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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章 往事如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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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往事如梦 过了一会儿,我终于清醒过来,意识到自己躺在地板上。现在,我仰躺在地上, 似乎在等待着再一次的电击。我就这样呆呆地躺了十分钟,听着屋外风雨的咆哮, 心中则酸甜苦辣五味俱全。这次的雷击会不会使我受伤?会不会因此影响到我以后 的生育?我的头发会不会因为受击而变白?说不定现在我的头发都已被烧焦了!想 着想着,我不禁抬起手来摸摸头发。一摸之下,才发现后脑起了一个大包,大概是 刚才倒地时碰的。不过,好在没多大问题。 即使这样,我还是不放心地动了动,看看有没有别的毛病。还好,骨头没折断。 忽然,房角的冰箱发出了“隆隆”的马达声,好象在告诉我世界末日并没来,人间 还是充满希望的。闪电结束了,雷声也逐渐远去。我有气无力地站起来,看看周围。 一切都没变,还是老样子,刚才我还在想,要跟这世界说再见了呢!可现在一切都 原封不动,丝毫没有被破坏的痕迹。柜台、放着杂志和书的书架、食堂的长桌、彩 色塑胶桌子、那些坐起来不太舒服的椅子、装有冰水的大冰柜以及擦得光亮光亮的 咖啡杯、盆子等都和风雨来之前一样。这房间唯一受到“打击”的地方,只有窗户 破了个洞,以及地板上的积水而已。噢!什么?“打击”?这二个字又使我由茫然 恢复了意识。表面上,我只有后脑壳长了个包,可事实上我的精神却受到了伤害。 那场暴风雨,又是雷鸣,又是闪电。一想到这,我就忍不住象孩子似的发抖。刚才 我还傻乎乎的想去按电源的开关呢!我偏偏选择电闪的一刹那去按,活该会被击昏! 这是天罚,是对我这只胆小的,没有大脑的可怜猫儿的惩罚!呵!等等!我的 头发是不是全白了?我急忙跑到房间里去,随手拿了放在柜台上的皮包,到食堂里 用柜台下的镜子,仔细检查我的脸。每一处我都睁大眼睛看,生怕漏掉了什么。我 看到了一双绿得透亮的眼睛,它从镜内默默凝视着我,然后我看到我的睫毛,安好 无事地在镜中不停地眨动。我的眉毛是褐色的,带着一抹疑虑。再由饱满的额头往 后看:谢天谢地,我那褐色的头发,只是被风吹得乱糟糟而已。我把梳子拿出来, 随便梳了梳,然后把它放回袋子。 看看手表快七点了,我打开收音机,想听一下有关暴风雨的新闻。同时我动手 剪了块厚纸板,用透明胶把它补在那个窗户破洞上,然后,我又用抹布把地上的积 水擦干。这时候收音机里说,有些地方的高压线吹断了;哈得逊河的水位高涨,尤 其是格兰斯・贺滋一带的水位更高;第九国道的某一段被大风刮倒的树堵住了道路, 而机械大楼附近也发出了洪水警报。打扫完后,我回到了自己的房间。这是一间靠 近湖泊右边的九号房间。我脱了衣服,洗了个冷水浴,顺便洗了洗我刚才倒地时弄 脏的白色衬衫。 此刻,我已忘了刚才在大风雨中所受的惊吓和那些没经大脑思考的行动了。我 现在想到以后又得单独一人度过这寂寞的黑夜,但又想到明天开始不妨出去旅行旅 行,心中又觉得很舒畅,差点儿要唱起歌来。想着想着,我不由得去翻箱倒柜,找 出自己一向认为最满意的一件衣服。这是一件黑色的、绒布缝制成的贴身上下连衣 裤。臀部下面有条金黄色的拉链,衣领是用金丝编织成的。整体看起来,又别致, 又高雅。我穿上,照照镜子,觉得袖子应该挽起来才更显得特别。我又蹬上一双金 色的皮凉鞋。