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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我是死神   这个世界上的一切都是有生命的,每一个生命都是一个奇迹,每一个奇迹背后的故 事匪夷所思,变化无常。而万事万物都有始有终,纵使再大的魔力也无法改变生老病死。 我们总是看着人类的悲欢离合,总是要在生命结束之时唱一首安魂曲,他们是我们的, 我们是死神。   嗨!没错,我是一个死神。   准确地说,我是宇宙银河太阳系地球科技之国kj1544区域的死神。在死神管理中心 厚厚的档案上,我的编码是XX19007 号,你可以叫我007 。   夜深了,圆月把无边的光辉洒在大地上。在城市高高的上空,以明亮的月球为背景, 风儿托起了我的黑色斗篷,月光照在我那件流水般的黑色披风上。黑丝绒的披风在月光 下有着华贵的光泽,偶尔来一阵微风吹起它,简直酷毙了。我手中拿着我的镰刀,黑色 的巨镰,银色的刃,这就是所有死神吃饭的家伙,美得有点残忍。   我独自伫立在我管辖的区域下,那是一个巨大的城市。城市里,来来往往的车水马 龙不停地穿梭在城市的每一个角落,许许多多的悲欢离合的故事一次次上演在这个城市 的每一个家庭里,形形色色的声音在不停地重复在生活在这个城市的人的口中。   只要有人的地方,就会有死神,死神没有家,他们是一群生与死之间四处流浪的人。 他们总是和秃鹰一样,出现在死尸最多的地方。他可能伫立在人来人往的大街上,可能 安静地坐在戏剧的舞台前,可能躲在无人问津地角落里,可能就站在你的身边或者看着 明争暗斗的办公室的人们,但只要有死亡存在的地方就会有我们。   我们不是庄稼汉出身,我们分不清燕麦和鼠尾草。我们等待着人类在宿命的召唤下 死去,我们的镰刀不是用去收割粮食,而是生命。走到背后,用镰刀轻轻勾过人们的喉 咙,灵魂就会跟着我走了。或者去回魂界,或者去地狱,那由命运神决定。我的工作只 是把灵魂带到他们该去的地方,是的,我为天界工作。   作为一个死神,死神这个工作其实很简单,只要有劲挥舞镰刀就好了,不过不止有 我一个死神,而是有成千上万的死神,他们分散在整个世界。只是如果我们不显身的话, 你是看不见我们的,要是你那一天明白这些的话的时候,你可能再也没有机会告诉别人 了,因为当你看到我时,这意味着你已经死了,   感谢死神的上层统治的英明领导,自从创世纪以来,死神的上层统治就制定了宽松 的死神生育计划,使神族迅速庞大起来,不然的话,如果单只有我一个死神的话,那会 让我累死的。   命运神涅加在自己的日记里写道:死神007 号是我见过的最不称职的死神,他将是 死神家族永远的耻辱。他懒惰、健忘、自以为是、贪吃贪睡、喜欢装酷,还喜欢冒充知 识分子,下棋喜欢耍赖皮…… mpanel(1);   但这个人有点好处,就是讲义气,上次我用胶水涂在板凳上,捉弄天使阿格尼玩, 被天帝知道了,就是他给背的黑锅。   说实话,我的好朋友说的一点也没错,我总觉得我和其他死神不太一样,比如说我 喜欢玩游戏和观看戏剧,我的文学功底也很不错,,《哈姆雷特》、《三国演义》、 《百年孤独》等等都是我喜欢的书籍,前些天我还在读一本书,叫《道德经》,作者的 名字叫庄子。   这些广博的学识使我知道这些灵魂是不一样的。我承认,在这一点认识上,与其他 死神相比,我认为自己并不是一个称职的死神,其他死神把自己的工作当作了自己生活 的全部,甚至是乐趣。在他们看来灵魂都是一样的,都是那些人注定要失去的一件东西 而已。   只要有空,我总会化成人形在人间和孩子们玩游戏,到人类的剧场里看一场《罗密 欧与朱丽叶》,舞台剧一场接着一场,游戏传了一代又一代,内容和形式没有多大的变 化,只是和我一起玩游戏,看舞台戏的人的面孔总是在更新,因为他们只能活百载,而 我已经活了不知多少年了,有时我确实为自己的准确年龄犯愁。   每一百年,死神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来找我询问年龄的时候,我总是随便编一个数 字报上去。我想这个年龄的问题并不单单困扰着我,在神界里,战斗神可以活上百万年, 例如命运神、浊天使、战神、太阳神等等,非战斗神也可以活上万年,例如爱神、智慧 神、美神、酒神等等,我们死神能活上千年。   也不知是因为活得时间太长,还是神界太过于冷清和无聊得缘故,一度许多神都跑 下界跟人类相爱,后来被天帝发现,明令禁止人与神通婚,大肆整顿神界,这种风气才 有所收敛,但还是有神偷偷跑到人间与人类约会,其中有天帝的侄女――月神,这无异 不是一个巨大的讽刺。   