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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83 卷 列传第一百四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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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传第一百四十二 ○陈俊卿 虞允文 辛次膺 陈俊卿,字应求,兴化人。幼庄重,不妄言笑。父死,执丧如成人。绍兴八年, 登进士第,授泉州观察推官。服勤职业,同僚宴集,恒谢不往。一日,郡中失火, 守汪藻走视之,诸掾属方饮某所,俊卿舆卒亦假之行,于是例以后至被诘,俊卿唯 唯摧谢。已而知其实,问故,俊卿曰:“某不能止同僚之行,又资其仆,安得为无 过。时公方盛怒,其忍幸自解,重人之罪乎?”藻叹服,以为不可及。 秩满,秦桧当国,察其不附已,以为南外睦宗院教授。寻添通判南剑州,未上 而桧死,乃以校书郎召。孝宗时为普安郡王,高宗命择端厚静重者辅导之,除著作 佐郎兼王府教授。讲经辄寓规戒,正色特立。王好鞠戏,因诵韩愈谏张建封书以讽, 王敬纳之。 累迁监察御史、殿中侍御史。首言:“人主以兼听为美,必本至公;人臣以不 欺为忠,必达大体。御下之道,恩威并施,抑骄将,作士气,则纪纲正而号令行矣。” 遂劾韩仲通本以狱事附桧,冤陷无辜,桧党尽逐而仲通独全;刘宝总戎京口,恣掊 克,且拒命不分戍;二人遂抵罪。汤思退专政,俊卿曰:“冬日无云而雷,宰相上 不当天心,下不厌人望。”诏罢思退。 时灾异数见,金人侵轶之势已形。俊卿乃疏言:“张浚忠荩,白首不渝,窃闻 谗言其阴有异志。夫浚之得人心、伏士论,为其忠义有素。反是,则人将去之,谁 复与为变乎?”疏入,未报,因请对,力言之,上始悟。数月,以浚守建康。又言: “内侍张去为阴沮用兵,且陈避敌计,摇成算,请按军法。”上曰:“卿可谓仁者 之勇。”除权兵部侍郎。 金主亮渡淮,俊卿受诏整浙西水军,李宝因之遂有胶西之捷。亮死,诏俊卿治 淮东堡砦屯田,所过安辑流亡。金主褒新立,申旧好,廷臣多附和议。俊卿奏: “和戎本非得已,若以得故疆为实利,得之未必能守,是亦虚文而已。今不若先正 名,名正则国威强,岁币可损。”因陈选将练兵、屯田减租之策,择文臣有胆略者 为参佐,俾察军政、习戎务以储将材。 孝宗受禅,言:“为国之要有三:用人、赏功、罚罪,所以行之者至公而已, 愿留圣意。”迁中书舍人。时孝宗志在兴复,方以阃外事属张浚。以俊卿忠义,沈 靖有谋,以本职充江、淮宣抚判官兼权建康府事。奏曰:“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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