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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1 卷 志第十七 五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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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第十七 五行 昔禹得《河图》、《洛书》六十五字,治水有功,因而宝之。殷太师箕子入周, 武王访其事,乃陈《洪范》九畴之法,其一曰五行。汉兴,董仲舒、刘向治《春秋》, 论灾异,乃引九畴之说,附于二百四十二年行事,一推咎征天人之变。班固叙汉史, 采其说《五行志》。绵代史官,因而缵之。今略举大端,以明变怪之本。 《经》曰:“水曰润下,火曰炎上,木曰曲直,金曰从革,土爰稼穑。”又曰: “建用皇极。”《传》曰:“畋猎不时,饮食不享,出入不节,夺民农时,及有奸 谋,则木不曲直。弃法律,逐功臣,杀太子,以妾为妻,则火不炎上。好治宫室, 饰台榭,内淫乱,犯亲戚,侮父兄,则稼穑不成。好战功,轻百姓,饰城郭,侵边 境,则金不从革。简宗庙,不祷祠,废祭祀,逆天时,则水不润下。”《经》曰 “敬用五事”,谓“貌曰恭,言曰从,视曰明,听曰聪,思曰睿。恭作肃,从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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