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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神记卷十五 秦始皇时,有王道平,长安人也,少时与同村人唐叔偕女,小名父喻,容色俱美,誓为 夫妇。寻王道平被差征伐,落堕南国,九年不归,父母见女长成。即聘与刘祥为妻,女与道 平,言誓甚重,不肯改事。父母逼迫,不免出嫁刘祥。经三年,忽忽不乐,常思道平,忿怨 之深,悒悒而死。死经三年,平还家,乃诘邻人:“此女安在?”邻人云:“此女意在于 君,被父母凌逼,嫁与刘祥,今已死矣。”平问:‘墓在何处?”邻人引往墓所,平悲号哽 咽,三呼女名,绕墓悲苦,不能自止。平乃祝曰:“我与汝立誓天地,保其终身,岂料官有 牵缠,致令乖隔,使汝父母与刘祥,既不契于初心,生死永诀。然汝有灵圣,使我见汝生平 之面。若无神灵,从兹而别。”言讫,又复哀泣逡巡。其女魂自墓出,问平:“何处而来? 良久契阔。与君誓为夫妇,以结终身,父母强逼,乃出聘刘祥,已经三年,日夕忆君,结恨 致死,乖隔幽途。然念君宿念不忘,再求相慰,妾身未损,可以再生,还为夫妇。且速开 冢,破棺,出我,即活。”平审言,乃启墓门,扪看。其女果活。乃结束随平还家。其夫刘 祥闻之,惊怪,申诉于州县。检律断之,无条,乃录状奏王。王断归道平为妻。寿一百三十 岁。实谓精诚贯于天地,而获感应如此。 晋武帝世,河间郡有男女私悦,许相配适;寻而男从军,积年不归,女家更欲适之,女 不愿行,父母逼之,不得已而去,寻病死。其男戍还,问女所在,其家具说之;乃至冢,欲 哭之叙哀,而不胜其情,遂发冢,开棺,女即苏活,因负还家,将养数日,平复如初。后夫 闻,乃往求之;其人不还,曰:“卿妇已死,天下岂闻死人可复活耶?此天赐我,非卿妇 也。”于是相讼,郡县不能决,以谳廷尉,秘书郎王导奏以;“精诚之至,感于天地,故死 而更生,此非常事,不得以常礼断之。请还开冢者。”朝廷从其议。 汉献帝建安中,南阳贾偶,字文合,得病而亡。时有吏,将诣太山司命,阅簿,谓吏 曰:“当召某郡文合,何以召此人?可速遣之。”时日暮,遂至郭外树下宿,见一年少女独 行,文合问曰:“子类衣冠,何乃徒步?姓字为谁?”女曰:“某,三河人,父见为弋阳 令,昨被召来,今却得还,遇日暮,惧获瓜田李下之讥,望君之容,必是贤者,是以停留, 依凭左右。”文合曰:“悦子之心,愿交欢于今夕。”女曰:“闻之诸姑:女子以贞专为 德,洁白为称。”文合反复与言,终无动志。天明,各去。文合卒巳再宿,停丧将殓,视其 面,有色,扪心下,稍温,少顷,却苏。后文合欲验其实,遂至弋阳,修刺谒令,因问曰: “君女宁卒而却苏耶?”具说女子姿质,服色,言语,相反覆本末。令入问女,所言皆同。 乃大惊叹。竟以此女配文合焉。 汉建安四年二月,武陵充县妇人李娥,年六十岁,病卒,埋于城外,已十四日。娥比舍 有蔡仲,闻娥富,谓殡当有金宝,乃盗发冢求金,以斧剖棺。斧数下,娥于棺中言曰:“蔡 仲!汝护我头。”仲惊,遽便出走,会为县吏所见,遂收治。依法,当弃市。娥儿闻母活, 来迎出,将娥回去。武陵太守闻娥死复生,召见,问事状。娥对曰:“闻谬为司命所召,到 时,得遣出,过西门外,适见外兄刘伯文,惊相劳问,涕泣悲哀。娥语曰:‘伯文!我一日 误为所召,今得遣归,既不知道,不能独行,为我得一伴否?又我见召在此,已十余日,形 体又为家人所葬埋,归,当那得自出?’伯文曰:‘当为问之。’即遣门卒与尸曹相问: ‘司命一日误召武陵女子李娥,今得遣还,娥在此积日,尸丧,又当殡殓,当作何等得出; 又女弱,独行,岂当有伴耶?是吾外妹,幸为便安之。”答曰:‘今武陵西界,有男子李 黑,亦得遣还,便可为伴。兼敕黑过娥比舍蔡仲,发出娥也。’于是娥遂得出。与伯文别, 伯文曰:‘书一封,以与儿佗。’娥遂与黑俱归。事状如此。”太守闻之,慨然叹曰:“天 下事真不可知也。”乃表,以为:“蔡仲虽发冢为鬼神所使;虽欲无发,势不得已,宜加宽 宥。”诏书报可。太守欲验语虚实,即遣马吏于西界,推问李黑,得之,与黑语协。乃致伯 文书与佗,佗识其纸,乃是父亡时送箱中文书也。表文字犹在也,而书不可晓。乃请费长房 读之,曰:“告佗:我当从府君出案行部,当以八月八日日中时,武陵城南沟水畔顿。汝是 时必往。”到期,悉将大小于城南待之。须臾果至,但闻人马隐隐之声,诣沟水,便闻有呼 声曰:“佗来!汝得我所寄李娥书不耶?”曰:“即得之,故来至此。”伯文以次呼家中大 小,久之,悲伤断绝,曰:“死生异路,不能数得汝消息,吾亡后,儿孙乃尔许大!”良 久,谓佗曰:“来春大病,与此一丸药,以涂门户,则辟来年妖疠矣。”言讫,忽去,竟不 得见其形。至来春,武陵果大病,白日皆见鬼,唯伯文之家,鬼不敢向。费长房视药丸, 曰:“此‘方相’脑也。” mpanel(1); 汉,陈留考城,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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