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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一开始,我就像小时候一样,把自己想象成一个超人。但是,当《马可福音》 读到一半时,我开始糊涂起来。尽管我一遍遍地告诫自己,我有此人的血液,但是, 我的心情一点也不激动,看伍德家的影集时,都会比它多点感触,何况,这个家庭, 我是后来才插进去的。 我抓不住他,耶稣。也许,从别人口中的描述,已经使他改头换面了? 时而, 他的话会引起我的共鸣,时而,我又变得毫无感觉,我完全认不出他来。他就像一 个得胜冠军,记者们让他说什么就说什么。有时,我会觉得抓住了点什么,如同看 一场原声电影,我能通过下面曲解的字幕去体会对白中的真意。 书中的比喻,对我来说,似乎都暗藏着阴谋,我心里越来越难过。并不是我基 因中存储的信息浮到了表面,而是我自己的记忆苏醒了。在我生命之初的六年中, 人们向我反复讲解、反复灌输而我又去努力忘却的记忆。 通过书中的讲道、治病、驱魔、宴饮、斗殴,还有渡口的扁舟,使我的眼前, 又重现了一群白大褂,其中有身穿黑衣的神父,耳畔,是他的布道、恐吓,还有预 见……我都能背下来《圣经》的故事,以及它的各种变本。我又隐约看到我在火焰 中逃生,那一面面光秃秃的墙,日光灯,安有密码的门,铁丝网,荒无一人的大道, 伍德的车。我一页页地翻着,在记忆中,最强烈的一幕,是我逃出了这本书。现在, 我心中的难过是不是因为我又回来了,回到了这个神圣的故事里。我曾经想方设法 地忘却,以求得自由之身。 是我放的火吗? 我套上圆领汗衫,走在大街上。绕过一群群熟睡的流浪汉,我 推开了酒吧的门,一杯接着一杯地灌啤酒,慢慢地,我又回到了现实中。一个棕红 色头发的女人臂肘支着吧台告诉我她的价钱,我说,她会比那些开高价女人更早进 入天堂,她茫然不解地看着我,我也迷惑地看着她。是什么原因阻碍我带她走? 是 今天的发现吗? 它能使我违背本能? 耶稣对妓女甚至比对贵夫人好――当然我也不 一定非要学他的样子。我们分开了二十个世纪,二十个世纪仅靠一根脐带相连。 我整个下午都在浏览克隆网站。上面有长长的申请克隆的名单,还有呼唤证人 的紧急通知。最让我难忘的是那个鳏夫的事迹,他用了三十年的时间,来克隆他那 被医学判了死刑的妻子。他选择了灵长类做待孕母体,说黑猩猩的妊娠期只要六个 月,而长尾猴同女人的妊娠时间一样长,价钱便宜许多――只是它们老吃香蕉,怕 对胎儿不利。 只有非常有钱的人,才能雇得起代孕母亲,这也是优生学应付的代价。这个可 怜人的丰富想象力提醒了我。我即便荣幸地生在一位昂贵的处女的肚子里,但也丝 毫改变不了所处环境的影响:这位不知名的代孕母亲用她的嘴养育了我,她的脐带 是我同现实世界的唯一联系,那么,没有理由说她所吃的汉堡包,还有那些甜点对 我个性的影响要比一块亚麻布的遗传基因来得少。 还有,对于今天的基督徒来说,什么是基督的血? 就是他们在做弥撒时所喝的 葡萄酒,仅此而已。他说:“拿去,喝了吧。”并没有说:“拿去,克隆了吧。” 他既然已经分解消失,活到另一个生命体中,就像《圣经》记载的那样。那么, 留在这块裹尸布上的,只是污迹、斑点,它们有什么神奇的? 他用他在地球上的所 有时间,来反复讲述生命的本质是不可见的,真理不在这个世界中:难道他还会在 这个世界上留下点什么物质,好让几十个世纪之后的科学家,来仿造出一个他来? 如果他的灵魂留在布上,那复活还有什么意义? 而且,马利亚、使徒还有以马忤斯 道上的朝圣者所看到的活生生的耶稣又是什么? 是个全息摄影? 扯淡! 他在都灵裹 尸布上所留下的,不过是如蛇蜕的皮,生命在其他的地方。我嘛,只是吉米,来自 一枚去核嫁接的卵子,由x 所生,长在监禁中,绒毛兔让我受洗,路人把我收养。 不管来自何处,我是自己长大的,我逃跑,也是为了能生存下来,我边干边学,谋 得了我梦想的职业:我只是我选择的结果。 那帮人找到我,想让我做他们的吹鼓手,滚他妈的蛋吧! “关门了。”吧台服 务生说。 