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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6 卷 志第二十七 食货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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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第二十七 食货一 国之有食货,犹人之有饮食也。人非饮食不生,国非食货不立。然燧人、庖牺 能为饮食之道以教人,而不能使人无饮食之疾。三王能为食货之政以遗后世,而不 能使后世无食货之弊。唯善养生者如不欲食啖,而饮食自不阙焉,故能适饥饱之宜, 可以疾少而长寿。善裕国者初不事货殖,而食货自不乏焉,故能制丰约之节,可以 弊少而长治。 金于食货,其立法也周,其取民也审。太祖肇造,减辽租税,规模远矣。熙宗、 海陵之世,风气日开,兼务远略,君臣讲求财用之制,切切然以是为先务。虽以世 宗之贤,储积之志曷尝一日而忘之。章宗弥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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