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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64 卷 无赖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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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第二百六十四  无赖二 南荒人娶妇 赵高 韦少卿 葛清 三王子 乐从训 张从晦 李仁矩 李罕之 韩伸 李令 孟弘微 僧鸾 路德延 萧希甫 南荒人娶妇 南荒之人娶妇,或有喜他室之女者,率少年,持刀挺,往趋虚路以侦之,候其过,即擒 缚,拥归为妻。间一二月,复与妻偕,首罪于妻之父兄。常俗谓缚妇女婿。非有父母丧,不 复归其家。(出《投荒杂录》) 南方荒蛮之地的人娶媳妇,或者是有人喜欢上别人家的女子,便率领上一群年轻人,手 持刀枪棍棒,悄悄地跑到那里,在没人的路上藏起来并进行侦探,等那女子从这里路过,就 将她捉住绑上,抱回去之后就成了他的妻子。中间隔上一两个月,再偕同妻子一起,到娘家 向妻子的父兄赔罪。俗称之为绑媳妇的女婿。此后不是遇上父母丧事,妻子是不能回娘家的。 赵 高 李夷简,元和末在蜀。蜀市人赵高好斗,尝入狱。满背镂毗沙门天王,吏欲杖背,见之 辄止。转为坊市害。左右言于李,李大怒,擒就厅前,索新造筋棒,题径三寸,叱杖家打天 王,尽则已,数三十余不死。经旬日,但袒而历门,乞修理破功德钱。(出《酉阳杂俎》) 李夷简,唐朝元和末年在四川任职。那里有个市民赵高十分好斗。曾被押在监狱,他整 个后脊背刺着一个毗沙门天王图像,衙吏要杖罚其背,见到此图像总是不得不停止。逃避了 杖罚,出去之后又成为街市中一害。手下人把此事告诉了李夷简,李大怒,把赵高捉拿到堂 上,取来新做的筋竹棒,直径就有三寸,喝令提杖的人打天王、已杖罚够数,痛打三十余杖 竟未打死。过了十来天,赵高光着背来到门前,讨取修理毁坏功德钱。 韦少卿 蜀小将韦少卿,韦表微堂兄也。少不喜书,嗜好扎青。其叔父尝令解衣视之,胸上扎一 树,树杪鸟集数十。其下悬镜,其(其字原空缺,据黄本补)鼻系,有人止于侧牵之。叔不 解,问焉,少卿笑曰:“叔曾读张燕出诗否?‘挽镜寒鸦集’也。”(出《酉阳杂俎》) 四川有一小将韦少卿,是韦表微的堂兄,年少而不愿意读书,嗜好文身。他的叔父让他 脱下上衣要看看,只见胸上刺了一棵大树,树稍落着数十只鸟,树下悬着一个镜子,镜鼻儿 上扯出一条绳,有一个人在一侧牵着绳子的另一头。他叔父不明白其中的意思,便问他,少 卿笑着说:“叔父曾读过张燕公的诗吗?这就是‘挽镜寒鸦集’么。” 葛 清 荆州街子葛清,勇,自颈已下,遍扎白居易诗。段成式尝与荆客陈至,呼观之,令其自 解,背上亦能暗记。反手指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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