我想再要杯啤酒,他劝我回家。我耸了耸肩。用不了一个月的时间,我就将流 浪街头。刚才,我接到了丹尼尔游泳池修理公司的一封信,说我擅自据小卡车为己 用,多次警告无效后,我被解雇了。这不过是一种巧合罢了,不是吗? 我拒绝接受 这是一个信号,所谓不破不立的信号。只能说是祸不单行,爱玛走了,工作丢了, 我失去了一切我所心爱的,但这丝毫改变不了我本人。 我在街上漫无目的地走着,手插在口袋里,无意间触摸到华盛顿心理医生留下 的名片,他还等着我给他打电话。我眼前浮现了那辆林肯车,车上白宫派来的朝圣 三王(耶稣诞生时,有东方三王观星象而前去朝祝。)他们到底要干什么? 该不会 是他们让我失业,好逼我去接受他们的安排吧? 尼尔克总统,想得到救世主的支持, 让我去选他,咱就走着瞧! 想让我的基因码出现在他们的竞选宣传上,死了这条心 吧! 明天,我就打电话告诉他们,我是个瘾君子,已经毒入膏肓了:如果让我去他 们会议室,那就是去声明,耶稣从火星回来了,宣布美国灭亡。如果他们再来烦我, 我浇上汽油,我自焚,他们别再想克隆我们。 现在,已是深夜十二点,衣服汗津津地贴在身上。我真想跳上去格林威治的火 车,紧紧搂住柯姆,狠狠地亲她,让我变回以前的那个男人。但是,这不是欲望, 而是逃避。而且,也为时过早,我还有一百页没有读完。我要走到底,一直读完《 约翰福音》,好知道我的血液里到底有什么。我渴望揭开一个秘密、发现一些变化、 解开几许迷惑……也可能是某种证实。哪怕随后,再把《福音》扔到垃圾筒里,我 从此消失在茫茫人海中,不再留任何痕迹。 我上楼回家,读起《路加福音》。同样,又是天使报喜、耶稣诞生、沙漠中魔 鬼的诱惑,一连串的治病,还有犹太教士的犬吠。这真是本仇视犹太人的书,有时, 还不能自圆其说。总体说来,犹太人一直想杀耶稣,因为他也是犹太人,还因为他 在星期六治病,不遵守安息日的律法。而耶稣,作为犹太人上帝的儿子,他四处宣 讲犹太王不好,说犹太人一窍不通。他把他们从庙宇中赶了出来,说妓女都比神父 强。然后,出乎意料地,他被钉死在十字架上。在今天的耶路撒冷,如果有这么个 家伙,我敢说,他坚持不了两天。 mpanel(1); 不知是不是啤酒的作用,反正,刚才的难过,现在转成了愤怒和不耐烦。这本 书转着圈,总在复述着同样的内容。耶稣很喜欢重复,还爱用比喻。一旦比喻起来, 就成了沙里蹬车,光打空转。比喻的原则是用一个简单的事情,让听者明白一个复 杂的道理。而在《福音》里,他却用比喻,把事情弄得复杂无比,直到把我们彻底 搅糊涂为止。就拿“天上的王宫”这个问题来说吧,它的正式名称叫天堂。也就是 说,如果你是个好人,你死之后,就能去那个地方。然后,一点点地,它变成了芥 菜籽、鱼网、面团,还有珠宝商人。如果你迷糊了,对不起,自己去找出路吧。 随后,路加写到了耶稣的复活。作者变了,故事还是一个。只是有些地方一带 而过,有些地方,又细细地展开。就像我们看电视一样,从一个台跳到另一个台, 看的是同一个新闻,同一个画面,只是播音员变了。有时,他们的观点一致,有时, 又不同。时而评论,时而批评,更多时候,是他们在自作聪明,他们以为,人人都 明白他们在说什么:从某些事件出发,不去做深入讨论,倒去妄加推断。结果,或 者让人心生厌烦,或者让人云里雾里,真不够专业啊。我对此书有两点疑问,其一, 如果这是本故事集,那么,开场就不够吸引人;其二,如果是真事,那论证方法, 多少也该严肃点吧。 就拿变面包一事来说,如果真有其事,耶稣真能用七块小面包喂饱五千人,那 需要有人证,还需要去调查他是怎么做到的。而不是四本《福音》异口同声地说, 就这样,他掰开七块小面包,所有的人都吃饱了,剩下的面包屑,也够五百人享用。 要我说,他们要么是拿我们开涮,要么是故意不说出证据。因为信仰就是去信, 而不去刨根问底。还有一句反复出现的话,就是,“没有看见就信的人有福了:他 就能走进天上的王宫,那么,芥菜籽、鱼网、面团还有珠宝商人都属于他了。” 也有一些描写我非常喜欢。当耶稣在水上行走时,他的朋友彼得也想模仿,耶 稣对他说,你只要想,就能。