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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3 卷 志第四十九 职官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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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第四十九 职官二 都察院附总督巡抚 通政司 大理寺 詹事府附左右春坊司经局 翰林院国子 监 衍圣公附五经博士 都察院。左、右都御史,正二品左、右副都御史,正三品左、右佥都御史,正 四品其属,经历司,经历一人,正六品都事一人。正七品司务厅,司务二人,从九 品。初设四人,后革二人。照磨所,照磨,正八品检校,正九品司狱司,司狱,从 九品。初设六人,后革五人。各一人。十三道监察御史一百十人,正七品浙江、江 西、河南、山东各十人,福建、广东、广西、四川、贵州各七人,陕西、湖广、山 西各八人,云南十一人。其在外加都御史或副、佥都御史衔者,有总督,有提督, 有巡抚,有总督兼巡抚,提督兼巡抚,及经略、总理、赞理、巡视、抚治等员。巡 抚之名,起于懿文太子巡抚陕西。永乐十九年,遣尚书蹇义等二十六人巡行天下, 安抚军民。以后不拘尚书、侍郎、都御史、少卿等官。事毕复命,即或停遣。初名 巡抚,或名镇守,后以镇守侍郎与巡按御史不相统属,文移窒碍,定为都御史。巡 抚兼军务者加提督,有总兵地方加赞理或参赞,所辖多、事重者加总督。他如整饬、 抚治、巡治、总理等项,皆因事特设。其以尚书、侍郎任总督军务者,皆兼都御史, 以便行事。 都御史,职专纠劾百司,辩明冤枉,提督各道,为天子耳目风纪之司。凡大臣 奸邪、小人构党、作威福乱政者,劾。凡百官猥茸贪冒坏官纪者,劾。凡学术不正、 上书陈言变乱成宪、希进用者,劾。遇朝觐、考察,同吏部司贤否陟黜。大狱重囚 会鞫于外朝,偕刑部、大理谳平之。其奉敕内地,拊循外地,各专其敕行事。 十三道监察御史,主察纠内外百司之官邪,或露章面劾,或封章奏劾。在内两 京刷卷,巡视京营,监临乡、会试及武举,巡视光禄,巡视仓场,巡视内库、皇城、 五城,轮值登闻鼓。后改科员。在外巡按,北直隶二人,南直隶三人,宣大一人, 辽东一人,甘肃一人,十三省各一人。清军,提督学校,两京各一人,万历末,南 京增设一人。巡盐,两淮一人,两浙一人,长芦一人,河东一人。茶马,陕西。巡 漕,巡关,宣德四年设立钞关御史,至正统十年始遣主事。攒运,印马,屯田。师 行则监军纪功,各以其事专监察。而巡按则代天子巡狩,所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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