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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魇――自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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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魇─自序 张爱玲 这是八九年前的事了,我寄了些考据红楼梦的大纲给宋淇看,有些内容看去很 奇特。宋淇戏称为Nightmare in the Red Chamber(红楼梦魇),有时候隔些时就在 信上“你的红楼梦魇做得怎么样了?”我觉得这题目非常好,而且也确是这情形─ 一种疯狂。 那几年我刚巧有机会在哈佛燕京图书馆与柏克莱的加大图书馆借书,看到脂本 红楼梦。近人的考据都是站着看─来不及坐下。至于自己做,我唯一的资格是实在 熟读红楼梦,不同的本子不用留神看,稍微眼生点的字自会蹦出来。但是没写过理 论文字,当然笑话一五一十。我大概是中了古文的毒,培根的散文最记得这一句: “简短是隽语的灵魂”,不过认为不限隽语,所以一个字看得有巴斗大,能省一个 也是好的。因为怕唠叨,说理已经不够清楚,又把全抄本─即所谓“红楼梦稿”─ 简称抄本。其实这些本子都是抄本。难怪“初详红楼梦”刊出后,有个朋友告诉我 看不懂─当然说得较婉转。 连带想起来,仿佛有书评说不懂“张看”这题目,乘机在这里解释一下。“张 看”不过是套用常见的“我看XX”,填入题材或人名。“张看”就是张的见解或管 窥─往里面张望─最浅薄的双关语。以前“流言”是引一句英文─诗?Writen on water(水上写的字),是说它不持久,而又希望它像谣言传得一样快。我自己常疑心 不知道人懂不懂,也从来没问过人。 红楼梦的一个特点是改写时间之长─何止十年间“增删五次”?直到去世为止, 大概占作者成年时代的全部。曹雪芹的天才不是像女神雅典娜一样,从她父王天神 修斯的眉宇间跳出来的,一下地就是全副武装。从改写的过程上可以看出他的成长, 有时候我觉得是天才的横剖面。 改写二十多年之久,为了省抄工,不见得每次大改几处就从头重抄一份。当然 是尽量利用手头现有的抄本。而不同时期的早本已经传了出去,书主跟着改,也不 见得每次又都从头重抄一份。所以各本内容新旧不一,不能因某回某处年代早晚判 断各本的早晚。这不过是常识,但是我认为是我这本书的一个要点。此外也有些地 方看似荒唐,令人难以置信,例如改写常在回首或回末,因为一回本的线装书,一 头一尾换一页较便。写作态度这样轻率?但是缝钉稿本该是麝月名下的工作─袭人 麝月都实有其人,后来作者身边只剩下一个麝月─也可见他体恤人。 在现在这大众传播的时代,很难想像从前那闭塞的社会。第二十三回有宝玉四 首即事诗,“当时有一等势利人,见荣府十二三岁的公子作的,录出来各处称颂。” 看了使人不由得想到反面,著书人贫居西郊,满人明义说作者出示红楼梦,“惜其 书未传,世鲜知者,”可见传抄只限戚友圈内。而且从前小说在文艺上没有地位, 不过是好玩,不像现代苏俄传抄地下小说与诗,作者可以得到心灵上的安慰。曹雪 芹在这苦闷的环境里就靠家里的二三知己给他打气,他似乎是个温暖的情感丰富的 人,歌星芭芭拉史翠珊唱红了的那支歌中所谓“人─需要人的人”,在心理上倚靠 脂砚畸笏,也情有可原。近人竟有认为此书是集体创作的。 他完全孤立。即使当时与海外有接触,也没有书可供参考。旧俄的小说还没写 出来。中国长篇小说这样“起了个大早,赶了个晚集”,是刚巧发展到顶巅的时候 一受挫,就给拦了回去。潮流趋势往往如此。清末民初的骂世小说还是继承红楼梦 之前的“儒林外史”。红楼梦未完还不要紧,坏在狗尾续貂成了附骨之疽─请原谅 我这混杂的比喻。 