结果,彼得开始在海面上蹦蹦跳跳。突然,起浪了, 他害怕起来,扑通一声,沉到水里。另一段我喜欢的内容是,耶稣对门徒说:“你 们是地上的盐,如果盐失去了味道,你们用什么来调味? ”换句话说,害怕会使我 们失去应对的方法,而保持好心情,才能给周围的人带来快乐。因为,板着面孔的 人,不能使人微笑。这些话,我也可以说出来。与其说来自血缘,倒不如说,来自 我自己的思想。而且,这种想法早就有了,早在爱玛离开我时,我就失去了我的盐, 一切都变得淡而无味。 我也很喜欢那个卖淫的女人,还有那个回头的浪子:找乐子的人有福了,那些 嫉妒心重的道貌岸然的正人君子,见鬼去吧,戴绿帽子的人,有祸喽。我最喜欢的, 是《马太福音》和《路加福音》中那段黑色幽默。一天,耶稣把附在一个人身上的 魔鬼赶走了,这个鬼居无定所,四处游荡,非常地不开心。然后,它对自己说,回 到原来的家去吧。结果,它发现原来的家“又空又整洁”,就请了一群比它坏上十 倍的魔鬼,七个鬼一起挤在那个洁净的脑袋中。这就是我对宗教的理解:如果一开 始,你就不是好人,那么,你就会变得更坏。 人们忏悔,以为变好了,因为唤醒了良知,结果摔得更惨。 简而言之,我在等待一次大混乱,一堆疑问,或者,是了解了一个事实真相, 大彻大悟,所谓大乱达到大治。我做好被耶稣说服的一切思想准备,就像我在胡同 拐角处,遇到了我原先尚不知其存在的孪生兄弟。在我读完《福音》后,我并没有 找到新的定位,热和凉抵消了,我又回到了原点。圣马可说得对,他说,不要把新 酒装到旧坛里:旧坛碎了,新酒也洒了。我在无信仰中浸泡得太久了,希望来一次 脱胎换骨,结果,却没有得到任何启示。我有我自己的价值观,尽管有时,我从基 督的口中,听到了同样的话语,但那是我自己发现的,而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 天空染上了玫瑰色,太阳在对面房子的玻璃上闪烁着。那里住着一位老人,同 每天早晨一样,他正刮着胡须。他又不出门,不明白他每天修面有什么意义。一到 中午,社会救济所就会给他送来一盒午餐,送饭人骑着摩托,连头盔都不摘。三点 钟,他脱去运动衫,换上睡衣。其余的时间,他都生活在电视机的光晕中。而我, 盯着他的窗户,则像盯着水族馆的透明玻璃。我该怎么办呢? 该怎样对待身上所流 的血液,它对我并不意味着什么,既没有权力,也没有责任;既没有感应,也没有 信念――只有反抗和反感。我不能去承担一份并非我自己选择的责任,我也不想变 成别人,尽管我自己什么也不是。 如果我割断血管,又会如何? 我会同别人一样死去吗? 是遁人虚无,还是坠人 地狱? 也可能因自杀未遂而关十年的监狱? 我甚至不知道我最想拒绝的是什么。就 当什么也没发生,继续活着? 反正,这一点,我绝对做不’到。 我等到早晨六点,拨通了心理医生的留言机,我说:“我是吉米・伍德。”等 了一会儿,索然无味地挂上了电话。 我打开电话答录机,合上《圣经》,关了电灯。 我一觉睡到了十二点半,醒来时嘴巴发木、头脑空空。没有留言。我呕吐起来, 为了让头脑清醒一点,我又冲了个淋浴。然后,再度翻开《圣经》,读到了《路加 福音》,关于不结果的无花果树的故事。《马太福音》中也曾写过这个故事,当时 我很不心服。耶稣变得易怒,又吹毛求疵:他饿了,走近一棵无花果树,因为没找 到果实,他就诅咒这棵果树干死。 依我说,这棵果树,它有什么错,也许有人刚经过,摘光了树上的所有果实。 饶恕偷果子的人,这我没话说,但要惩罚受害者……在《马可福音》中,也没 有好到哪儿去,那棵可怜的果树因为处于不结果实的季节,就被处罚,无辜地干死 了。 幸好,在《路加福音》中,多了点人情味:耶稣对农夫说,砍了这棵果树吧, 它会耗尽地力的。但是,农夫请求他的恩典:“主啊,再等一年吧,我会在树的四 周挖上沟,施上肥。也许它会结果实,要不然,再砍也不迟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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