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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3 卷 志第三十四 选举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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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第三十四 选举三 ○右职吏员杂选 右职。省令史、译史。皇统八年格,初考迁一重,女直人依本法外,诸人越进 义,每三十月各迁两重,百二十月出职,除正六品以下,正七品以上职官。正隆二 年,更为五十月迁一重。初考,女直人迁敦武校尉,余人迁保义校尉,百五十月出 职,系正班与从七品。若自枢密院台六部转省者,以前已成考月数通算出职。大定 二年,复以三十月迁一官,亦以百二十月出职,与正、从七品。院台六部及它府司 转省而不及考者,以三月折两月,一考与从七,两考正七品,三考与六品。三年, 定格,及七十五月出职者,初上令,二中令,三下令,四、五录事,六下令,七中 令,八上令。百五十月出职者,初刺同、运判、推官等,二、三中令,四上令,回 呈省。大定二十七年,制一考及不成考者,除从七品,须历县令三任,第五任则升 正七品。两考以上除正七品,再任降除县令,三、四皆与正七品,第五任则升六品。 三考以上者除六品,再任降正七品,三任、四任与六品,第五任则升从五品。 省女直译史。大定二十八年,制以见任从七、从八人内,勾六十岁以上者相视 用之。明昌三年,取见役契丹译史内女直、契丹字熟闲者,无则以前省契丹译史出 职官及国史院女直书写,见任七品、八品、九品官充。 省通事。大定二十年格,三十月迁一重,百二十月出职。一考两考与八品,三 考者从七品,余与部令译史一体免差。 御史台令史、译史。皇统八年迁考之制,百二十月出职,正隆二年格,百五十 月出职,皆九品,系正班。大定二年,百二十月出职,皆以三十月迁一官。其出职, 一考、两考皆与九品,三考与八品。明昌三年,截罢见役吏人,用三品职事官子弟 试中者、及终场举人本台试补者,若不足,于密院六部见役品官、及契丹品官子孙 兄弟选充。承安三年,敕凡补一人必询于众,虽为公选,亦恐久渐生弊。况又在书 史之上,不试而即用,本台出身门户似涉太优,遂令除本台班内祗、令译史名阙外, 于试中枢密院令译史人内以名次取用,不足,即于随部班祗令译史上名转充。若须 用终场举人之阙,则令三次终场举人,每科举后与它试书史人同程试验,榜次用之。 女直十三人,内班内祗六人,终场举人七人。汉人十五人,内班内祗七人,终场举 人八人。译史四人,内班内祗二人,终场举人二人。 枢密院令史、译史。令史。正隆二年,制迁考与省同,出职除系正班正、从八 品。大定二十一年,定元帅府令译史三十月迁一官,百二十月出职,一考、两考与 八品除授,三考与从七品。十四年,遂命内祗、并三品职事官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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