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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3 卷 志第二十四 祭祀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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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第二十四 祭祀二 ○郊祀下 仪注之节,其目有十: 一曰斋戒。祀前七日,皇帝散斋四日于别殿,致斋三日,其二日于大明殿,一 日于大次,有司停奏刑罚文字。致斋前一日,尚舍监设御幄于大明殿西序,东向。 致斋之日质明,诸卫勒所部屯门列仗。昼漏上水一刻,通事舍人引侍享执事文武四 品以上官,俱公服诣别殿奉迎。昼漏上水二刻,侍中版奏请中严,皇帝服通天冠、 绛纱袍。昼漏上水三刻,侍中版奏外办,皇帝结佩出别殿,乘舆华盖伞扇侍卫如常 仪,奉引至大明殿御幄,东向坐,侍臣夹侍如常。一刻顷,侍中前跪奏“臣某言, 请降就斋”,俯伏兴。皇帝降座入室,解严。侍享执事官各还本司,宿卫者如常。 凡侍祠官受誓戒于中书省,散斋四日,致斋三日。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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