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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06 卷 志八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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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八十一 ○选举一 古者取士之法,莫备于成周,而得人之盛,亦以成周为最。自唐以后,废选举 之制,改用科目,历代相沿。而明则专取四子书及易、书、诗、春秋、礼记五经命 题试士,谓之制义。有清一沿明制,二百馀年,虽有以他途进者,终不得与科第出 身者相比。康、乾两朝,特开制科。博学鸿词,号称得人。然所试者亦仅诗、赋、 策论而已。洎乎末造,世变日亟。论者谓科目人才不足应时务,毅然罢科举,兴学 校。采东、西各国教育之新制,变唐、宋以来选举之成规。前后学制,判然两事焉。 今综其章制沿革新旧异同之故著于篇。 学校一 有清学校,向沿明制。京师曰国学,并设八旗、宗室等官学。直省曰府、州、 县学。 世祖定鼎燕京,修明北监为太学。顺治元年,置祭酒、司业及监丞、博士、助 教、学正、学录、典籍、典簿等官。设六堂为讲肄之所,曰率性、修道、诚心、正 义、崇志、广业,一仍明旧。少詹事李若琳首为祭酒,请仿明初制,广收生徒,官 生除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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