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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主义 内政部修订后的著作权法,仍是采取登记主义。官老爷既如此勇猛,爬格纸动物只 好落荒而逃。不过,且听柏杨先生向读者老爷说一个故事解闷。 从前,一对夫妇,结婚之后,生了一个娃儿,好不高兴,细心抚养,无微不至,含 到嘴里怕化啦,捧到手上怕飞啦。然后送他上学堂,念厚书;然后赴洋地,喝洋水;然 后高中头名状元,洞房花烛;然后就在洞房花烛之夜,一个海盗朋友,手提钢刀,咯嚓 一声,人头落地。老爹老娘哭哭啼啼,去衙门报案,官老爷听说发生凶杀,一跳而起, 号曰:“这还得了,如不把凶手捉住,天理何在,国法安存。”可是一翻户籍簿,却像 泄了气的皮球一样,叹曰:“你们没有为娃儿报户口呀。”于是摇手曰:“那就没办法 矣,法律不保护没户口之人,二位请回。”老爹老娘急曰:“这是怎么回事?”官老爷 曰:“必须户籍簿上有他的名字,我们才能发兵缉凶。现在既没他的名字,我们无能为 力,二位请回。”老爹老娘曰:“照你这样说,只因为没有报户口,天理也没啦,国法 也没啦,宰啦等于白宰?”官老爷大喜曰:“你总算明白过来,就是这个意思,宰啦等 于白宰,二位请回。”既然三次请回,老爹老娘只好请回。海盗朋友就在门口蹲着,一 面努力舐刀上的血,一面笑嘻嘻曰:“打听一下,你们家的那个小妹妹,户口报啦没 有?”老爹老娘一听,双腿一软,当时就跪倒在地。 一定有读者老爷说这故事是柏杨先生瞎编的。呜呼,这可得各凭良心,我老人家绝 对不是瞎编的,而是瞪着眼编的。不信的话,我就拿出证据。这证据就是著作权法的登 记主义。一个爬格子动物,呕心沥血,左写右写。写了一部著作,盼望换一点银子,给 儿子买一双球鞋,给老婆买一瓶雪花膏(女作家则盼望给老公买一件新夹克),却不料 海盗朋友一跃而上,为一个彻头彻尾的大翻版,爬格子动物受欺侮惯啦,除了生暗气, 就是生暗气。经不住一些不安分的好事之徒,怂恿摄弄,英勇地到衙门报案,官老爷问 曰:“阁下的书注册了没有?”这一问如雷轰顶,结巴曰:“没……没……没有。”官 老爷大喝曰:“没有注册,怎敢惹是生非?法律不保护没有登记之书。”爬格子动物曰: “照老爷这么一说,翻印岂不是白翻印乎?”官老爷曰:“翻印当然是白翻印,你也不 是白痴,还想不通。”爬格子动物只好想通。垂头丧气,走到半路,海盗朋友上前拍肩 膀曰:“老哥,你最近还有些啥大作出笼,值得俺干一票的?” 咦,这就是著作权法登记主义所造成的除良安暴的伟大景观。法律反而保护――甚 至鼓励不法之徒,无论如何,都不能不教人从心里凉起。 著作权法所以坚持登记主义,实际上是为了要“审查”著作物的内容,一方面抓权, 一方面希望达到定于一的目标。文化人异口同声地要求采用创作主义。那就是,创作完 成,就应受到法律保护,犹如娃儿一生下来,就应受到法律保护一样。衙门不能因娃儿 没报户口,认为宰啦等于白宰,同样也不能因著作物没办登记,认为翻印啦等于白翻印。 看起来创作主义和登记主义是冲突的,而且有点心怀叵测,故意跟官老爷的胸怀大志过 不去,其实非也。这从官老爷所坚持的,非“审查”不可的理由上,可以看出。登记主 义的精髓――审查制度,不但不能达到官老爷一厢情愿的目的,而且对国家民族所造成 的伤害,却深而且远。 官老爷非审查不可,报上说,主要原因是,有些著作物违背国策,有些著作物太灰, 有些著作物太黄。如果不经过审查,就发执照,可能发生被其他机关查禁的事,政府机 关的步调不一致,最犯大忌。所以,内政部有义务代其他机关来检查著作物的内容。 这些理由声震屋瓦,谁都不能说啥,但问题也就发生在声震屋瓦上。首先要弄清楚 的,著作权法只是著作权法,只在证明著作物是谁写的、版权是谁有的,跟出版法刑法 无关。