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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是会变的 天下只有一件事,虽经过沧海桑田,天翻地覆,千讨论万讨论,讨论到世界末日也 讨论不完的,那就是男女之间的爱情。随着经济演进和社会结构的不同,以及当事人的 文化内涵和生活背景的不同,问题也越层出不穷。 《时报周刊》国内版记者元玑女士,曾在今年(一九七八)八月间,访问我老人家, 教我就他们的“听名人谈爱情”专栏,发表发表高论。我一听我竟然被封为“名人”, 不禁大喜若狂,当时就硬拉她到豆浆店吃了一顿烧饼油条,隆重地报答她提携栽培之恩。 那篇访问记于九月十七日出版的该刊第二十九期刊出,题目豪华,曰:“听听柏杨的名 言:爱情的诺言不是支票,是便条”。“爱情――糊涂的代名词”。立刻我就飘飘然兼 然然飘。不过她阁下竟然直称我的御名,而没有加上“先生”二字,使我生了一肚子闷 气,看样子那顿丰富的筵席算是白请啦。 这且按下不表,表的是我对爱情的看法,事过境迁,对于该访问所写的(当然是我 自己哇啦哇啦讲的),我想对某一部分作一点修正――例如对“结婚”和“同居”,不 仅作一点修正,简直作二三四点修正。吾友梁启超先生曰:“我不惜以今日之我,向昨 日之我宣战。”柏杨先生觉得死不认错固是一种美德(现在有这种美德的人,车载斗量, 多如驴毛),但偶尔效法效法梁先生,口吐真言,也不能算严重缺点,不知道贵阁下然 否乎也。 男女同居而不结婚的风气盛行,是柏杨先生去年(一九七七)回到台北后,所面临 的新生事物之一。是初是吓了一跳,继之是见怪不怪,其怪自败,但心里总有一个疙瘩。 这种事情,如果发生在五十年前,没有结婚的男女住在一起,同床共枕,勾肩搭背,俨 然以夫妻自居,恐怕早被活活打杀。即令发生在十年之前,大家也会侧目而视,舆论沸 腾,出门时说不定被顽童照后脑勺就是一石头。可是现在人心大变,大变人心,大家对 他们连一眼都不肯多看矣。有一天,我问一位跟她男朋友同居已三年之久的老奶为啥不 结婚,她曰:“结婚干啥?”这一问使我一愣,她看柏老的学问并不像她想象中那么伟 大,就急忙解释曰:“别食古不化,结婚跟同居固一样的也。”我反攻曰:“结婚跟同 居既然是一样的,为啥不结婚?”她曰:“结婚跟同居既然是一样的,为啥要结婚?” 我想了半天,虽然满腹经纶,一时也无法抵挡,但心里总不服气。盖还是老话,既然是 一样,结婚至少不比同居坏,同居也至少不比结婚好,而结婚却可以增加安全感,结婚 后的家,才是生命的根。不结婚而同居,在传统上称这为“轧姘头”,形容它既不易稳 定,而又不易持久也。所以柏老赞成结婚,那是人类进化的一个里程碑兼人类文化的一 个结晶。 然而,这几个月来,一连串碰到了七八个奇怪的婚姻――说它奇怪,是我老人家嘴 下留情,事实上是一连串碰到了七八个恐怖的婚姻,使人毛骨悚然。终于发现同居而不 结婚,也有它的实际价值。前面那位老奶一口咬定“同居跟结婚是一样的”,反而淹没 了真相,自己摧毁了自己的理论基础。假如结婚跟同居果是一样的话,拒绝结婚只不过 强词夺理,用以掩饰内心的某种彷徨和恐惧。问题是,结婚跟同居不一样――不一样就 是不一样,“同居”才有资格向“结婚”挑战。 结婚固然带给当事人安全感,但也带给当事人束缚。――实质上,安全感的意义就 是束缚,没有束缚,哪里来的安全感哉。反正咱俩已经拜过花堂,按过脚模手印啦,你 要想甩掉老娘,可没有那么简单,法律和舆论都是站在奴家这一边的。这是对老奶而言, 对臭男人,则话的内容改两个字就行,反正咱俩拜过花堂,按过脚模手印啦,你要想甩 掉老子,可没有那么简单,法律和舆论都是站在俺这一边的。 我们当然希望世界上每一对夫妇都恩恩爱爱,都白头偕老,谁也别甩掉谁。