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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第四十一上 百官七
行中书省,凡十一,秩从一品,掌国庶务,统郡县,镇边鄙,与都省为表里。
国初,有征伐之役,分任军民之事,皆称行省,未有定制。中统、至元间,始分立
行中书省,因事设官,官不必备,皆以省官出领其事。其丞相,皆以宰执行某处省
事系衔。其后嫌于外重,改为某处行中书省。凡钱粮、兵甲、屯种、漕运、军国重
事,无不领之。至元二十四年,改行尚书省,寻复如旧。至大二年,又改行尚书省,
二年复如旧。每省丞相一员,从一品;平章二员,从一品;右丞一员,左丞一员,
正二品;参知政事二员,从二品,甘肃、岭北二省各减一员;郎中二员,从五品;
员外郎二员,从六品;都事二员,从七品;掾史、蒙古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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