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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六三篇 韩生 唐贞元中,有大理评事韩生者,侨居西河郡南。有一马,甚豪骏。常一日清晨, 忽委首于枥,汗而且喘,若涉远而殆者。圉人怪之,具白于韩生。韩生怒:“若盗 马夜出,使吾马力殆。谁之罪?”乃令朴焉。圉人无以辞,遂受朴。至明日,其马 又汗而喘。圉人窃异之,莫可测。是夕,圉人卧无厩舍,阖扉,乃于隙中窥之。忽 见韩生所畜黑犬至厩中,且嗥且跃,俄化为一丈夫,衣冠尽黑,既挟鞍致马上,驾 而去。行至门,门垣甚高,其黑衣人以鞭击马,跃而过。黑衣者乘马而去。半夜还, 下马解鞍,其黑衣人又嗥跃,还化为犬。圉人惊异,不敢泄于人。知 后一夕,黑犬又驾马而去,逮晓方归。圉人因寻马踪,以天雨新霁,历历可辨, 直至南十余里一古墓前,马迹方绝。圉人乃结茅斋于墓侧。来夕,先止于斋中以伺 之。夜将分,黑衣人果驾马而来。下马,系于野树。其人入墓,与数辈笑言极欢。 圉人在茅斋中俯而听之,不敢动。近数食顷,黑衣人告去,数辈送出墓外。于野, 有一褐衣者顾谓黑衣人曰:“韩氏名藉今安在?”黑衣人曰:“吾已收在扌寿练石 下。吾子无以为忧。”褐衣者曰:“慎毋泄。泄则吾属不全矣。”黑衣人曰:“谨 受教。”褐衣者曰:“韩氏稚儿有字乎?”曰:“未也。吾伺有字,即编于名籍, 不敢忘。”褐衣者曰:“明夕再来,当得以笑语。”黑衣唯而去。古 及晓,圉者归,遂以其事密告于韩生。生即命肉诱其犬。犬既至,因以绳系。 乃次所闻,遂穷扌寿练石下,果得一轴书,具载韩氏兄弟妻子家僮名氏,纪莫不具。 盖所谓韩氏名籍也。有子生一月矣,独此子不书,所谓“稚儿未字”也。韩生大异, 命致犬于庭,鞭而杀之。熟其肉以食家僮。已而率邻居士子千余辈,执弧矢兵仗, 至郡南古墓前,发基墓,墓中有数犬,毛状皆异,尽杀之以归。斋 ------------ 国学网站扫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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