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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9 章 搞怪坏男孩――颠覆性别的独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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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搞怪坏男孩――颠覆性别的独狼 “篮球是男人的运动。” “运动是男人的世界。” 在我们的社会里身为运动员应该具有的形象为何?深植在每个人的脑海。 我搽指甲油、染头发,有时候还穿上女人的衣服。 我这么做是为了颠覆人们对运动员所具有的刻板印象。我乐于带出丹尼斯・罗 德曼女性化的一面。我喜欢让人们震惊,让他们怀疑我这家伙是打哪儿来的。流连 在同性恋酒吧里或是穿上镶亮片的露背装,让我觉得是个完整的人,而不只是单一 层面的男人。 不管在坏场内外,我都勇于尝新。没有规则,没有界限――我想要更深入地发 掘自己,要真实地发掘自己。我不认为有人能真的了解自己,大多数人不敢让自我 流露出来。他们害怕冒险,因为他们可能会发现关于自己不想知道的一面。 明天我就可以变出完全不同的造型,我要怎么穿就怎么穿,我准备接受任何事 物。我仍然在地下通道里找出路,寻找那引导我走向博览会的光芒。 听到我这么说,马上人们就会讲:他是同性恋者。 mpanel(1); 不,那并不是这个意思,我不是“同志”。是,我承认我上同性恋酒吧,但那 并不表示我要找别的男人把他的舌头伸进我的嘴里――不是这样的。那表示我要做 个完整的人,那表示在不同的情境下,我能与不同的人和谐相处,那表示我能到不 同的世界,看看别人不同的生活方式。这样做没有错。 我成长的进程里周围都是女人――母亲还有两个妹妹。我以为长大以后会恋成 同性恋的。 我一直都这样想,因为周围都是女人而且我不被女人接纳。她们认为我没有吸 引力,我又是那么腼腆,对她们的想法我其实不是很在意。 那并不是我说压抑性倾向,而现在我突然决定要成为同性恋了。我并没有因为 得到一些金钱与权力,便要让自我迷失。 我所做的每件事都与自信有关。经过多年的自我挣扎――我是谁、我站起来要 做谁――对于自我已充满完全的信心。我能够到美容院里指导指甲搽上粉红色,然 后在全国电视转播的NBA球赛里打球,带着我的粉红色指甲。 别的球员怎么想我无所谓,大多数人都认为我神经错乱,所以现在不管我做了 啥,反正也不能改变什么了。他们搽我的指甲,让我具有另一种心理上的优势:因 为他们实在不知道我下一步会干什么。 我有一辆粉红色的哈利摩托车,骑着它的时候,我不在乎别人怎么说或是怎么 想。我的小卡车是粉红色夹白色的。对别人认为我是“同志”这件事,我有充分的 信心不去在意它。内心的感觉是这样的:我知道我是谁,别人的想法或说法无法影 响我。 虽然需要花一点时间,不过我对自己私生活的信心与力量与在篮球上相同,我 犯了不少的错误,曾经走入歧途,最后终于能够掌握自我。没人能说开粉红色的车 与搽粉红色指甲油就少了男子气概。我自己会评断自己的男子所概。 NBA里有一些人是同性恋者,这会让人吃惊吗?或许会,但没必要。联盟里还 有些球员是变性恋者。在各种专业领域里都有同性恋者或变性恋者,篮球又有何不 同?