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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客”触礁 “你对股市了解吗?”我问邵昌。 “去证券营业部实习前,为了做毕业论文,我读过一些有关股票知识的书,对 流行理论比较熟悉,但没有操作过。破译了股民的密码后,我开始筹备这件事。1996 年寒假,我回家编了一个要与人合作的谎言,从老师、同学和邻居处借了7 万多元 钱,以母亲和女朋友的名义开了户。我的方案是,选择一家大户,用他的资金或股 票,或高价买进,或低价抛出一定数量的股票,使股价在很短的时间内大幅拉升或 压低,而我则在此时抛出或买进同种股票,可获取其中的差价。我看到这些大户有 几百万甚至几千万资金,有时一天光赔就赔几十万,心想,他们这钱也不知是哪来 的,弄他十万、二十万连百分之一都不到,对他们来说算不了什么。我认为找大户 良心上说得过去,散户不容易,都是血汗钱,不能动他们的钱。当时也并不想多弄, 只想弄个十万、二十万给家里就算了。” 邵昌暗暗记住大户室里几个股民的资金账号、密码和股票数量,专门挑选了交 易最冷淡的股票,然后开始进行交易。第一次,他以大户股民孙某的名义,用高价 5 .5 元买进10万股深深宝A ,股价拉升到了额定的高度,但他在抛出1 .8 万股 该股票时,由于电话委托的线路故障而耽误了,结果让别人高价卖出了,他分文未 得。而孙某却以4 .91元的成交价买进了该股票10万股,损失13.1 万元。 第二次,他从大户股民常某的账户上以低价0 .41元1 股的价格,抛出40万股 湘中意A ,结果却因股市交易日渐红火,抛出股票数量不够,未压低到预定的价位, 使他低价买进12万股该股票的计划落空。而常某却以2 .57元1 股的成交价卖出该 股票40万股,损失23.6 万元。 “这两次因时间没把握好,结果让别人像天上掉馅饼似的捡了便宜,我没获利, 还给股民造成36万元的损失。”邵昌说:“第三次,时机更不好,股市开始火爆, 股民们天天盯着自己的股票。但当时我很着急,借的钱快到期了,实习也该结束了, 只好咬牙孤注一掷。我在股市开盘前15分钟的集合竞价时间段,以0 .38元1 股的 低价卖出了余某50万该股票15.6 万股。这次基本如愿了,我买到12万股。开市后 经查询我知道成交了,长叹了一口气,以为一切都结束了,只等第二天抛出股票, 收回现金,还账,给家里。” 当邵昌沉浸在成功的喜悦中时,他没想到事主已发现交易异常并通知了深圳证 券交易所,此交易被冻结,避免了事主101 .5 万余元的损失。 第二天,邵昌到证券公司进行股票交割时,知道这笔交易被冻结,顿时觉得不 妙。离开证券营业部后的几天,邵昌说他忐忑不安地处在矛盾中:“一方面存在侥 幸心理,我无非是在键盘上敲几下或打几个委托电话,没留下任何证据,他们发现 不了,最坏的情况就是把我列为重大嫌疑人。另一方面则想到,反正已经做错了, 应该敢做敢当,承认了事情也许能化小,争取比较好的结果。” 惶惶不可终日地度过一星期,邵昌始终拿不定主意该怎么办,按捺不住内心的 恐慌,他把这件事告诉了几个同学,同学们一致认为,没有比自首更好的办法。当 晚就带他到导师家,导师立即送他去学校保卫部自首,他被留下了。第二天他被北 京市公安局羁押,3 个月后被逮捕。1997年12月20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开庭 审理了此案,以盗窃罪判处邵昌有期徒刑7 年。 令邵昌念念不忘的还有他的女朋友。他们是在他读研时认识的,她是北京一所 名牌大学法律系的学生。邵昌作案时股票交易账户是用她的名字开的,她为此还被 警方列为嫌疑人,但她确实一无所知。 “你被判刑后,她来看你吗?” “看过。隔着铁窗我对她说‘我判7 年,咱们还是分手吧。’她说‘我等你。 ’我觉得今后我们之间的差距会越来越大,能和她做个朋友已经很知足了。去年她 在赴美留学前来和我告别,留言:太阳每天都是新的,而每天新的太阳仍然属于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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