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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你知道,格伦基福特上校是位绅士。他从头到脚都是个绅士。他全家也一样。正象俗话 说的,他出生好。这对一个人来说,就如同对一匹马来说,最有值价。道格拉斯寡妇就是这 么说的。至于这位寡妇,谁也没有否认过她是我们镇上第一家贵族人家。我爸爸也总是这么 个说法,尽管他自己的身份,比一条大鲶鱼好不了多少。格伦基福特上校个子挺高,身材细 长,皮色黑里透着苍白,哪儿也找不到一点儿血色。每天早上,总把那瘦瘦的脸刮得干干净 净。他是薄嘴唇,薄鼻翼,高鼻子,浓眉毛。眼睛漆黑,深深地陷在眼眶里,看着你时,不 妨说如同从山洞里朝外望着你。额骨高高的,头发又黑又直,一直拖到肩上。双手又长又 细。他这一辈子,每天穿着一件干净衬衫,从头到脚的一套服式是细帆布做的白色西装,白 得简直刺眼睛。每逢星期天,总是穿一身蓝色的燕尾服,钮扣是黄铜的。他手提一根镶银的 红木手杖。他没有轻浮的气息,丝毫也没有;也从来没有高声说话。为人和蔼可亲――你知 道吧,人们可以感觉到这一点。因此,你也就感觉到了一种信任之感。他有时候微微一笑, 而这是挺动人的。可是一旦他把腰板子那么一挺,如同一根旗竿站立在那里,再加两道浓眉 下目光一闪一闪,那你就一心想往树上爬,然后再探问究竟出了什么事。他毋庸提醒人家注 意自己的行动举止,――不论他在哪里,在他的面前,一个个都有规有矩的。谁都喜欢和他 在一起;他多半总是一片阳光――我的意思是说,他神态象个好天气。一旦他成了层层乌 云,那就半分钟之间,一片黑压压的,可吓人啦;而一旦来了这下子,那就够了,一个星期 之内,准定不会有什么不恰当之事发生。 早上,每当他和老夫人下楼来,全家人从椅子上站起身来,向他们说一声早上好。在他 们两位就坐以前,其他人是不会坐下的。然后由汤姆和鲍勃走到橱柜那儿,取出酒瓶,配好 一杯苦味补酒递给他,他就在手里拿着,等到汤姆和鲍勃的也掺好了,并弯了腰,说一声, “敬两位老人家一杯,”他们稍稍欠一下身子,说声谢谢你们,于是三个全都喝了。鲍勃和 汤姆把一调羹水,倒在他们的杯子里,和剩下的一点儿白糖和威士忌,或者苹果白兰地掺和 起来,递给我和勃克,由我们向两位老人家举杯致敬,喝下了肚。 鲍勃年纪最长,汤姆是老二。个子高高的,肩膀宽宽的,棕色的脸,长长的黑发,两只 黑黑的眼睛,都可说是一表人才。他们从头到脚,一身细帆布服装,跟老绅士一个样。戴的 是宽边的巴拿马帽。 然后再说说夏洛特小姐。她二十五岁,个子高高的,骄傲而挺有气派。不过只要不是在 她生气的时候,她总是挺和气的。可只要她一生气,那就象她父亲一样,立时立刻,叫你蔫 了下去。她长得很美。 再有她的妹妹苏菲亚小姐。不过她是另一种类型。她又文静,又长得甜,象只鸽子。她 才只二十岁。 每一个人都有贴身黑奴侍候――勃克也有。我的贴身黑奴空闲得很,因为我不习惯于叫 人家服侍我。不过,勃克的黑奴整天跑东跑西,忙个不停。 全家人的情况都在这里了。不过,原来还有人的――另外的三个儿子。他们给杀死了。 还有哀美琳,也死了。 老绅士拥有好几处农庄,黑奴在一百个以上。有的日子里,会有许多人汇聚到这里,是 骑了马从十英里或者十五英里以外的地方来的,耽个五六天,在附近的各处、在河上,痛快 地玩一玩。白天,在林子里跳跳舞,野餐。夜晚,在屋里举行舞会。他们大多是这家人的亲 属。男人身上都带了枪。我对你说吧,这些人可称是精英啦。 附近还有另一族贵族人家――一共五六家吧――大多姓歇佛逊的。跟格伦基福特家族相 比,一样格调高,系出名门,又有钱,又气派。歇佛逊家和格伦基福特家使用同一个轮船码 头,离我们这座大屋两英里多路。所以我有时候和大伙儿上那儿去,在那里见到过不少歇佛 逊家的人,一个个骑着骏马。 有一天,勃克和我两人出了门,到林子里打猎。我们听到了朝我们走来的马声。