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书签
第 125 卷 志第十五 食货六
<< 上一章节 下一章节 >>
志第十五 食货六 夫为国为家者,莫不以谷货为本。故《洪范》八政,以食为首,其在《易》曰 “聚人曰财”,《周礼》以九职任万民,以九赋敛财贿。是以古先哲王莫不敬授民 时,务农重谷,躬亲千亩,贡赋九州。且一夫不耕,一女不织,或受其饥寒者。饥 寒迫身,不能保其赤子,攘窃而犯法,以至于杀身。迹其所由,王政所陷也。夫百 亩之内,勿夺其时,易其田畴,薄其税敛,民可使富也。既饱且富,而仁义礼节生 焉,亦所谓衣食足,识荣辱也。晋末,天下大乱,生民道尽,或死于干戈,或毙于 饥馑,其幸而自存者盖十五焉。 太祖定中原,接丧乱之弊,兵革并起,民废农业。方事虽殷,然经略之先,以 食为本,使东平公仪垦辟河北,自五原至于

Search


Sha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