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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纪十六】起强圉协洽,尽昭阳赤奋若,凡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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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第二十四 【汉纪十六】起强圉协洽,尽昭阳赤奋若,凡七年。 孝昭皇帝下元平元年(丁未,公元前七四年) 春,二月,诏减口赋钱什三。 夏,四月,癸来,帝崩于未央宫;无嗣。时武帝子独有广陵王胥,大将军光与 群臣议所立,咸持广陵王。王本以行失道,先帝所不用;光内不自安。朗有上书言: “周太王废太伯立王季,文王舍伯邑考立武王,唯在所宜,虽 废长立少可也。广陵王不可以承宗嗣。”言合光意。光以其书示丞相敞等,擢郎为 九江太守。即日承皇后诏,遣行大鸿胪事少府乐成、宗正德、光禄大夫吉、中郎将 利汉,迎昌邑王贺,乘七乘传诣长安邸。光又白皇后,徒右将军 安世为车骑将军。 贺,昌邑哀王之子也,在国素狂纵,动作无节。武帝之丧,贺游猎不止。尝游 方与,不半日驰二百里。中尉琅邪王吉上疏谏曰:“大王不好书术而乐逸游,冯式 撙街,驰骋不止,口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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