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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五 景帝纪第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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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五 景帝纪第五 孝景皇帝,文帝太子也。母曰窦皇后。后七年六月,文帝崩。丁未,太子即皇 帝位,尊皇太后薄氏曰太皇太后,皇后曰皇太后。 九月,有星孛于西方。 元年冬十月,诏曰:“盖闻古者祖有功而宗有德,制礼乐各有由。歌者,所以 发德也;舞者,所以明功也。高庙酎,奏《武德》、《文始》《五行》之舞。孝惠 庙酎,奏《文始》、《五行》之舞。孝文皇帝临天下,通关梁,不异远方;除诽谤, 去肉刑,赏赐长老,收恤孤独,以遂群生;减耆欲,不受献,罪人不帑,不诛亡罪, 不私其利也;除宫刑,出美人,重绝人之世也。朕既不敏,弗能胜识。此皆上世之 所不及,而孝文皇帝亲行之。德厚侔天地,利泽施四海,靡不获福。明象乎日月, 而庙乐不称,朕甚惧焉。其为孝文皇帝庙为《昭德》这舞,以明休德。然后祖宗之 功德,施于万世,永永无穷,朕甚嘉之。其与丞相、列侯、中二千石、礼官具礼仪 奏。”丞相臣嘉等奏曰:“陛下永思孝道,立《昭德》之舞以明孝文皇帝之盛德, 皆臣嘉等愚所不及。臣谨议:世功莫大于高皇帝,德莫盛于孝文皇帝。高皇帝庙宜 为帝者太祖之庙,孝文皇帝庙宜为帝者太宗之庙。天子宜世世献祖宗之庙。郡国诸 侯宜各为孝文皇帝立太宗之庙。诸侯王、列侯使者侍祠天子所献祖宗之庙。请宣布 天下。”制曰“可”。 春正月,诏曰:“间者岁比不登,民多乏食,夭绝天年,朕甚痛之。郡国或硗 狭,无所农桑系畜;或地饶广,荐草莽,水泉利,而不得徙。其议民欲徙宽大地者, 听之。” 夏四月,赦天下。赐民爵一级。 遣御史大夫青翟至代下与匈奴和亲。 五月,令田半租。 秋七月,诏曰:“吏受所监临,以饮食免,重;受财物,贱买贵卖,论轻。廷 尉与丞相更议著令。”廷尉信谨与丞相议曰:“吏及诸有秩受其官属所监、所治、 所行、所将,其与饮食,计偿费,勿论。它物,若买故贱,卖故贵,皆坐臧为盗, 没入臧县官。吏迁徙、兔、罢,受其故官属所将、监、治送财物,夺爵为士伍,免 之。无爵,罚金二斤,令没入所受。有能捕告,畀其所受臧。” 二年冬十二月,有星孛于西南。 令天下男子年二十始傅。 春三月,立皇子德为河间王,阏为临江王,馀为淮阳王,非为汝南王,彭祖为 广川王,发为长沙王。 夏四月壬午,太皇太后崩。 六月,丞相嘉薨。 封故相国萧何孙系为列侯。 秋,与匈奴和亲。 三年冬十二月,诏曰:“襄平侯嘉子恢说不孝,谋反,欲以杀嘉,大逆无道。 其赦嘉为襄平侯,及妻子当坐者复故爵。论恢说及妻子如法。” 春正月,淮阳王宫正殿灾。 吴王濞、胶西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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