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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9 卷 志第五 五行二(火 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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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第五 五行二(火 木) 《洪范》曰:“火曰炎上。”火不炎上,则失其性矣。前史多以恒燠、草异、 火、木、羽虫之孽、羊祸、火灾、火异、赤眚赤祥皆属之火,今从之。 ▲恒燠 洪熙元年正月癸未,以京师一冬不雪,诏谕修省。正统九年冬,畿内外无雪。 十二年冬,陕西无雪。景泰六年冬,无雪。天顺元年冬,宫中祈雪。是年,直隶、 山西、河南、山东皆无雪。二年冬,命百官祈雪。六年冬,直隶、山东、河南皆无 雪。成化元年冬,无雪。五年冬,燠如夏。六年二月壬申,以自冬徂春,雨雪不降, 敕谕群臣亲诣山川坛请祷。十年二月,南京、山东奏,冬春恒燠,无冰雪。十一年 冬,以无雪祈祷。十五年冬,直隶、山东、河南、山西无雪。十九年冬,京师、直 隶无雪。弘治九年冬,无雪。十五年冬,无雪。十八年冬,温如春,无雪。正德元 年冬,无雪。永嘉自冬至春,麦穗桃李实。三年冬,无雪。六年至九年,连岁无雪。 十一年冬,无雪。嘉靖十四年,冬深无雪,遣官遍祭诸神。十九年冬,无雪。二十 年十二月癸卯,祷雪于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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