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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二 李贼人再盗错认妓 谢家门冤屈白于世 话说扬州高城五里,地名吉安乡,有一人姓谢名景,颇有些根基。养一子名谢 幼安,娶得城里苏明之女为媳。苏氏过门后甚是贤惠,大称姑意。忽一日,苏氏有 房侄苏宜来其家探亲,谢幼安以为无赖之徒,颇怠慢之,宜怀恨而去。未过半月间, 幼安往东乡看管耕种,路远不能回家。是夜,有贼李强闻知幼安不在家,乘黄昏入 苏氏房中躲伏。将及半夜,盗取其妇首饰,正待开房门走出,被苏氏知觉,急忙喊 叫有贼,李强惧怕被捉,抽出一把尖刀,刺死苏氏而去。比及天明,谢景夫妇起来, 见媳妇房门未闭,乃问:“今日尚早,缘何就开了房门?”唤声不应,其姑进房问 之,见死尸倒在地下,血污满身。大叫道:“祸哉!谁人入房中杀死媳妇,偷取首 饰而去。”谢景听了,慌张无措,正不知贼是谁人。及幼安庄上回来,不胜悲哀, 父子根勘杀人者,十数日下见下落,乡里亦疑此事。苏家不明,只道婿家自有缘故, 假指被盗所杀。苏宜深恨往日慢他之仇,陈告于刘大尹处,直告谢某欲淫其媳,不 从,杀之以灭口。刘大尹拘得谢景来衙勘之,谢某直诉以被盗杀死夺去首饰之情。 及刘大尹再审邻里,都道此事未必是盗杀。刘大尹又问谢景道:“宁有盗杀人而妇 不喊,内外并无一人知觉?此必是你谋死,早早招认,免受刑法。”谢景不能辩白, 惟叫冤枉而已。刘大尹用长枷监于狱中根究,谢景受刑不过,只得诬服,虽则案卷 已成而终未决,将近一年。适包公按行郡邑,来到扬州,审决狱囚。幼安首陈告父 之枉情,包公复卷再问,谢景所诉与前情无异,知其不明,吩咐禁卒散疏谢景之狱, 三、五日当究下落。 却说李强既杀谢家之妇,得其首饰,隐埋未露,恶心未休。在城有姓江名佐者, 极富之家,其子荣新娶,李强因乘人杂时潜入新妇房中,隐伏床下,伺夜深行盗。 不想是夜房里明烛到晓,三夜如此,李强动作不得,饥困已甚,只得奔出,被江家 众仆捉之,乱打一顿,商议次日解到刘衙中拷问,李强道:“我未尝盗得你物,被 打极矣,若放我不首官,则两下无事;苦送到官,我自有话说。”江惧其诈,次日 不首于本司,径解包衙。包公审之,李道:“我非盗也,乃是医者,被他诬执到此。” 包公道:“你既不是盗,缘何私入其房?”李道:“彼妇有僻疾,令我相随,常为 之用药耳。”包公审问毕,私忖道:女家初到,纵有僻疾,亦当后来,怎肯令他同 行?此人相貌极恶,必是贼矣。包公根究,那李强辩论妇家事体及平昔行藏与包公 知之,及包公私到江家,果与李盗所言同。包公又疑盗若初到其家,则妇家之事焉 能得知详细;若与新妇同来,彼又不执为盗。思之半晌,乃令监起狱中。退后堂细 忖此事,疑此盗者莫非潜入房中日久,听其夫妇枕席之语记得来说。遂心生一计, 密差军牌一人往城中寻个美妓进衙,令之美饰,穿着与江家媳妇无异。 mpanel(1); 次日升堂,取出李强来证。那李只道此妇是江家新妇,乃呼妇小名道:“是你 请我治病,今反执我为盗。”妓者不答,公吏皆掩口而笑。包公笑道:“强贼,你 既平日相识,今何认妓为新妇?想往年杀谢家妇亦是汝矣!”即差公牌到李贼家搜 取,公牌去时,搜至床下有新土,掘之,有首饰一匣,拿来见包公。包公即召幼安 来认,内中拣出几件首饰乃其妻苏氏之物。李强惊服,不能抵隐,遂供招杀死苏氏 之情及于江家行盗,潜伏三昼夜奔出被捉情由。 审勘明白,用长枷监入狱中,问成死罪;复杖苏宜诬告之罪;谢景出狱得释。 人称神异。 -------- 泉石书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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