对广泛 的国际问题的观点是吻合的,重申一贯忠实于争取各国人民的和平与安全、争取全 面彻底裁军、争取国际缓和的斗争事业。” 塔拉基此次访问苏联最大的成果是同苏联签订了《苏联和阿富汗友好睦邻合作 条约》,使阿富汗真正成为“社会主义大家庭”成员。条约内容如下:苏维埃社会 主义共和国联盟和阿富汗民主共和国,重申忠于1921年和1931年签订的苏联一阿富 汗条约的宗旨与原则,上述两个条约为苏联和阿富汗两国人民的友好睦邻关系奠定 了基础,并符合两国人民根本的民族利益。 希望大力加强两国的友谊与全面合作,满怀决心发展苏联和阿富汗两国人民的 社会和经济成就,维护两国人民的安全与独立,坚决主张团结一切为和平、民族独 立、民主和社会进步而斗争的力量。 表示决心促进巩固亚洲及全世界的和平与安全,为发展亚洲国家之间的关系和 加强卓有成效的互利合作作出自己的贡献,认为进一步加强其相互关系的条约法律 基础具有巨大意义。 重申忠于联合国宪章的宗旨与原则,决定缔结此友好睦邻条约,并议定如下: 第一条、缔约双方郑重声明,决心加强与加深两国之间的牢不可破的友谊,在平等、 尊重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互不干涉内政的基础上发展全面合作。 第二条、缔约双方将努力加强和扩大双方互利的经济和科学技术合作。为此, 它们将发展和加深在工业、运输、邮电、农业、利用自然资源、发展动力工业这些 领域以及其他经济领域中的合作,协助培训本国干部和制定发展国民经济的计划。 双方将根据平等、互利和最惠国待遇的原则扩大贸易。 第三条、缔约双方将促进发展在科学、文化、艺术、文学。教育、卫生、报刊、 广播、电视、电影、旅游、体育等领域中的合作和经验交流。 双方将促进扩大国家权力机关、社会团体、企业、文化科学机构之间的合作, 以便更深人地了解两国人民的生活、劳动、经验和成就。 第四条、缔约双方本着睦邻友好传统和联合国宪章精神,将为保障两国安全、 独立和领土完整而进行磋商,经双方同意后采取相应措施。 为了加强缔约双方的防御能力,双方将在它们缔结的相应协定的基础上继续发 展军事领域内的合作。 第五条、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尊重阿富汗民主共和国奉行的、作为维护 国际和平与安全的重要因素的不结盟政策。 阿富汗民主共和国尊重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奉行的旨在加强同所有国家 与人民友好合作的和平政策。 第六条、缔约双方各自郑重声明,它不参加旨在反对缔约另一方的军事联盟或 其他联盟,不参加旨在反对缔约另一方的任何国家集团以及行动或措施。 第七条、缔约双方今后仍将尽一切努力来保卫国际和平和各国人民的安全,加 深缓和国际紧张局势的过程,把这种缓和扩展到包括亚洲在内的世界各地区,使缓 和体现为各国之间互利合作的具体形式,用和平手段解决国际争端。 双方将积极促进包括核裁军在内的、有效国际监督下的全面彻底裁军事业。 第八条、缔约双方将促进发展亚洲国家之间的合作,建立它们之间的和平、睦 邻和互相信任的关系,在亚洲各国共同努力的基础上建立有效的亚洲安全体系。 第九条、缔约双方将继续进行一贯的斗争来反对侵略势力的阴谋,争取彻底消 灭一切形式和一切表现的殖民主义和种族主义。 双方将相互合作并同其他爱好和平的国家合作以支持各国人民争取他们的自由、 独立、主权和社会进步的正义斗争。 第十条、缔约双方将就两国关心的所有重要国际问题彼此进行磋商。 第十一条、缔约双方声明,双方根据现行国际条约承担的义务与本条约的条款 不相矛盾,并保证不缔结与本条约不相容的任何国际协定。 第十二条、缔约双方之间可能出现的对解释和运用本条约任何条款的问题,将 通过双边方式、本着友好、互相谅解和尊重的精神加以解决。 第十三条、本条约自生效之日起有效期为二十年。如果缔约双方中之任何一方 在上述期满前六个月不表示希望停止条约的效力,则条约有效期将顺延五年,直到 缔约双方中之一方在五年期满前六个月作出书面通知希望停止条约效力为止。 第十四条、如果缔约双方中之一方在条约二十年有效期间希望在期满以前停止 条约的效力,则应在它提出停止条约效力的日期之前六个月向缔约之另一方发出关 于希望在条约期满之前停止条约效力的书面通知,才可以认为条约自根据这种方式 而确定的日期停止生效。 第十五条、本条约需经批准并于交换批准书之日起生效。交换批准书仪式将在 喀布尔举行。 对于塔拉基政府奉行亲苏路线,当时各国新闻媒体均有一些分析评论。其中, 日本《每日新闻》1978年6 月25日发表题为《阿富汗新政权正在扎实推行亲苏路线 》文章说:“阿富汗新政权正在日益加强同北面大国苏联的关系,使人感到新政权 倒向苏联多么像雪崩现象。阿富汗周围的伊朗、巴基斯坦认为有可能形成苏联和阿 富汗新轴心,并且表现出对抗的姿态。不少人担心会出现地区性冷战结构,使冷战 加剧。 塔拉基声称新政权的外交原则是‘积极的不结盟中立’,强调‘同任何国家搞 好关系’,但在5 月9 日发表的基本政策中特别高度地评价苏联是‘伟大的北方大 国’,表明了其正在奉行‘全面加强和扩大同苏联友好关系’的方针。 关于新政权的性质,塔拉基一再强调不是共产主义政权,而是民族民主政权, 但其行动纲领是以马列主义为基础的。在周围国家看来,阿富汗不久将被完全纳人 超级大国的潮水般的露骨的南下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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