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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纪一百四十八】起重光赤奋若正月,尽昭阳单阏六月,凡二年有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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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第一百四十八【宋纪一百四十八】起重光赤奋若正月,尽昭阳单阏六月, 凡二年有奇。 ○孝宗绍统同道冠德昭功哲文神武明圣成孝皇帝淳熙八年(金大定二十一年) 春,正月,壬子,金以夏国请互市,复绥德军榷场。 金主闻山东、大名等路明安、穆昆之民,骄纵奢侈,不事耕作,诏:“阅实计 口授地,必耕地有馀而力不赡者,方许招人佃种,仍禁农时饮酒。” 癸丑,权给事中赵汝愚言:“陈源转官差遣。陈源系内侍,而得参预一路军政, 事体重大,渐不可长。建炎三年诏书:‘自崇宁以来,内侍用事,循习至今,自今 内侍不许与主管兵官交通、假贷、馈遗、借役禁兵。’当是时,内侍与兵官交通、 借役禁兵且犹不可,今乃假以一路总戎之任,臣恐非太上所以防微杜渐之意也。” 帝然之。 甲寅,停折知常官,汀州居住。 丙辰,诏:“陈源与在内宫观,免奉朝请。其内侍见带兵官者,并与在内宫观。 著为令。” 金追贬海陵炀王为庶人。 先是闵宗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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