弄妥之后,我来到酒柜前,拿了漂亮的高脚玻璃杯,放了块冰块,又 从柜边拿了一张椅子放好,打开收音机,点亮灯,一口气把酒倒到喉咙里,然后舒 舒服服地坐在椅子里。 mpanel(1); 收音机的广播里穿插着商业广告,都是有关猫的。譬如猫喜欢吃什么等。 这种喁喁细语和外面毛毛雨的声音配合得天衣无缝。外面的雨滴被大风刮到窗 户上,叭!叭!好象枪声一样,似乎不甘心,想把这屋子推倒。幸好房里的一切都 很理想,没有湿漉漉的雨水,温馨而舒适。WOKO 在播放四十分钟的音乐节目。不 久,传出了“爱的小舟”这首歌。我的思绪一下子回到那段在泰晤士河上的时光。 那是五年前的事了,我和几位朋友坐了小船沿着泰晤士河顺流而下,到遥远的温莎 城堡。当时我负责看着带来的手提电唱机,德立克划船。我们带的唱片不多,只有 十张。每次唱完“爱的小舟”,德立克总要说:“葳芙,再放一次吧。”于是我又 调整唱机,重放一次。 想到这里,我的眼眶里已盈满了泪水,并不是因为回忆到德立克而悲哀,而是 想到那逝去的一段无忧无虑的日子,男孩、女孩、阳光、流行曲,以及在一起时所 拍的照片、初恋的情书。这一切的一切,都是这般令人怀念,却又带点儿伤感。我 忍不住流下了泪。逝去的往事不可能再追回,谁也无法令时光倒流,但是那酸中带 甜,甜中带泪的回忆,却是永远也抹不掉的。 我的名字叫做葳芙安(葳芙)・蜜雪儿。在这儿沉醉往事的时候是二十三岁, 我身高五英尺六英寸。在英国时,所有认识我的英国女孩们,都说我屁股翘翘的, 线条优美,尤其适合穿紧身的衣服。在这以前,我就知道自己有副完美无瑕,足以 自傲的好身材。我的眼睛是绿色的,头发是天然的褐色,我希望有一天,能把头发 留长,长得象卷毛的狮子狗一样,以此显出自己的成熟。我的颧骨较高,英国的女 孩们说,一看就知道我是外国人,这很令我不安。我的鼻子过于小巧,相比之下嘴 巴显得有点大,有点丰满,过于性感。 我自己虽然不觉得怎样,但总受别人嫉妒、羡慕并不是件愉快的事。我感情丰 富,自认为带点孤傲和罗曼蒂克,但别人,譬如修道院的姊妹们以及脾气暴躁的斯 泰特,就常觉得我又任性又倔强,他说:“葳芙安,女孩子要温柔些,要象棵柳树, 不要象棵松树,松树太刚烈,那是男人才该有的气概,而不该是你呵!” 我是法裔加拿大人,出生在距魁北克不远的厄奴奈安海岛以北的一个小城圣・ 花米由。这个海岛在圣・劳伦斯河流进魁北克海峡的海洋中央,状似一条落难的船, 细长形。我是在河边长大的,因此凡是有关户外的运动,如游泳、钓鱼、露营等, 我都喜欢。我对父母的印象很模糊,没什么记忆,不过我好象比较喜爱父亲,讨厌 母亲。八岁时,蒙特利尔有朋友举行结婚典礼,邀请我父母参加。当时正值战争时 期,他们的座机失事,不幸双亡。而同时丧夫,变成未亡人的罗兰斯・杜柔,我的 叔母,经法院的判决,成为我的监护人,我就顺理成章地搬到叔母的住处,由她抚 养。我和叔母相处得很好,到现在为止,我一直很喜欢她,而且一直怀着感激的心 情。但是我是基督徒,我叔母是新教徒。宗教信仰的不同,使我们不时产生争执。 在魁北克,传教士的势力相当强,叔母宗教信仰的不同,使我活在宗教争夺战阴影 中。最后,基督教获胜了,我的精神领域终于有了归宿。因此十五岁以前,我一直 在犹鲁修里・伊特修道院受教育。修女们管教严格,要求对主非常虔诚,我脑子里 灌满了晦涩的宗教史以及各种古怪的神学教义。本来我就对护士和修女没什么好感, 但是现在却偏偏要和她们打交道。我几乎要闷死了,只得求救于叔母。她很高兴地 把我救出修道院,还说,等到了十六岁,就送我到英国的新娘学校去学习大家闺秀 的风范。在这块保守的土地上,她这么做当然引起了强烈的不安。犹鲁修里修道院 是魁北克的基督教传教中心,很久以前,魁北克发生过英法之战,当时吃了败仗的 法国将军默卡尔木的头盖骨,被当作战利品,放在这座修道院中。