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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 38 章 杀赵灭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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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章 杀赵灭口 应桂馨、武士英二犯落网后,袁世凯惶恐万状。3月29日,他密电程德全说:“连接 南方私人来电,宋案牵涉洪述祖,是否确实,究何情节,宜速查复,以为凭核。”接着, 他又电催程德全报告“证据”,以谋对付办法。他的机要秘书张一麟也多次密电程德全, 要他把牵涉中央的证据向英厅索取,派人送京,并特别叮咛说:“可不作正式报告。” 但是,袁世凯当时还不能完全控制江苏和上海一带。 4月16日、17日,上海公共租界会审公堂先后将应桂馨、武士英二犯解交上海地方当 局。18日,公共租界会审公堂又将英、法总巡在应犯家中搜获的凶器五响手枪1支,密电 码3本,封固函电证据2包,皮箱1个移交上海地方当局。公共租界捕房总巡也当堂移交在 应犯家内搜获的函电证据5包。这些罪证都由程德全、应德闳同上海地方检察厅长陈英检 查验收。经过整理后,将有关紧要各证据共同盖印,并拍照片。在孙中山和黄兴的强烈 要求下,4月25日,程德全、应德闳不得不将查获的函电证据公诸于世。其中最重要的有 以下各件: 1913年1月14日,赵秉钧致应桂馨函中有:“密码送请验收,以后有电直寄国务院可 也”等语,外附密码1本,上注“国务院‘应’密”。 1月25日应致赵秉钧电:“国会盲争,真相已得,洪(指洪述祖)回面详。” 2月1日,洪述祖致应桂馨函:“大题目总以做一篇激烈文章,方有价值也。” 2月2日,应致赵秉钧电:“孙、黄、黎、宋运动激烈,民党忽主宋任总理。已由日 本购孙、黄、宋劣史,……用照辑印10万册,拟从横滨发行。” 同日,洪致应桂馨函:“紧要文章已略露一句,说必有激烈举动。弟(指应)须于 题前经电老赵,索一数目。” 2月4日,洪致应函:“冬电到赵处,即交兄手面呈,总统阅后颇色喜,说弟颇有本 事,既有把握,即望进行。” 2月8日,洪致应函:“宋辈有无觅处,中央对此似颇注意。” 2月12日,洪致应电:“来函已面呈总统、总理阅过,以后勿通电国务院,因智(赵 秉钧字智庵)已将应密本交来,恐程君不机密,纯令兄(洪自称)一手经理。” 3月10日,应桂馨致洪述祖电:“八厘公债,在上海指定银行,交足六六二折,买3 50万,请转呈,当日复。” 3月13日,应桂馨致洪述祖函:“《民立》记遁初在宁之演说词,读之即知近来势力 及趋向所在矣。事关大局,欲为釜底抽薪法,若不去宋,非特生出无穷是非,恐大局必 为扰乱。” 同日,洪述祖致应桂馨电:“‘川’密‘蒸’电已交财政总长核办,债止六厘,恐 折扣大,通不过。毁宋酬勋,相度机宜,妥筹办理。” 3月14日,应桂馨致洪述祖电:“梁山匪魁(指宋教仁),四出扰乱,危险实甚,已 发紧急命令,设法剿捕之,转呈候示。” 3月18日,洪复应电:“寒电立即照办。”次日又电:“事速照行。” 3月21日凌晨2时,武士英刺杀宋教仁后不到4小时,应致洪述祖电:“24分钟所发急 令已达,请先呈报。”同日又电:“号电谅急,匪魁已灭,我军无一伤亡堪慰,望转呈。” 3月23日,洪述祖致应函:“号、个两电悉,不再另复。 鄙人于4月7日到沪。” 这些确凿的宋案证据公布后,舆论哗然,证据再明白不过地暴露了袁世凯是暗杀宋 教仁的元凶。在孙中山、黄兴的要求和舆论的压力下,程德全、应德闳在公布宋案证据 的同时,以案件牵涉到国务总理赵秉均,提出组织特别法庭审理此案。接着,孙中山和 黄兴也在4月26日联名通电,要求严究宋案主名,他们所说的“主名”指的自然就是袁世 凯。通电说:   宋案移交内地以后,经苏程都督、应民政长会同检查证据完毕。凡关于应桂馨、 洪述祖、赵总理往来通电,已于有日摘要报告中央,并通电各省都督在案。