根据统计,要运动界里没有同性恋或变性恋者,那几乎是不可能的。 我并不是在影射某些特定的人士,因为我不晓得别人的私生活。同时,我也不 认为这是应该做的事。你不能责怪别人或嘲笑别人这种事。如果我是同性恋者,我 会站出来承认,我会让大家都知道,我不但是同性恋者,还存在于原本属于男人的 运动世界里生存。 运动界甚多虚假。兄弟,每个人都应该是强壮的男子汉,每个人都应该是男人 中的男人,强悍又邪恶。可是仔细观察,就能发现不少同性恋景观。这全都摆在台 面底下,因为没有人愿意承认这是事实。大家会都说:“少来,那只是团队合作罢 了。”当然,我们都是团队的一分子,我们的人作为都是为了团队,都是为这大家 庭――男人对男人的家庭。 观察一下,要是没看到,就是你眼睛瞎了。看看任何一场篮球比赛,任何的美 式足球比赛。当他们赢得重要比赛时首先会做什么?他们拥抱在一起,球队经理把 投手叫出场时,会怎么做?他会拿走球,然后拍拍投手的屁股。他可以握握手或是 拍拍肩膀就好,但他不是这样。他直接用手拍投手的屁股。伊夏・汤玛斯跟“魔术 师”约翰逊多年来,在比赛开始之前都会咬耳朵、互视脸颊。 男人跟男人拥抱,男人拍男人的屁股,男人跟男人咬耳朵、亲脸颊。这是典型 的同性恋或变性恋行为。这是同性恋标准同作。你要是告诉别人这些,他们会说: “哦,不是那回事,那只是纯男性的举动。” 而我会说:“你说对了,那是男性的举动。” 我要说的是,你做这些事情却不一定是同性恋者,可是你必须承认它属于广义 的变性恋行为范畴,你必须要承认这点。我在篮球场上做这种事――拥抱男人、拍 男人的屁股――就因为这样你便认定我是同性恋或是变性恋者,那也无所谓,我接 受。那么我猜想你下一次会说我想要找男人上床了。 一九九五年五月号的《运动画刊》报导说我幻想跟男人上床,发行之后,人们 就以为我是变性恋者。我懒得去否认,因为这符合我宁愿让人们去猜的想法。在我 被换到公牛队之后,球季还没开始之前,有一天,我到西好莱坞的服饰店买了两件 T恤。一件上面写着:“我不在意公开表明是同性恋的人。”,另一件写着:“我 不是同性恋者,我的男朋友是。” 第二天晚上,我穿上第一件T恤到纽波特海滩的夜总会去,有个女孩跑过来跟 我说:“你真酷,你敢于说出心里的话,这是我最欣赏你的地方。”然后她又说: “我也是变性恋者――跟你一样。” 我只是笑笑,没跟她争辩。谁晓得呢?或许我是个变性恋者,可是那也只是摆 在心里,从没有实际行动过。或许我心里存在着与男人做爱的想法,难道想想也有 错吗?我不这么认为,尤其是大多数的人也有同样的想法――即使他们不会让想法 付诸行动。 如果你问一个男人是否曾经想过跟同性做爱,他可能会说:“哦,不。太恶心 了。我绝不可能跟男人做爱的。” 然后你说:“是吧,你曾想过的。如果你想跟男人做爱,或者说你从未想过这 种事,你就绝不会那么快就说那太恶心了。若你从未想过这种事,你在回答我之前 会先想一想的。” 我随便人家怎么看我,我染头发、搽指甲油,有时候还穿女人的衣服。我这样 做,看别人怎么反应,随他们怎么想好了。 男同性恋者经常跑来找我,我非常受欢迎。我比别的职业运动员更能获得他们 的认同。当一九九五年季后赛,我们与湖人队遭遇时,我在头上染了声援爱滋病患 者的标志,这让不少人开了眼界。这些人终于看到有人公开支持他们了,这是头一 次他们看到有人公开支持、同时未显出窘困的样子。让他们知道,运动界有人了解 他们,并没有假装他们是不存在的。 