而修道院也以此 为荣。将近两个世纪了,每次做礼拜,不管白天晚上,跪在头盖骨前的修士修女们 总不少于九个人。我的家庭也是属于法裔加拿大人,所以一旦这家的女儿敢于破坏 这传统规矩,一定会被当作一桩丑闻来议论。 魁北克这类家庭的儿女们,通常自成一个社交圈――类似秘密团体。这种社交 圈组织严密,力量强大,很象日内瓦的Calvin 派别(基督教的一派)。 属于这个派的人,不论男女都很得意地把自己称作“法裔加拿大人”,而且用 法语发音。在他们眼里,较为低等的是那些新教徒的加拿大人,还有“奈桑古尼” (指英国移民的子孙)和“奈桑美利坚”(指美国人)。法裔加拿大人最引以为荣 的,就是能讲法语,而且能讲两百年以前的移民者方言,但现在的法国人听不懂, 因为它混合着法语化的英文――这种关系很象非洲白人的语言及荷兰语之间的关系。 这个魁北克派的自以为是,连法国本土人都看不过去,因为这些法裔加拿大人,简 直把法国人也都当作外人来看待。我不知自己为何拉拉杂杂的提了这么多无聊事。 当然,作为蜜雪儿家的一分子,我对能否打破这种传统并不肯定,但如果身为西西 里岛的黑手党的一分子而发生背叛行为,则是犯了滔天大罪,死不足惜。我现在的 处境和它相似,因此我不能随便抛弃修道院和魁北克,以防自己落入万人唾骂,走 投无路的境地。 叔母很有分寸地替我解决了这些问题。比如,我以前的朋友,都被禁止再和我 来往。我当然很生气地抗议,但叔母都一笑置之,大概认为我是个神经质的人,而 不予理会。事实上我到了英国之后,还是怀着脱离朋友的负罪感。这感觉使我一直 小心翼翼的,无法开朗起来,带着一股英国人所说的殖民地的小家子气。所以一旦 进入为年轻女孩儿们设立的新娘学校时,我的恐惧和心理负担则更重了。 在英国,新娘学校大部分都集中在萨宁格代这个地方。奥斯陆之家,就位于萨 宁格代区。奥斯陆之家是一座类似维多利亚时代的古老建筑。三楼有许多隔间,共 二十五间。每间寝室可容纳两人,我和另一个外国人合住一间。 这位小姐,是黑皮肤的利巴若伊人,腋下长满了密密麻麻的黑色长毛,父亲是 百万富翁。最讨厌巧克力和埃及男影星班谢勒。所以,只要碰到有闪闪白牙、浓密 胡须、炯炯发亮眼睛、油亮亮头发的男星照片,马上就会被我们抢过去撕掉,唯恐 引起她的反感。也许是因为老子有钱,她很傲慢,平时颐指气使,人缘欠佳。这样 一来,我就因而得宠,成了宿舍里最受欢迎的人。当然并不是所有人都这样友善、 欺生的人也比比皆是。有人说话粗野,还带土音;有人欠缺教养,行动粗鲁。有时 祸从天降,我常被一些无聊事困扰。再加上我是加拿大人,离乡背井来到这陌生的 地方,有种寄人篱下的感觉。现在想起来,那时的我,确实有些神经过敏,性格又 急躁,对某些恶作剧,实在无法忍受。有一次我不客气向那两三个虐待我的人发火。 结果他们把我压在床上,拳头如下雨一样打在我身上。有人猛掐我的大腿,有人提 了桶水往我头上浇下去。当时我又痛又委曲,失声痛哭,开口求饶。他们犹不死心, 还要我保证以后乖乖的听话,不要目中无人。开始我愤愤不平,不过平静之后,也 就自然而然地习惯了这种和平协定。即使不情愿,也还是柔顺地开始学习大家要求 的“淑女”之道。 休息时间,是工作之余唯一可外出的时间。我喜欢大自然,喜欢户外运动。宿 舍里,有个叫苏珊的苏格兰女孩和我一样,也喜爱户外运动,我们俩成了好友。她 是独生女,从小缺少玩伴,所以她父母很欢迎我成为她的朋友。 每年夏季,我就到苏格兰她家里去。冬天和春天是滑雪季节,我就和她一起到 瑞士、奥地利、意大利等地。我们在新娘学校同时入学,也同时毕业。毕业后,为 了参加乌迪帕克饭店举行的舞会,我求叔母代付五百英镑的会费才和苏珊顺利参加 了舞会。舞会很无聊,我只和苏珊跳了几次舞。参加的人中虽不乏年轻小伙子,但 和我所认识的加拿大人比起来,差得老远。