此案关系重 大,为中外人士注目,一月以来探询究竟者,无时不有。今幸发表大略,望即就近向都 督府取阅原电。诸公有巩固民国,维持人道之责,想必能严究主名,同伸公愤也。孙文、 黄兴。宥。 mpanel(1); 配合着程德全、应德闳对宋案罪证的公布和孙中山、黄兴要求严究宋案主名的通电, 国民党人对袁世凯展开了更加猛烈的抨击。 孙中山自日本返沪的当天晚上,在黄兴寓所会商宋案对付办法。在座的有陈其美、 居正、戴天仇等人。当时已经弄清刺宋由袁世凯指使已无疑问,孙中山对袁世凯的幻想 完全破灭,主张速战,他语调低沉而缓慢地说道: “袁世凯之出此,天性恶戾,反复无常,固其一端;他之所以敢于如此胡作非为, 一是因为革命方略不行,这其中,我将临时大总统一职让袁,乃是我犯下的最大的政治 错误;二是因为在中国,专制之毒麻木人心,习于旧污者,视民主政体为仇雠,伺瑕诋 隙,思中伤之以为快,这些封建遗老和崇尚旧习者趋重于袁世凯,将挟以为推翻民国之 工具,而袁世凯亦利用之以自便其私。积此两方面原因,袁世凯便有了铲除南方党人势 力之计划,推倒民治,恢复帝制之野心,狙杀钝初只不过是他的阴谋的第一步,向五国 借款,便是第二步,往后,还有更狠毒更嚣张的第三步、第四步……看起来,我们南方 革命党人非用武力倒袁不可了。” 孙中山说罢,看看在座各位,催促道:“诸位,有何见解,请发表吧!” 黄兴道:“上海及南方各省党人均持以法律斗争为主的讨袁对策,况且目前凶犯捕 获在押,罪证确凿,法律斗争极为有利,攻势也强。” 孙中山不以为然,他语气平缓而坚定地说:“不不,依我之见,对袁世凯是非用武 力不可,我们应该立即组织军队。宋案证据确凿,人心激昂,民气奋发,正可及时利用, 否则时机一纵,后悔终嗟无及。” 黄兴迟疑了一下,不紧不慢地说道:“我也曾闪过一念,想趁党人和国民无不激愤 之时,兴师问罪,兴兵讨伐。可是,本党所掌握的军队不仅数量少,且有一大部分尚在 训练之中,势薄力单,实在难以与北洋六镇作战。民国既已成立,法律并不是没有效力, 而且南方武力不足恃,苟或发难,必致大局糜烂。” 孙中山情绪有点激动地说:“袁世凯两面三刀,阴险狡诈,豺狼之性终不可移,杀 害钝初,又要私借外债,以一己之私为天下之公,此逆迹已彰。本党一方面应利用当前 国人之义愤,外联日本,以孤袁贼之势;另一方面,应立即动员南方五省宣布独立,起 兵北上讨袁,先发制人,方可取胜。错过目前之时机,后果将难以预料,我打算近日再 次东渡日本,联络日方军政界朋友,以期得到日本的援助。日本与我国乃一衣带水之近 邻,日若助我,我则胜;日若助袁,袁则胜。所以,对日方的力量应积极争取,切不可 等闲视之。”黄兴的情绪也有点急躁,道:“恕我直言,若用武力倒袁,一来难以得到 国人谅解,二来袁世凯正可以此为借口,向欧美乞怜求助,其结局更是不堪设想。如今 真理在握,罪犯在押,铁证如山,我仍主张法律惩袁,逼袁下台。” 孙中山道:“在今日之中国,对于袁世凯这样一个独揽军、政、财大权,能翻手为 云、覆手为雨的大盗逆贼来说,法律是制裁不了他的,甚至是动不了他的一根汗毛的。 历史,我没有看准,可还是有人看准了,去年柳亚子君在报上撰文写道:‘孙退袁兴, 旧势力完全存在,革命实在太不彻底,且卧榻之旁,任人鼾睡,必无佳果。’说得好, 真是一针见血,入木三分啊!” 黄兴又提出:“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用暗杀手段,省事免牺牲。” 孙中山一向不赞成暗杀,亦不认为能用法律解决问题。道:“总统指使暗杀,则断 非法律所能解决,所能解决者只有武力。” 孙、黄二人争持甚烈。 4月中下旬,革命党人在上海召开了第一次秘密军事会议。安徽都督柏文蔚,江西都 督李烈钧及广东、湖南省代表周震鳞、覃鎏钦参加了会议。会上李、柏两人皆主战,柏 文蔚表示:“愿首在皖发难。” 孙中山、黄兴仍争论不决,结果采纳黄兴建议:分电广东、湖南两省,征求胡汉民、 谭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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