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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8节:“保密防谍”(2)   由此可见,蒋经国的“情治系统”,真可谓无所不包,法力无边,它差不多 成了一个小型的“行政院”,但“行政院”绝不敢指挥国民党,相反的是“党权 高于一切”。然而蒋经国主管的特务机构却能指挥国民党,正如他人所言:“亲 权高于党权”。蒋经国主宰“情治系统”后,“并没感到可喜”。因为“领袖” 长子当特务头子,难免背后有人指指点点。故此,蒋经国迅速拟报成立“国家安 全局”以统辖之,使自己退居二线。蒋介石批准长子蒋经国建议,于1954年恢复 “国防会议”组织后,又于当年10月成立了“国家安全局”。1967年“国防会议” 改为“国家安全会议”,该局隶属于“国家安全会议”,并按美国中央情报局建 制,调整该局内部组织与任务,成为“监导和协调”台湾各情治机构及治安机关 业务的最高督导机构。   与特务统治相适应,为确保国民党偏安孤岛,陈诚到台湾后,秉承蒋介石旨 意,于1949年5 月20日宣布台湾实施戒严,从此开始了长达38年之久的戒严时期, 开创了中外历史上戒严时限的先例。   根据《戒严令》规定:戒严时期禁止工人罢工、集会游行、严格出入境手续、 实行宵禁、禁止张贴标语、禁止散布非法言论、禁止藏匿武器弹药、人员外出必 须推带身份证等。特别严厉的是:戒严时期禁止党外人物进行组党活动。如有违 反规定者,将以军法惩处。   显而易见,上述规定已经完全剥夺了台湾广大人民的政治权乃至人身自由, 以军事暴力强迫人民为其独裁统治服务。   在戒严体制之下,特务机构凭着蒋介石的“保密防谍”尚方宝剑,到处抓人 杀人。据董显光公布的资料,仅在1950年上半年内,“台湾治安当局处理了匪党 地下活动案300 件,牵涉的嫌疑犯在千人以上”。其中重要的有:   “中共台湾省工委事件”。1949年10月,蔡孝乾(化名老郑)领导的“中共 台湾省工委”在成功中学、台湾大学法学院、基隆中学等处的分部,相继被台湾 警特机构破获,负责人多名被捕。同月31日,台湾省工委高雄市工委又被破获, 书记陈泽民等人被捕。11月5 ―7 日,高雄市工委所属工、农、学运各支部人员 谢添火等37人先后被捕。1950年1 月,蔡孝乾本人也遭逮捕。此案多人遭枪杀。   吴石案。1950年3 月1 日,出任“国防部”中将参谋次长吴石,因涉嫌“中 共台湾省工委”事件遭特务机关秘密逮捕,其罪名是“为中共从事间谍活动”。 受该案牵连的有吴石妻、王壁奎、朱谌之与陈宝全等多人。6 月8 日,吴石与陈 宝全被台湾特别军事法庭以“通共罪”判处死刑,其他人也分别被判刑。   陈仪案。陈仪被捕前是浙江省主席,政学系的重要人物。他对国民党一直忠 心耿耿。抗日战争胜利后,陈仪出任台湾省行政长官,参与了二二八镇压事件, 被轰下台。此事件对陈教育很大,他在后来主持浙江政务时,主张“在政治上效 法东欧民主国家作风”。当蒋介石发动内战进攻解放区遭失败之后,陈仪公开著 文抨击蒋的内战政策。北平和平解放后,陈仪曾向李济深派来的联系人表示,愿 作傅作义第二。当陈仪联络多次得他接济栽培的汤恩伯时,被汤出卖,遭国民党 特务逮捕。杭州解放前夕,蒋介石没忘抨击、“背叛”他的陈仪,令特务将陈押 到台湾关押。1950年6 月18日,蒋介石表明“肃清匪谍”的决心,令“国防部高 级军法合议庭”以“勾结共匪”罪判处陈仪死刑,当日执行。   当时还有洪国式邹曙案、麻豆事件、桃园事件等案。翻开1950年上半年的 《中央日报》,以“匪谍”案为题的报道,一周出现好几次。位于台北植物园附 近的马场町,取代了过去南京雨花台的地位。对此,江南评论说:   “当局如是血腥遍野、肆无忌惮的原因,报复主义为其一,大陆丢了,他们 又想腐蚀台湾,把这些人作为发泄情绪的对象。肃清主义为其二。只要行动可疑, 经人检举,一概列入危险分子,格杀不论。报销主义为其三,彭孟缉领导的保安 司令部保安处游查组,以抓人破案为升官发财的阶梯,持着经国的尚方宝剑,只 达目的不择手段。因而宁可错杀三千,绝不留情一个,彭孟缉后来坐直升飞机, 爬到参谋总长的位置,即种因于此”。江南:《蒋经国传》第235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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