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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懂法和不懂做人 从监狱回到北京后,为了进一步了解邵昌及其犯罪根源,我分别采访了他的同 学、律师和导师。“他是非常优秀的,是尖子中的尖子,大学和研究生都是免试, 而且被留校。他计算机全凭自学,水平很高,连老师都请他辅导。不仅是成绩,他 当研究生会副主席时参与各种社会活动,组织能力很强,光荣誉证书就有这么一大 摞。”邵昌一位在中央某部工作的同学,一边激动地介绍着他如何优秀,一边用手 比划着他得过的证书足有一尺高。“他非常善良,在艰难的生活环境中知道承担家 庭的责任,自首前还托我们照顾他母亲。” 同学认为对邵昌判得太重了。“他破译了密码,就像小孩打游戏机过了关似的, 觉得好玩。他弄钱不是主要目的,没有恶意,如果有强烈的犯罪意识,他完全可以 让那家证券公司倒闭。出事后他去自首,态度很好。我们到关押的地方去看他,管 教干部都反映他表现优秀。一般人犯罪后都态度低落,我们每次去看他都怕他有从 天上掉到地狱的心态,但他很乐观,让给他带英语词典和特别深奥的书,谈出来后 想干什么事业,非常积极向上。”同学一再强调:“他的行为只是过失犯罪,不是 恶意的主观行为,判7 年太重。” 可他的律师却认为,像这样数额巨大的盗窃罪,判7 年算轻的,如果他没自首, 至少得判10年以上甚至无期。要是按老《刑法》判,他的脑袋就保不住了。 记得在监狱里,我曾和邵昌谈起大学生犯罪问题,他说:“大学生犯罪应引起 社会重视。我进来后,在号子里接触的大学生不少,光我们学校的就有五六个。大 学生犯罪在校生以小偷小摸盗窃居多,偷录音机、偷自行车,有时一抓就好几个, 谁也没把它当回事。” “我觉得大学生犯罪和学校的法制教育欠缺有关。我在大学时,虽有法制教育 课,但很理论化,老师基本照本宣科。而学生们也没心思学,就是去混,觉得那东 西学了也没什么用。我犯法是因为不懂法,作案时虽然隐隐约约也觉得是违法的, 但到底违反什么法律,违法到什么程度,会受到什么惩罚,我不清楚。自首后,我 只想会被拘留,没想到会判多少。进来后我开始认真学习《刑法》,感到我被判了 7 年还是值得庆幸的。” 在采访邵昌的导师,一位德高望重的老教授时,谈到邵昌因为不懂法而导致犯 罪,教授说:“他干这事儿有不懂法的因素,也有不懂做人的因素。他非常聪明, 是学校的才子。但从道德品质方面来看,他不算非常好的人。据一些老师反映,他 在实验室帮老师做课题时,挺计较报酬,给钱多积极性就高,给钱少就不干活儿。 他在学校的计算机房也干过破译密码的事,学校规定上网浏览要交钱,他避开了。 我让他记录学生交作业情况,发现有些中途退课的学生仍被他记录交了作业。坦率 地说,我不太喜欢这样的学生。 “对教育学生我也感到困惑。五六十年代,老师对学生就像对自己的孩子一样, 但那时工作方法简单。现在,人们讲究个性,尊重个人的价值取向,对学生说深了 不行说浅了也不行,老师越来越不愿意管学生了。拿我来说,监考是非常厉害的, 对学生的小动作绝不客气,可人家说,学生不承认作弊,你没有证据在法律上站不 住。我说,通过这两份卷子我可以判断他们作弊。人家说,只有当场抓住或几个人 看见才行。我说,可以找专家鉴定。人家说,专家鉴定是否有法律支持?唉!教了 40年书,到头来反倒不知道该怎么教育学生了。” 这位有着40年教龄的老教授还说,学校对学生不应光讲学校的光荣传统,给他 们讲讲这些案例,能起到警示作用。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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