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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十四 淮南 山济北王传第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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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十四 淮南衡山济北王传第十四 淮南厉王长,高帝少子也,其母故赵王张敖美人。高帝八年,从东垣过赵,赵 王献美人,厉王母也,幸,有身。赵王不敢内宫,为筑外宫舍之。及贯高等谋反事 觉,并逮治王,尽捕王母兄弟美人,系之河内。厉王母亦系,告吏曰:“日得幸上, 有子。”吏以闻,上方怒赵,未及理厉王母。厉王母弟赵兼因辟阳侯言吕后,吕后 妒,不肯白,辟阳侯不强争。厉王母已生厉生,恚,即自杀。吏奉厉王诣上,上悔, 令吕后母之,而葬其母真定。真定,厉王母家县也。 十一年,淮南王布反,上自将击灭布,即立子长为淮南子。王早失母,常附吕 后,孝惠、吕后时以故得幸无患,然常心怨辟阳侯,不敢发。及孝文初即位,自以 为最亲,骄蹇,数不奉法。上宽赦之。三年,入朝,甚横。从上入苑猎,与上同辇, 常谓上“大兄”。厉王有材力,力扛鼎,乃往请辟阳侯。辟阳侯出见之,即自袖金 椎椎之,命从者刑之。驰诣阙下,肉袒而谢曰:“臣母不当坐赵时事,辟阳侯力能 得之吕后,不争,罪一也。赵王如意子母无罪,吕后杀之,辟阳侯不争,罪二也。 吕后王诸吕,欲以危刘氏,辟阳侯不争,罪三也。臣谨为天下诛贼,报母之仇,伏 阙下请罪。”文帝伤其志,为亲故不治,赦之。 当是时,自薄太后及太子诸大臣皆惮厉王,厉王以此归国益恣,不用汉法,出 入警跸,称制,自作法令,数上书不逊顺。文帝重自切责之。时帝舅薄昭为将军, 尊重,上令昭予厉王书谏数之,曰: 窃闻大王刚直而勇,慈惠而厚,贞信多断,是天以圣人之资奉大王也甚盛,不 可不察。今大王所行,不称天资。皇帝初即位,易侯邑在淮南者,大王不肯。皇帝 卒易之,使大王得三县之实,甚厚。大王以未尝与皇帝相见,求入朝见,未毕昆弟 之欢,而杀列侯以自为名。皇帝不使吏与其间,赦大王,甚厚。汉法,二千石缺, 辄言汉补,大王逐汉所置,而请自置相、二千石。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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