我想我天生就喜欢跟“非主流派”在一起,我跟那些不被社会认同的一群人在 一起反而比较自在。不管走到那个城市,到低劣的地区与无家可归的游民聊聊,我 都觉得比待在高级酒店里和一堆打领带、语言乏味的人坐在一起要好得多。 与同性恋者搞在一起也是同样的。他们并非完全被接纳,我也不认为自己是被 完全接纳的。我们具有共通点。 在那篇《运动画刊》的报道里,还说我到同性恋酒吧玩。我有去,我不怕被人 知道,也不怕说出来。这些人不应该被忽视或被逃避着,我们能从他们身上以及他 们的经历学到点东西。 男同性恋者经常跟我说:“谢谢你,感谢你没把我们视为粪土,感谢你认同我 们的存在。” 我发觉他们希望被认同为“人”,而不是病患者。他们并不是会走、会动的病 菌,也不是某些人所认为的“神之诅咒”,不能只因为他们做了某件事,就把他们 视为不应该存在的。 我在橘郡时,不管篮球赛程如何安排,我都会前往洛杉矶西好莱坞的同性恋大 本营。我喜欢到那里去,我喜欢处于同性恋者的气氛当中,因为它带给我在别处找 不到的东西。很自由、很开放――非常开放――这点吸引着我。在同性恋者大本营 只有一件事情是危险的:这些人一无所惧。 我想那是因为他们经历过那么多的仇恨与藐视。经历过奥克拉荷马那些种族主 义者的歧视以后,让我有所改变。它改变了我对人的想法,让我更为强悍,同时也 让我开始寻找靠山,寻找庇护之处。我跟瑞奇一起时,找到了这些,等赚到一些金 钱与名声以后,我在所有城市里低劣地区更找到了安全的感觉。 同性恋者如出一辙,他们创造社区,让自己觉得安全,可是他们已不惧怕任何 人,也不怕任何事。 我年轻的时候就不怕变成一名同性恋者,当时不了解那是怎么一回事,或其所 代表的意义。若我有断袖癖,可能从那时就会开始了,可是我那时并没有逃避,也 没有把它隐藏在心里。 性关系我早就搞砸了,再去发掘自己的性倾向为何,那等于是雪上加霜自找麻 烦。我在青少年时期根本不必操心女孩子来找我。那时的我早就是个丑陋、自大的 盗窃犯了。 对于性的好奇,一直跟随我跻身这大舞台为止。不会因为能打球又赚了那么多 钱,就表示我突然间便找到了所有的答案。我对任何事都好奇,不断地提出问题, 那只是我一部分的自我。 不能说我完全没有碰过别的男人,那要看其定义为何。我吻过男人,不是跟自 己弟弟或独生子吻在嘴唇上的那种。我不怕跟自己的朋友来个拥抱接吻,那没有什 么不对,我也不在乎别人看到。那表示我关心他。人们认为同性恋是坏事、是邪恶 的。其实那一点也不坏,可是人们却把它弄成是全世界最坏的事。 曾经自问性倾向为何,可我也从未让自己落入决定性关头,必须对是否接纳某 种同性恋关系表态。从未有过。 精神上,我可能是个变性恋者。我曾经幻想过许多疯狂事,但是我不知道是否 在肉体上真的会变成变性恋者。或许有一天我会那样,可是还没到那一天,深藏在 脑海的那些疯狂事都还没有付诸行动过。 我幻想跟男人做爱,我敢承认。如果你问我那是怎么造成的,我会说是不由自 主想到的,如果你能让思绪自由飞扬,那么你会想。我相信让自己的身体自由自在 地探索它想要的,是很自然的事。 可是你不会因为想到某件事便会真的去做。那必须是未来你能承受的事。 当我走进同性恋酒吧,会有别的男人来找我。理所当然的,他们认为你到这里 来一定有原因的,可是那并不是说他们跑来跟我说:“如果你觉得有需要找个男人 发生性关系,希望你来找我。”不是那样的,如果你真的要有同性恋或者是邂逅别 人,那绝不会是发生在我决定要去做、就立即去做的情况之下。 