他们全都是软绵绵的小白脸,一点男人 气概都没有,而且看起来一副老奸巨滑,工于心计的样子(可是有一个给我印象最 坏的男人,却听说是某项国际田径赛的冠军呢)。 就在这段时间,我认识了德立克。 当时我只有十七岁半。我和苏珊两人合租了位于俄尔多・嘉积街的一栋拥有三 个房间的屋子。六月底,我们还没找到工作。闷极了,就决定邀几个好友,开个舞 会乐一乐,联络联络感情。刚好对面一家房子的主人,要利用暑假到国外旅行。临 走托我们看管房子,我们马上想到利用这屋子作为舞场,反正空着也是空着。人的 方面不成问题,我们常参加舞会,认识的人很多。 可是经费怎么办?我们俩花钱如流水,所以经常囊空如洗。没办法,只好又打 电话给叔母,请她寄一百英镑来。有了钞票就好办事,这下子我们可以风风光光的 开个舞会了。我们邀请了差不多三十个人,不过估计能够参加的大概只有二十位。 于是我们准备了十八瓶香槟酒,由于高兴,还买了桃红色的好酒,十磅装的罐装酒 比较便宜,也买了两罐。同时我们又在街上买了些有大蒜味的佐料,把奶油涂在黑 面包上,夹着荷兰胡椒和熏过的鲑鱼片,做成可口的三明治,另外还用乌梅、巧克 力调制了类似圣诞大餐时的餐后甜点。 不过真是吃力不讨好,这些餐后甜点大家都不爱吃。等一切食物准备好后,我 们把雪白发亮的桌布铺在桌上,把门敞开,屋内,金碧辉煌,七彩缤纷,好象盛大 的成人舞会似的。 舞会开得很成功,我这做主人的也觉得自豪。我们邀请的三十位来宾,全都来 了,没有一位缺席,甚至有些还自携舞伴,使舞场显得有些拥挤了。 有些人在休息时干脆跑到楼梯上坐,还有些男人,我亲眼所见,他们居然把女 孩抱在膝上,在厕所里谈得天花乱堕!音乐声、人声、咀嚼声,屋子里一片喧哗, 热闹非凡。大多数朋友都表现得很友善,连平日难处的人,在柔和的灯光下,似乎 都显得很可爱。一切都太圆满了。但是,这时发生了美中不足的事:酒没有了!联 系感情的酒没有了,被喝光了。这使我没了主张,不知所措地站在桌子边。一个爱 恶作剧,专以拆别人台为乐的人,倒完了最后一滴酒后,挥起酒瓶,东摇西晃,大 声道:“喂!喂!拿水来,既然没有酒,拿水来!这种差劲的英格兰地方,我一辈 子都不会再来了!”众目睽睽之下,我急红了脸,语无伦次地说:“真,真对不起, 酒已经喝光,没有酒了。” 这时候靠在墙壁上的一个高高的年轻人及时地替我解了围:“你说什么没有酒 呀,你忘啦,在地下室的酒窖里。”说完,一把抓住我的手,连推带拉地把我拖出 了门。“跟我来!”他语气果断地说:“这么难得的好气氛,怎么可以眼巴巴让它 毁在酒上呢?我们到酒吧去买些酒回来吧。” 我们俩来到酒店,买了两瓶杜松子酒和几颗柠檬。我们争着付钱,最后他付了 酒钱,柠檬钱归我付。直到这时,我才注意到他有点头重脚轻,好象喝多了。果然, 他解释说,他来参加我们舞会之前,已参加过一个舞会了。 是苏珊的朋友,一对叫诺曼的年轻夫妇带他到我们这个舞会来的。这人又自我 介绍,说他叫德立克・马林。我实在没心情和他站在这儿聊天,我急着要赶回去送 酒。我们爬上楼梯,还没进门,大家就起劲地欢呼起来,欢迎我们带酒归来。其实 这时舞会的高潮已过,时间也差不多了,客人早已三三两两的陆续散去,留下的, 都是平常较要好的朋友和一些无处可去的人。没多久,人越来越少,我喜欢的诺曼 夫妇也告辞了。临走时跟德立克说,门钥匙放在鞋箱底下,要他别忘了拿。我觉得 肚子有点饿,想和苏珊一起到对面的小店吃点东西垫垫底。老实说我对那家小吃店 的印象并不怎么样,这时,德立克忽然跑到我身边来,撩开我的发丝,附在我耳边 嘀嘀咕咕。他的声音有些沙哑,问我是否能和他单独行动。不知为什么我爽快地随 口答应了。我想我所以会答应他的唯一理由,就是他替我解了那个围,使我摆脱那 尴尬的一幕。 夏天的晚上有点闷热,大家都忍不住离开屋子,到马路上透透气。