但人类 是唯一会变的动物――这可不是指形态上会变,小蝌蚪游来游去,有一天忽然生出四条 腿来,变成一只乱跳乱叫的青蛙。一条使女人娇声尖叫的小毛虫,爬来爬去,有一天忽 然长出翅膀,变成了满天飞、人见人爱的蝴蝶。这些形态上的变,人类可没有这种本领。 人类自只是万物之灵,在这方面只好自顾形惭。从娘胎呱呱坠地,生出来两条尊腿,到 死都是两条尊腿(除非出了可观的车祸,被干掉一条)。生出来两只胳膊,到死都是两 只胳膊,我敢跟你赌一块钱,任凭你法术无边,绝不会再长出一条胳膊来。所以我们说 的变,不是架构上的变,而是心理上的变,意识形态的变。 心理上的和意识形态上的变,是人类所独占的特质,其他动物就没有这么复杂。从 小猫成长到老猫,习性一贯(老猫不过比较懒得再抓老鼠罢啦)。从小狗成长到老狗, 习性也一贯(老狗只是很少再有兴趣闻声而吠,偷咬穷朋友的小腿)。但人类不然,不 但女孩子在变,男孩子也在变,不但中年人在变,老家伙也在变。这些变研究起来,都 有脉络可以追寻,也都有连锁过程可以分析。但那都是事后有先见之明的人干的勾当, 实践时很少排上用场。贵阁下在一个恰当的场合中,遇到一个千娇百媚,腰缠万贯,学 富五车,对你倾心兼崇拜,百依兼百顺,你晕头转向之余,忽冬一声就掉到爱情的深井 里,抓还恐怕抓不牢哩,研究分析个屁。 吾友汪精卫先生,想当年刺摄政王,“引刀成一快,不负少年头”,何等英雄,后 来却当了大大的汉奸,这一变变得太厉害,教人招架不住。吾友寒雾女士,她在学堂念 书的时候,跟另外两位女同学感情至笃,柏杨先生曾称这为三剑客。三剑之一的一位老 奶,一提基督教就火冒三丈,有一次几个同学乘车效游,在车上抬起基督教的杠来,话 不投机,她阁下在中途就坚持下车,当车不停时,她就要往下跳,下得一群老奶哭爹叫 娘才把她抱住。可是五年前她去了美国之后,忽然间信了吾友耶稣,这一信就惊天动地, 如疯如狂,以致寒雾女士连封信都无法跟她交通,该老奶满纸都是“哈利路亚”,简直 插不上嘴。 柏杨先生另一位朋友的儿子老爷,在大学堂之时,英姿焕发,办杂志,组社团,读 训导主任瞪眼的“邪门”之书,好友如去,豪气千秋,天塌啦都敢顶住。十年不见,前 几天一见,竟然是另外一个人。他阁下一出校门就做生意,发了大财,三句话就有一个 “钱”字,而且以“钱”作为衡量价值的唯一标准。他本来叫我“伯伯”的,因我的银 子太少,现在的称呼已改为“老头”矣(我想,我如果想恢复“伯伯”的身份,恐怕得 跟洛克斐勒先生结点亲)。最精彩的是,他深有“悟以往之不谏,知来者之可追。实迷 途其未远,觉今是而昨非”的沉痛觉醒,认为过去都是年轻不懂事时的胡闹,钱才是唯 一的生命内容。又斜着眼教训我曰:“老头,你辛辛苦苦写稿,能赚几文?我证券交易 所一个电话,抵你写一辈子。”我洗耳恭听,连嗝都不敢打。 我们现在讨论的不是“是”“非”,而是“变”的现象问题。总而言之一句话,人 的思想和意识形态是会变的,至于如何变,啥时候变,变向何方,不但局外人不知道, 连自己都不知道。诋之为“随波逐流”也好,颂之为“适应时代”也好。反正是,人是 会变的动物。 把两个会变的动物――一男一女,用结婚的形式拴在一起,而且一拴就是十年二十 年,甚至五十年六十年,那简直是世界上最大的冒险。如果男女同时都朝一个目标变― ―这种情形并不罕见,所谓“一条被盖不住两样人”,夫妻间是互相影响的,不仅影响 思想,影响意识形态,有时候甚至还影响长相,那当然甚妙。可是,如果一个变一个不 变,或一个往东变,一个往西变,那麻烦可就大啦。当思想的和意识形态的层次越来越 有距离时,爱情就会越来越消失。如果两个人只是同居关系,那就比较好办。如果是结 了正式之婚,恐怕要脱层皮。   黄金书屋 扫描校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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