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书签
第 118 卷 志第八 律历三上
<< 上一章节 下一章节 >>
志第八 律历三上 大圣通天地之至理,极生民之能事,体妙系於神机,作范留于器象。然则制物 成法,故冥赜可寻;推变有因,而化生以验。昔黄帝采竹昆仑之阴,听凤岐阳之下, 断自然之物,写自然之音。昔既协矣,黄钟以立;数既生矣,气亦征之。于是乎备 数、和声、审度、嘉量、权衡之用,皆出于兹矣。三古所共行,百王不能易。汉孝 武置协律之官,元帝时京房明六十律,事为密矣。王莽世,征天下通钟律之士,刘 歆总而条奏之,最为该博,故班固取以为志。后汉待诏严崇颇为知律,至其子宣不 传,遂罢。魏世杜夔亦以通乐制律,晋中书监荀勖持夔律校练八音,以谓后汉至魏 尺长古尺四分有余。又得古玉律,勖新律命之,谓其应合,遂改晋调,而散骑侍郎 阮咸讥其声高。永嘉以后,中原丧乱,考正钟律,所未闻焉。其存於夷裔,声器而 已。 魏氏平诸僭伪,颇获古乐。高祖虑其永爽,太和中诏中书监高闾修正音律,久 未能定。闾出为相州刺史,十八年,闾表曰:“《书》称‘同律度量衡’,《论语》 ‘谨权量,审法度’。此四者乃是王者之要务,生民之所由。四者何先?以律为首。 岂不以取法之始,求天地之气故也。孔子曰‘移风易俗,莫尚于乐。’然则乐之所 感,其致远矣。今调音制乐,非律无以克和,然则律者乐之本也。臣前被敕理乐, 与皇宗博士孙惠蔚、大乐祭酒公孙崇等考《周官》、《国语》及《后汉律历志》, 案京房法作准以定律,吹律以调丝,案律寸以孔竹,八音之别,事以粗举。书既三 奏,备在前文。臣年垂七十,日就衰颓,恐一朝先犬马,竟无丝发之益,使律法长 绝,遗恨没世,是以

Search


Sha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