红楼梦被庸俗化了,而家喻户晓,与圣经在西方一样普及,因此影响了小说的 主流与阅读趣味。一百年后的“海上花系列”有三分神似,就两次都见弃于读者, 包括本世纪三0年间的亚东版。一方面读者已经在变,但那是受外来的影响,对于 旧小说已经有了成见了,而旧小说也多数就是这样。 在国外,对人说“中国古典小说跟中国画─应当说“诗、画”,但是能懂中国 诗的人太少─与磁器一样好,”这话实在说不出口。如果知道你本人也是写小说的, 更有“老王卖瓜,自卖自夸”之嫌。我在美国中西部一个大学城待过些时,知道红 楼梦的学生倒不少,都以为跟巴金的“家”相仿,都是旧家庭里表兄妹的恋爱悲剧。 男生就只关心宝玉这样女性化,是否同性恋者。他们虽然程度不齐,也不是没有鉴 别力。有个女生长得不错,个子不高,深褐色的头发做得很高,像个富农或是商家 的农妆少妇,告诉我说她看了“秧歌”,照例赞了两句,然后迟疑了一下,有点困 惑的说:“怎么这些人都跟我们一样?”我听了一怔。“秧歌”里的人物的确跟美 国人或任何人都没什么不同,不过是王龙阿兰洗衣作老板或是哲学家。我觉得被她 一语道破了我用英文写作的症结,很有知己之感。 程本红楼梦一出,就有许多人说是拙劣的续书,但是到本世纪胡适等才开始找 证据,洗出红楼梦的本来面目。五六十年了,近来杂志上介绍一本《红楼梦研究集》: “本书是一群青年人的精心力作,一反前人注重考据的研究方式,。。。”拙作 “红楼梦未完”赫然在内,看了叫声惭愧。也可见一般套闻考据。里面大部分的文 章仍旧视程本为原著,我在报刊上也看到这一类的论文,可能是中文系大学生或研 究生的课卷,那也反映教授的态度。─也许是因为研究一个未完的著作,教学上有 困难。─有一篇骂袭人诱惑宝玉,显然还是看了程本窜改的第六回,原文宝玉“强 袭人同领警幻所授云雨之事”,程甲本改“强”为“与”,程乙本又改为“强拉” 另加袭人“扭捏了半日”等两句。我们自己这样,就也不能怪人家─首次译出全文 的霍克斯英译本也还是用程本。但是才出了第一册,二十六回,后四十回的狐狸尾 巴还没露出来。弥罗岛出土的断臂维纳斯装了义肢,在国际艺坛上还有地位? 我本来一直想着,至少金瓶梅是完整的。也是八九年前才听见专研究中国小说 的汉学家派屈克·韩南(Hanan)说第五十三至五十七回是两个不相干的人写的。 我非常震动。回想起来,也立刻记起当时看书的时候有那么一块灰色的一截,枯燥 乏味而不大清楚─其实那就是驴头不对马嘴的地方使人疑惑。游东京,送歌童,送 五十岁的歌女楚云,结果都没有戏,使人毫无印象,心里想“怎么回事?这书怎么 了?”正纳闷,另一回开始了,忽然眼前一亮,像钻出了隧道。 我看见我捧着厚厚一大册的小字石印本坐在那熟悉的房间里。“喂,是假的。” 我伸手去碰碰那十来岁人的肩膀。 这两本书在我是一切的泉源,尤其红楼梦。红楼梦遗稿有“五六稿”被借阅者 遗失,我一直恨不得坐时间机器飞了去,到那家人家去找出来抢回来。现在心平了 些,因为多少满足了一部分的好奇心。 收在集子里的,除了“三详”通篇改写过,此外一路写下去,有些今是昨非的 地方也没去改正前文,因为视作长途探险,读者有兴趣的话可以从头起同走一遭。 我不过是用最基本的逻辑,但是一层套一层,有时候也会把人绕糊涂了。我自己是 头昏为度,可以一搁一两年之久。像迷宫,像拼图游戏,又像推理侦探小说。早本 各各不同的结局又有“罗生门”的情趣。偶遇拂逆,事无大小,只要“详”一会红 楼梦就好了。 我这人乏善足述,着重在“乏”字上,但是只要是真喜欢什么,确实什么都不 管─也幸而我的兴趣范围不广。在已经“去日苦多”的时候,十年的工夫就这样掼 了下去,不能不说是豪举。正是: 十年一觉迷考据, 赢得红楼梦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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