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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7 卷 高祖纪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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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祖纪三 天福三年正月戊申朔,帝御崇元殿受朝贺,仗卫如式。己酉,百官守司,以太 史先奏日蚀故也。至是不亏,内外称贺。壬戌,是夜以上元张灯于京城,纵都人游 乐,帝御大宁宫门楼观之。丙寅,端明殿学士、礼部侍郎和凝兼判度支;工部侍郎、 判度支王松改尚书刑部侍郎;户部郎中高延赏改左谏议大夫,充诸道盐铁转运副使。 壬申,以前右谏议大夫薛融为左谏议大夫。前兴元节度使张筠卒于西京,辍视朝一 日。《五代会要》:太常礼院申:“准故事,前节度使无例辍朝。”敕:“宜特辍 一日朝参。” 二月庚辰,左散骑常侍张允进《驳赦论》。帝览而嘉之,降诏奖饰,仍付史馆。 甲申,荆南节度使高从诲加食邑实封。戊子,翰林学士李浣赐绯鱼袋。以尚书屯田 员外郎、知制诰吴承范为库部员外郎,充枢密院直学士。乙未,御札曰:“曾有宣 示百官,令进封事,今据到者未及十人。朕虽无德,自行敕后已是数月,至于假手 于人,也合各有一件事敷奏。食禄于朝,岂当如是!言而不用,朕所甘心;用而不 言,谁之责也。”丙申,制武清军节度使马希萼改威武军节度使。辛丑,中书上言: “《礼经》云:‘礼不讳嫌名,二名不偏讳。’注云:“‘嫌名,谓音声相近,若 禹与雨、邱与区也。二名不偏讳,谓孔子之母名徵在,言在不称徵,言徵不称在。’ 此古礼也。唐太宗二名并讳,明皇二名亦同;人姓与国讳音声相近是嫌名者,亦改 姓氏,与古礼有异。庙讳平声字,即不讳余三声;讳侧声,即不讳平声字。所讳字 正文及偏旁阙点画,望依令式施行。”诏曰:“朝廷之制,今古相沿,道在人宏, 礼非天降。方开历数,虔奉祖宗,虽逾孔子之文,未爽周公之训。所为二名及嫌名 事,宜依唐礼施行。”案:太原县有史匡翰碑,立于天福八年。匡翰,建瑭之子也。 碑于“瑭”字空文以避讳,而建瑭父敬思,仍书“敬”字,盖当时避讳之体如此。 乙巳,天和节,宴近臣于广政殿。 三月戊午,鸿胪卿刘颀卒,赠太子宾客。壬戌,东上阁门使、前司农卿苏继颜 改鸿胪卿充职。回鹘可汗王仁美进野马、独峰驼、玉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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