我们正 要穿过大路。勃克说: mpanel(1); “快!朝林子里跳!” 我们跳进了林子,透过林子里一簇簇树叶丛朝外张望。不一会儿,一个挺漂亮的小伙子 骑着马沿大道飞奔而来。他骑在马上,态度从容,神态象个军人。他把枪平放在鞍鞒上。这 人我过去见到过的,他是哈尼・歇佛逊。但听得一声枪响,勃克发的子弹从我耳边擦过,哈 尼头上戴的帽子滚落在地。他握紧了枪,径直朝我们藏身的地方冲过来。不过我们可没有耽 搁。我们在林子里奔了起来。林子长得不密,所以我曾几次回头察看,为了好躲掉子弹。我 看到哈尼两次瞄准了勃克。后来他从来处往回转――我猜想,是去找帽子的,不过我没有能 看到。我们一路上奔得不停,直到回到了家。那位老绅士的眼睛亮了一下,有半分钟,―― 据我判断,这往往是欣慰的表示。――随后,脸色平和下来,语气柔和地说: “我不喜欢躲在矮树丛里打枪那种打法。我的孩子,为什么不到大路上去呢?” “爸爸,歇佛逊家才不干呢。他们就喜欢取巧。” 夏洛特小姐呢,在勃克讲述事情的前后经过时,头部挺挺的,活象一位女王。她的鼻翼 张开,两只眼睛忽闪忽闪的。两个兄弟显得挺阴沉,可全都没有说话。苏菲亚小姐呢,一时 间脸色发白。不过,当她知道那个男子没有受伤,脸色就回过来了。 等到我把勃克带到树底下玉米仓房的旁边,光只是我们两人时,我说: “你真的想杀死他么,勃克?” “嗯,我肯定是的。” “他干了什么对不起你的事啊?” “他么?他从没有害过我啊。” “既然这么说,那你又为了什么要杀死他呢?” “啊,没有什么啊,――就只是为了打冤家嘛。” “什么叫打冤家?” “哈,你是在哪儿长大的?你不知道什么叫打冤家?” “从没有听说过啊――说给我听听。” “啊,”勃克说,“打冤家是这么一回事:一个人跟另一个人吵了架,把他杀了。另一 个人的弟兄便杀了他。接下来,其他弟兄们,这是指双方的,就我打你,你打我。再下来, 堂兄弟表兄弟,参加了进来――到后来,一个个都给杀死了,打冤家也就打光了。这是进行 得缓慢的过程,得花很长的时间。” “这里的打冤家有很长的时间了么?” “嗯,这我需要估一估了!是三十年前开始的。或者说,大致是这么久以前吧。为了什 么事发生了什么纠葛吧。然后是上法庭求得解决。判决对一方不利,他就挺身而斗,把胜诉 的一方给枪杀了――他当然会这么干。换了任何哪一位,都会这么干。” “那么是什么纠葛呢,勃克?是争田产么?” “我看也许是吧――我不清楚。” “啊,那么,先开枪的是谁呢?――是一个格伦基福特家的人还是一个歇佛逊家的人?” “老天爷,我怎么知道?是老早的事啦。” “能有人知道么?” “哦,那是的,据我看,我爸爸知道,有些老一辈人知道。不过到如今啊,一开头,最 早是怎么闹起来的,连他们也不知道了。” “死了很多人么,勃克?” “是啊,出殡的机会有的是。不过嘛,也并非总是死人的。我爸爸身上就有几颗子弹, 不过他可并不在乎,因为反正他的身子称起来也不怎么重。鲍勃给人家用长猎刀砍了几下, 汤姆也受过一两次伤。” “今年打死过人么?勃克?” “打死过。我们死了一个,他们那边也死了一个。大概三个月前,我的堂兄弟、十四岁 的勃特骑着马,穿过河对面的林子。他身边没有带武器,这真是他妈的再傻也没有了。在一 处偏僻的地方,他听得身后有马声。一看,是巴第・歇佛逊老头儿,手里拿着枪正飞快赶 来,一头白发迎风乱飘。勃特并没有跳下马来,躲到树丛里,反倒让对方赶上来。于是,两 人赛开了,一个在前飞奔,一个在后紧追,足足奔了五英里多路,老头儿越追越近。到最 后,勃特眼见自己没有希望了,便勒住了马,转过身来,正面朝着人家,于是一枪打进了胸 膛。你知道吧,老头儿赶上前来,把他打倒在地。不过呢,老头儿也并没有多少时间庆祝自 己的好运气。一星期之内,我们这边的人把他给干掉了。” “我看啊,那个老头儿准是个懦夫,勃克。” “我看他可不是个懦夫。怎么说也不是。歇佛逊家的人没有懦夫――一个也不是。格伦 基福特家的人呢,也一个懦夫也没有。是啊,就是那个老头儿有一天跟三个格伦基福特家的 人,三对一干了一仗,干了半个钟头,结果他是赢家。