另外有一件运动界的奇事让我不明白:不管何时,要是有运动界人士做出不符 合男子气概的事,或者是他做出某种被认为没有男子气概的事,大家都会很失望。 会这样说:“哦,老天,不可能的,这不会是他吧。” 为何运动员不能以正常社会的标准来衡量?那就好象运动员做出没有男子气概 的事,会让人们觉得受到威胁,就好象他们逾越不了应该超过的幻想界限一般。 娱乐圈的人士就没有受到这样的待遇。若有明星是同性恋者,会被接受的,人 们毫无疑问地接受这一事实。然后,当运动员走出阴影,公开承认是同性恋者,却 会变成丑闻。 例子不多的主要原因,在于运动员深怕真的承认之后产生的后果不堪设想。一 名叫做格林・柏克(Glenn Burke)的棒球员便为此毁了前途,因为显然他被道奇 队发现了他是同性恋者。队方无法处理此事,他们毫无对策。对于球员吸毒或酗酒 等问题,他们都有办法解决,可是球员发生么人卧室里不被认同的问题时,就束手 无策了,这一点道理都没有。 或许运动员挺身而出承认是同性恋者,人们就会怀疑:运动界变成同性恋的世 界了吗?我想,运动员被认为应该是完全不同于其它的真实世界。如果办公室里的 同事是同性恋,没什么大不了,不就是同性恋嘛。可是若打篮球、棒球或美式足球 的人承认他是同性恋者,大家就会用怪异的眼光看他,觉得难以置信。我认为这一 点道理都没有,这是双重标准。 人们用不同的眼光看我们,为何?我认为答案如下:人们为逃离自己的生活, 拿运动及音乐作为工具,或者是观赏运动比赛、阅读运动画刊、聊聊运动的事情等 等。因此在如此多的人对运动有兴趣的情况下,有人承认自己是同性恋便不会被接 受。人们被运动迷住了。 这种事也不能跟别的球员谈。我不能直接地问他人:“你有没有想过做同性恋 者?”没有球员会说:“是啊,你知道人我有这么想。我希望能成为同性恋者,我 希望能做到。”即使是事实,也没有球员会这么讲。 我不是鼓励孩子们做同性恋者,只是希望他们不要因为是同性恋就不敢进入运 动界了。你不能因为我承认有跟男人做爱的想法就认为我没有男人气概。我也不是 要引导孩子们以为做同性恋者很酷,跟着感觉走,顺着心意做,就象其它的事情一 样,只要我愿意有什么不可以。 别让别人的想法决定你的本质。 每当我跟球队巡回比赛时,想到大家的行李从飞机上卸下来由输送带转到取行 李台的事,我心里就暗自好笑。大家的行李都在那里,都有漂亮的衣服,我的也在 那儿,装着我的牛仔裤、T恤――还有些女人的衣服。 里面或许有件镶着亮片的露背装,或许有些女人用的丝裙,甚至会有紧身短皮 裤。你绝对猜不到里面有些什么东西的。 我想我是全NBA唯一带这种衣服上路,然后穿上它们到酒吧或夜总会的球员。 我晓得我是唯一敢承认这种事的人。 承认又怎么样?就算我是全世界唯一做这种事的人,也不会让我停止下来。很 多人欣赏这些球员在场上飞奔,进行阳刚味十足的男人竞赛之余,不会注意到谁在 男扮女装。 跟我打过球的人都不晓得我穿着女人的衣服出去玩。他们知道我打扮很疯狂、 很野性,可是他们目睹我的穿着时,也搞不清楚那是女人的衣服,还是同性恋的打 扮。 我承认,那很难分辨。当我参加MTV音乐颁奖典礼时,我是男扮女装的。我穿 的是女人的露背装,还搽了指甲油。我穿上女人衣服并不明显,不过仔细看就会发 现到了。 我第一次搽指甲油是在一九九四年的万圣节。搽的是橙色与黑色,人们看见后 瞠目结舌:罗德曼不愧是罗德曼。现在,我根本想都不想,我经常搽指甲油,大约 一星期上美容院一次。