苏珊和几个 朋友干脆在马路上遛来遛去。我和德立克就随手招了辆计程车坐进去。过了一条街 后,他把我带到一家专卖通心粉的小吃店。我们随便吃了些东西,他还叫了两瓶酒, 我喝了一小杯,剩下的他全包了。我们一边吃一边闲聊。他告诉我他家住在温莎城 附近,今年刚满十八岁,在学校读最后一学期,很快就要高中毕业了。他还告诉我 他在校板球队。这次能有时间来伦敦,是因为他叔母最近去世了。他来办理有关继 承遗产的事。他的父母也一同前来,白天和他在一起。今晚,也就是此刻,他们俩 正在玫瑰板球场看板球赛。 球赛完后就将返回温莎去了,只留他一人,在诺曼夫妇那儿过夜。本来他准备 看完一场电影再回去,但连续参加了两个舞会,时间太晚了,不如要我陪他到“四 ○○”夜总会去坐坐。 我的心因兴奋而“扑通扑通”跳得很厉害。“四○○”是一家在伦敦数一数二 的高级夜总会。过去我到过的最好的夜总会,就是在泽鲁西地下室的夜总会,此外 再高级的就没去过了。心里一高兴,我也谈了些自己的情况,又谈了些关于奥斯陆 之家的琐事。我们谈得很融洽。他很懂事,温文尔雅,付帐时也很大方,给小费毫 不吝啬。虽然他高中还没毕业,年纪并不大,可是却表现出一副成熟男人的派头。 不过一般来说,英国公立学校培养出来的学生,就是与众不同。那些学校能够使学 生很快学习到良好的教养。离开小店后,我们叫了辆车直驶“四○○”。在车上他 握住了我的手,但并没有进一步的举动。到了目的地后,我才发现他好象是这里的 常客,大家都向他点头示意。夜总会里灯光朦胧,极富罗曼蒂克情调。他订的小瓶 杜松子酒,侍者很快就送到桌上,份量很少,我怀疑是不是他以前来时喝剩的。这 时,乐队奏起了优美、舒缓的音乐,他情不自禁地紧拥住我滑入舞池。他对爵士舞 好象挺在行,我们配合得天衣无缝。在他怀里我感觉很舒服。滑着滑着,我终于能 有机会看清楚和我面对面的这个人了,我看到他太阳穴旁一撮柔软服贴的头发,他 修长优雅的手指,还有那双带笑的眼睛,象涂了一层釉似的,闪闪发亮。我们一直 呆到凌晨四点,酒也喝完了,人也有些轻飘飘的,如果不是靠在他身上,恐怕连脚 都站不稳了。我们又坐上计程车。在车里我很自然地任由他抱着。他紧盯着我,象 是看一件稀世珍宝。忽然间,他俯下头来吻我,我不由自主地迎了上去。他的手似 乎不经意地落在了我的胸部,我下意识把它挥开,连续两次。到第三次,我觉得自 己似乎太神经质了,没有象先前那样抗拒,他的手就得寸进尺地由上而下,滑向我 的大腿,进而想掀开我的裙子。我挣扎着,鼓起勇气推开了他的手,但他似乎毫不 气馁,又抚摸了一下我的手背,然后忽然把我的手拉至他的那个地方,我猛然一惊, 倏地抽回自己的手。可是虽然如此,我已感觉到自己身体内有一股暖流涌动,使我 全身发软,无力动弹。好在这时车子到了我的家。车停了,他只好下来,却揽腰一 抱,把我抱到门口后面。我们互相说再见,他还说会写信给我。分手时,他又吻了 我,一面把他的手放在我背后。那只手慢慢下移,到腰部,猛一用力,我猝不及防 地贴在他胸前了。他紧紧地拥抱着我,眼底带着一抹渴求的神情,令我心慌意乱。 我们终于还是分手了,直到他的车子绕过拐角看不见了,我还依稀感觉他的手留在 我腰上的余温。我踉踉跄跄地冲进屋内,软软地倒在床上,不知身在何处。终于, 我的眼睛落到了梳妆台上的镜子里。 镜中的我,两颊通红,象在发烧。眼睛亮亮的,发出梦幻般的光泽。这是因为 情欲,还是因为饮了过量杜松子酒的缘故?我左思右想,脑子里却只有一句话: “啊,上帝,难道我恋爱了?我已堕入他撒下的情网中了吗?” -------- 泉石书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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