我为什么一出生就是死神,为什么不是人类,每当我仰望星空的时候我都会这么想。 今天晚上的星星特别的明亮,让我觉得说不定哪一天我会淹没在这样的星星的海洋里。   风展动我的黑袍,我一振黑袍,轻轻跃起,如同风里的一片落叶,翻转飘动着,无 声无息的落在了爱德华城堡的阳台上。我坐在大理石的栏杆上,旁边有一只大理石的花 盆,几枝白色的百合花躺在里面,微微绽放的花瓣上凝着清寒的夜露。百合花是为安琪 准备的,当她来到阳台上看星星的时候,她喜欢白色的白合花。   爱德华的父亲叫斯坦因家族,我见过斯坦因本人,一个长得肥胖,整天满嘴口臭, 喜欢躲在地下室数金币的家伙,比起他,我更喜欢他唯一的儿子――爱德华,其他他的 儿子要么夭折,要么被人毒死,但我不知道爱德华是斯坦因和那个女人所生的孩子,我 记不清这个老家伙和无数个女人发生过关系。   爱德华一生和我擦肩而过,可谓人生坎坷曲折,精彩万分。爱德华出生的时候,就 被人扔进井里,因为有人害怕有人和他争夺遗产,才出此下策。当爱德华被人发现并打 捞出来,他已经窒息了十几分钟,可是最后还是哇的哭了出来。   少年的时候,他跟年青的斯坦因到外面打猎,因为仆人在马具上做了手脚,他从飞 奔的马匹上摔落下来,在床上躺了一个星期才停了过,我在他床前也站了一个星期。   青年的时候,他参加了保卫祖国和的战争,在刀光剑影里面没有受过一点伤,倒是 当上了一个大官,最后率领大军为自己的国家扩充了土地,国王把自己的女儿嫁给了他, 可是在结婚的晚上,公主却要跟着别人私奔,爱德华不得不保卫自己的尊严和情敌交手, 结果是情敌死了,老婆疯了,自己保住了小命,丢了一只眼睛,从此,很多人叫他独眼 爱德华。   中年的时候,斯坦因死了,夫业子承,爱德华得到了父亲的一切,这个时候,国家 发生叛乱,爱德华乘此机会,利用青年时培养的才干和智慧把自己周围土地的领主打得 节节败退,他把父亲的地盘扩大了一百倍,当然,他也付出了代价,一只冷箭本来是要 射中他的心脏的,可是他最心爱的女人用自己的生命换来了他的小命,为此他失去了心 爱的女人,也失去了争夺国王的欲望。   老年的时候,他再也不能从事他喜欢的事情――骑马打猎,他有无数的财富,有任 意杀人的权力,有让人羡慕得地盘,那里有森林、牧场、农田和工厂。但他也不像他父 亲一样喜欢躲在地下室数金币,而是整天喝酒寻欢,一场舞会下来,他表现出惊人旺盛 得经历,差不多和所有女人跳过舞。   “你又在胡思乱想什么了?”白色长裙的少女趴在我身边的栏杆上漫不经心的说, 她有个称号叫做爱德华公爵夫人,不过我一般都叫她的名字--- 安琪。我面无表情的转 头看着她:“没有想什么”然后保持冷酷的表情回过头来继续看星星。安琪笑了,笑的 时候精致的小鼻子皱起来,让人有一种冲动的感觉。她一笑起来,我满脸冷酷的神情就 挂不住了。看着她无忧无虑的,我摇摇头叹口气:“今天晚上还要讲故事给那个老家伙 听么?”   独眼爱德华公爵对女孩从来没有手下留情过。他从公主跟人私奔以后,就再也不相 信女人了,爱德华公爵决定永远不让某个女人长久的待在自己身边,过一夜杀一个成了 他的婚姻制度。他每夜会从自己的臣民中挑选一个女孩成为他的夫人,可是第二天他就 会杀了她们。他已经杀了三千二百六十三个了,都是我去勾的魂,数字绝对没错。好在 他的领地比较大,杀个几千女孩还不至于严重影响人口数量。   独眼爱德华公爵的这种变态行为,导致我每天早晨扛起镰刀,去公爵城堡的断头台 上勾取某个女孩的灵魂。每一次那些女孩都无一例外的美丽年轻可爱,绝大多数时候也 都是些善良的灵魂,可是我从来没有因此觉得遗憾,毕竟人迟早都是要死的。   但是有一天,就是在这种情况下我认识了安琪,我刚来看完《罗密欧与朱丽叶》, 从剧院出来,变身成为死神的时候,周围来来往往的人虽然多,不过他们都看不见我。 突然,一个漂亮的大眼睛小的女孩拍了拍我的肩膀说:“请问,能不能请问去爱德华城 堡的路怎么走啊?”   一般人可能不知道这个场面对于一个死神是何等的恐怖的事情,可是她倒是一脸诚 恳地看着我,而我吓的半个灵魂飞到天上去。好不容易拾回来,还两股战栗,等待这个 不同寻常的小姑娘说话,我当时很怀疑她是圣女或者大天使长变化了样子来试探我的。 结果是我们两个人愣了半晌忽然格格的笑了起来,一直笑到在地上打滚。周围的人都诧 异的看着小姐在地上发疯一样的傻笑。   后来她告诉我她不知为什么从小可以看见常人看不见的东西。再后来我告诉她我叫 奥德赛(自己瞎编的),她告诉我她叫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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