这只是一件新奇的事,我喜欢低头看到手上不同的颜色。 这没什么了不起。那不是一个人躲在家里,偷偷穿上女用内衣。那不是我的风 格,我不穿女用内衣的。我认为男扮女装,即我那种打扮,较人们所想的更易被接 纳。现在有很多服装都是做中性设计的,在服装店里有时很难分辨是在男装部还是 女装部。 没多久以前人们看到男人戴耳环还会昏倒呢。 我自女人堆里长大,小的时候我偶而会做女孩的打扮。扮过过家、扮医生病人 ――大家都玩这些,有的人特别喜欢扮女孩。玩打扮成女人的游戏,很多小孩都玩 过,我经常整套的――穿上女装、化好妆,举止学女人。 现在我男扮女装只是表达丹尼斯・罗德曼另一面的方式,呈现同全新的包装, 变成万能的人。就象美式足球里的跑锋,能够跑到界外再跑进来,然后接住传来的 球一样。 想到什么打扮就做什么的打扮,没有什么关系。我想打扮的时候,会挑选时间 与地点。我在纽约、洛杉矶、芝加哥、底特律以及达拉斯等地都做过这种装束。穿 这样到一般的酒吧、同性恋酒吧,没什么差别。到那里我都不怕。 在纽约,我会到“海峡”夜总会或“通道”夜总会,这两个地方都让我觉得很 自在。我会跟在不同城市里认识的朋友一起出去玩,但绝不跟球员。与杰克・哈利 不同,我不跟球员混在一起。 男扮女装跟我生活里其它的事一样,我不去多想,做就对了。我不记得长大以 后头一次做女人打扮是什么时候了。并没有一个特别的时刻,而是逐渐形成的,过 程是由耳环到指甲油到露背装到紧身虎裤。进入NBA的早期阶段,我就如此做过, 可是在我做出决定――回到那次在停车场的卡车里想自杀的时候――我要按照自己 的意愿过日子,之后便是颠倒雌雄的打扮了。 还没尝试过穿晚礼服,可是我买了一件准备上霍花・史特恩(Howard Stern) 的节目。结果那次因为起床晚了没来得及穿。通告是清晨七点钟,我必须从旅馆赶 过去。 我喜欢穿紧身的衣服,也喜欢亮片,我经常穿上衣配短裤与珠宝。穿露背装时 会搭配不同的耳环。在衣服底下还穿着丝裙,但是不用女性内衣,也没到穿高跟鞋 的地步。只是穿着普通的皮靴,我经常穿的那双。 我所买的衣服尺码真的很吓人。全都由自己采购,没人替我打理。我到女装店 去,一点问题也没有。我没有找过人来订做,因为那并非是我的风格。再者,那么 做好象在隐藏什么似的。我大可找人到家里来为我量身什么的,可是大半的乐趣就 是到店里去试衣服,然后看着别人的表情。 店员喜欢我上门。他们不敢相信这样一个昂昂七尺之躯的大男人,竟到店里来 买女人的衣服――而且还是为自己买的。 我还立即发现到一件事:女人喜爱看我做女性打扮。她们爱死了。男人会对我 说:“我不会这样穿,可是你这样穿还蛮好看的。”女人则是对此疯狂的喜爱。她 们喜欢看到男人不怕失去男子气概,当一名男人有自信到可以搽粉红色指甲油、骑 粉红色哈利摩托车时,她们爱死他的。她们喜欢看到男人穿镶亮片的露背装并且觉 得非常舒适。 一切都看我感觉怎样。不管球赛赢或输,都不影响到我的穿着,我不会因为这 种事影响我的选择,只依据感觉与想要表达的情绪来定夺。想怎么穿,就怎么穿。 彻底的自由,完全的自由。自由自在地做自己想做的,跟别人无关――这是我 的另一面,大多数人所不敢呈现出来的另一面,是我多方面发掘出来的,不知道还 有多少未曾发掘,正等着我去发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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