他们这几个人都是骑了马的。他下了 马,躲在一小堆木材后面,把他的马推到前边挡子弹。可是格伦基福特家的人呢,还是骑在 马上,围着老头儿,窜来窜去,枪弹雨点般地对他打去,他的子弹也雨点般朝着他们猛击。 他和他的那匹马淌着血,一瘸一拐地回了家,可歇佛逊家的是给抬回家的――其中一个死 了,另一个第二天死了。不,老弟,要是有人要寻找懦夫的话,他大可不必在歇佛逊家的人 身上白白浪费时间,因为他们从没有这样的孬种。” 下一个星期天,我们都去了教堂。有三英里路远。全都是骑了马去的。男的都带上了 枪,勃克也带了。他们把枪插在两腿当中,或者放在靠墙随手可拿的地方。歇佛逊家的人, 也是这般架势。布讲的道,说的没有什么意思――尽是兄弟般的爱这类叫人听了厌烦的话, 可是人家一个个都说布道布得好,回家的一路之上说个不停,大谈什么信仰啦,积德啦,普 济众生啦,前世注定的天命①啦,等等的,叫我说也说不清还有些什么。总之,在我看来, 这可说是我一生中最难受的星期天啦。   ①诺顿版注:赫克把长老会的两种教义混在一起了,一是前世因缘说,一是天意决 定论,这是以逗笑的文笔表现了边疆人故意把两个词合并起来,从而制造出新的词汇的特色 这样的语言风尚。 吃过中饭以后一个小时,大家一个个在打瞌睡,有坐在椅子上的,有在卧室里的,总 之,气氛挺沉闷。勃克带着一条狗在草地上大模大样在日光下躺着,睡得挺熟。我往我们那 间卧室走去,心想不妨睡个午觉。我见到苏菲亚小姐站在她卧室的门口。她的卧室就在我们 那一间的紧隔壁。她把我带进她的房间,轻轻把门关上,问我喜欢不喜欢她。我说喜欢。她 问我肯不肯替她做件事,并且不告诉别的人。我说我愿意。她就说,她把她的《圣经》忘了 带回来了,是放在教堂里的位子上了,这位子在另外两本书的中间。问我能不能一声不响地 溜出去,到那边把书给她带回来,并且对任何人也不说。我说愿意。于是我一溜烟似地走出 了家门,走到大路上。教堂里没有什么人,也许除了一两只猪吧。因为教堂门上没有上锁, 猪在夏天喜欢上了木条铺的地板①图个凉快。你要是留心注意的话,便可以知道大多数的人 总是不得不去的时候才上教堂,可是猪呢,就不一样。   ①诺顿版注:这种地板用一面刨平的圆木铺成,刨平的一面朝上。 我自己寻思,总是出了什么事吧――一个姑娘家对一本《圣经》这? 于是我把书在手里抖了一抖,一小片纸抖了下来,上面用铅笔写着“两点半”。我找了个 遍,除此以外,什么也没有找到。这意味着什么,我也搞不清,于是我把它放回书里。我回 了家,上了楼,苏菲亚小姐正在门口等着我。她把我一把拉了进去,关上了门,然后往《圣 经》里找,终于找到了那片纸。她看到了上面写的,就显得很高兴。她冷不防一下就抱住了 我,紧紧地搂了搂,还说我是世上最好的孩子,还要我不跟任何人说。一时间,她满脸红通 通的,眼睛闪着亮光,看起来可真是绝色美人。我倒是吃了一惊。不过,我喘过气来,便问 她纸片是怎么一回事。她问我看了没有,我说没有。她问我认得不认得写的字。我告诉她, “不,只认得印刷字体。”她说,这片纸只是起个书签的作用,没有什么别的意思。随后 说,我可以走了,可以玩儿去了。 我走到了河边,把这件事思量了一番。一会儿注意到我那个黑奴跟在我的后面。我们走 到了后面那间大屋子里的人看不到我们身影的地方,他往后、往左右张望了一下,然后走过 来说: “左(乔)治少爷,你要是到下边泥水塘那里去,我指给你看,那么一大堆黑水蛇。” ①   ①美国南方特有的一种类似响尾蛇的毒蛇。 我想,这好怪啊,他昨天也这么说过啊。照理他应该知道人家不会那么喜爱黑水蛇,不 会到处去寻觅啊。他究竟是什么个意思呢?所以我说―― “好吧,你头里走吧。” 我跟在后面有半英里多路,他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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