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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9 卷 志第九 乐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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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第九 乐一 《易》曰:“先王作乐崇德,殷荐之上帝,以配祖考。”自黄帝至于三代,名 称不同。周衰凋缺,又为郑卫所乱。魏文侯虽好古,然犹昏睡于古乐。于是淫声炽 而雅音废矣。及秦焚典籍,《乐经》用亡。汉兴,乐家有制氏,但能记其铿锵鼓舞, 而不能言其义。周存六代之乐,至秦唯余《韶》、《武》而已。始皇改周舞曰《五 行》,汉高祖改《韶舞》曰《文始》,以示不相袭也。又造《武德舞》,舞人悉执 干戚,以象天下乐己行武以除乱也。故高祖庙奏《武德》、《文始》、《五行》之 舞。周又有《房中之乐》,秦改曰《寿人》。其声,楚声也,汉高好之;孝惠改曰 《安世》。高祖又作《昭容乐》、《礼容乐》。《昭容》生于《武德》,《礼容》 生于《文始》、《五行》也。汉初,又有《嘉至乐》,叔孙通因秦乐人制宗庙迎神 之乐也。文帝又自造《四时舞》,以明天下之安和。盖乐先王之乐者,明有法也; 乐己所自作者,明有制也。孝景采《武德舞》作《昭德舞》,荐之太宗之庙。孝宣 采《昭德舞》为《盛德舞》,荐之世宗之庙。汉诸帝奏《文始》、《四时》、《五 行》之舞焉。 武帝时,河间献王与毛生等共采《周官》及诸子言乐事者,以著《乐记》,献 八佾之舞,与制氏不相殊。其内史中丞王定传之,以授常山王禹。禹,成帝时为谒 者,数言其义,献记二十四卷。刘向校书,得二十三篇,然竟不用也。至明帝初, 东平宪王苍总定公卿之议,曰:“宗庙宜各奏乐,不应相袭,所以明功德也。承 《文始》、《五行》、《武德》为《大武》之舞。”又制舞哥一章,荐之光武之庙。 汉末大乱,众乐沦缺。魏武平荆州,获杜夔,善八音,常为汉雅乐郎,尤悉乐 事,于是以为军谋祭酒,使创定雅乐。时又有邓静、尹商,善训雅乐,哥师尹胡能 哥宗庙郊祀之曲,舞师冯肃、服养晓知先代诸舞,夔悉总领之。远考经籍,近采故 事,魏复先代古乐,自夔始也。而左延年等,妙善郑声,惟夔好古存正焉。 文帝黄初二年,改汉《巴渝舞》曰《昭武舞》,改宗庙《安世乐》曰《正世乐》, 《嘉至乐》曰《迎灵乐》,《武德乐》曰《武颂乐》,《昭容乐》曰《昭业乐》, 《云翘舞》曰《凤翔舞》,《育命舞》曰《灵应舞》,《武德舞》曰《武颂舞》, 《文始武舞》曰《大韶舞》,《五行舞》曰《大武舞》。其众哥诗,多即前代之旧; 唯魏国初建,使王粲改作登哥及《安世》、《巴渝》诗而已。 明帝太和初,诏曰;“礼乐之作,所以类物表庸而不忘其本者也。凡音乐以舞 为主,自黄帝《云门》以下,至于周《大武》,皆太庙舞名也。然则其所司之官, 皆曰太乐,所以总领诸物,不可以一物名。武皇帝庙乐未称,其议定庙乐及舞,舞 者所执,缀兆之制,声哥之诗,务令详备。乐官自如故为太乐。”太乐,汉旧名, 后汉依谶改太予乐官,至是改复旧。于是公卿奏曰:“臣闻德盛而化隆者,则乐舞 足以象其形容,音声足以发其哥咏。故荐之郊庙,而鬼神享其和;用之朝廷,则君 臣乐其度。使四海之内,遍知至德之盛,而光辉日新者,礼乐之谓也。故先王殷荐 上帝,以配祖考,盖当其时而制之矣。周之末世,上去唐、虞几二千年,《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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