著作物犯了罪、违了法,自有出版社刑法去制裁,而且因为已办了著作权登记之 故,套了个结实,他阁下纵想耍赖说不是他写的都不行。犹如妇产科医院只证明娃儿是 张女士生的,至于她跟谁生的,或是人工受孕的,或是通奸生的,那是婚姻的事。生下 来的娃儿有梅毒,或有了麻风,那是医生的事。妇产科没有权力,也没有必要神仙一把 抓,把娃儿搞了个透明之后,才开出生证。一旦娃儿伤风感冒,甚至是异于常人的连体 婴,就硬咬定他没有出生――宰啦等于白宰。著作物如果有违反国策之处,有太灰之处, 有太黄之处,自有专管这种事的官老爷去管,著作权法没权力,也没有必要说他不是张 先生写的――如果不是张先生写的,是谁写的?为啥拒绝证明是他写的? 而且,啥叫违反国策?啥叫太灰?啥叫大黄?定义如何下法?标准如何厘订?界说 又如何确定?《水浒传》的主题是官逼民反,通篇是打斗闹架,开黑店,下蒙汗,杀人 劫舍,聚众叛变,是不是违反国策?《儒林外史》是反抗传统的考试制度,唾弃官场、 唾弃乡绅(包括青年才俊和老年才俊),是不是太灰?《红楼梦》这部世界上最伟大的 著作,老早就被道貌岸然的酱萝卜攻击为诲淫诲盗,贾宝玉先生见一个爱一个,贾琏先 生跟鲍二家的和多姑娘的那一段“大动”描写,贾珍扒灰盛举,是不是太黄?这些书申 请登记,逃不了“煽动人心,有害善良的风俗”的评语,而被扫地出门。 ――审查制度一定产生文化上的反淘汰,此其一也。 好吧,权力就是知识,官老爷既然有权,也就可能忽然有了本领,弄清楚了定义标 准和界法。然而,自然科学和医学上的著作物,既拉不到国策,也攀不到太灰太黄,却 为啥也要审上那么一查?以“一审查就是四年”而闻名于世的那部《药物学》,费了那 么长的时间和那么大的劲,真不知道要审查它的啥?是在阿斯匹林中找出反动成分?或 是在盘尼西林中挑出色情?如果说要审查自然科学医学上的实质问题,理论对不对,程 式合不合,那就跟内政部审查著作物的主要用心,大相径庭。而且险哉,吾友爱因斯坦 先生的相对论,幸亏在德国出版,如果在中国出版,送到内政部登记,不知哪位老爷有 资格审查它?官老爷面对着闻所未闻的崭新境界,是闭上尊眼让它通过欤,抑是认为他 胡说八道,批驳不准?如果闭上尊眼,审查就是一个骗局。如果批驳不准,中国学术将 永远是一片沙漠。 ――审查制度一定阻碍文化进步,此其二也。 内政部把各机关所有的审查责任,一股脑揽到自己头上,任劳任怨,为的是免得他 们登记的著作物,别的机关再有相反的意见,我们十分感谢这种好心。这样的情形是, 内政部包办了著作权法、出版法、刑法、民法、戒严法,等等之法加到著作物身上的限 制和禁忌,只要内政部审查通过,发给执照,就表示内容纯洁如雪,可以通行无阻。这 种构想太好啦,以致好到不能实行,事实是一旦遇到权力更大的机关,照样没收,照样 查禁。(要不要柏杨先生举个例子?)盖虽然大家都是政府,在某一个节骨眼上,有些 机关就更是政府,内政部算老几?所以,内政部的审查登记,只有拘束小民的力量,没 有拘束其他机关的力量。既然如此,又何必忙成一团,多此一举也哉。 ――审查制度一定使政府的威信不断受到磨损,此其三也。 嗟夫,登记主义是姜太公钓鱼,愿者上钩。有些爬格子动物芳心一横,根本不去登 记,官老爷就只有干拍巴掌。有些审查不准的著作物索性也不再寻求登记,照常出版, 官老爷也只有干拍巴掌,这就完全丧失了审查的意义。实际的情形是,每一篇著作问世, 都有人在审查,为啥不能化暗为明,内政部只管著作权的注册,犯罪也好、违法也好, 交给别的法律去处理也。   黄金书屋 扫描校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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