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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两岸关系的新变化(1) 日本占据台湾后,台湾海峡两岸关系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尽管台湾是依据不平 等条约《马关条约》被迫割让给日本,但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台湾已经从中国的 一个省变成为日本的殖民地;《马关条约》规定的两年选择期过后,台湾人也从中 国人变成名分上的“日本臣民”,到祖国来定居或经商者,被称作台湾籍民,大陆 人民到台湾,却称作华侨。再者,由于台湾为日本所占有,日本帝国主义获取了更 加靠近南方的土地,南进政策进一步发展,台湾成为其对华南扩张的基地,日本帝 国主义通过台湾将侵略势力伸向了南中国。 普遍认为,《马关条约》带来的直接后果就是台湾的割让,但条约的字面含义 似乎有值得斟酌之处,《光绪朝东华录》记载:“李鸿章与日本全权大臣伊藤博文 等在马关议定和约十一款另约三款成。其文曰:――第二款,中国将管理下开地方 之权并将该地方所有堡垒军器工厂及属公物件,永远让于日本。”有学者认为此处 所录条款中,清政府好像只是将台湾全岛及所有附属各岛屿、澎湖列岛及岛上的公 属物件的权利让与日本,主权问题并未涉及。换句话说,清朝政府还没有彻底地出 卖台湾、放弃台湾。张同新:《台湾史研究中出现的新问题》,《海峡两岸台湾史 研究现状与未来趋势学术研讨会论文》,北京,2004。当然此说还有进一步研究的 余地,在当时对此款条文也并未引起争议,并且丝毫不影响日本对台湾的接管,目 前学术界亦仍暂以割让看待。 一割台初期的海峡两岸关系 台湾割让后,首当其冲的是统治者的更迭。日本殖民者向各国政府通报对台湾 的占有,要求岛上的清政府机构、官员、军队等在一定的期限内撤离台湾。至于台 湾人民则规定两年的选择期,两年内有权选择离开或是仍留居台湾,选择期到后留 居台湾者,一律成为“日本臣民”。由于数百年的移民和开发,大部分的台湾人民 已经转以台湾为定居地而视其为家乡故地了,除了一些大地主商人外,绝大多数的 台湾人身家财产都在台湾,没有舍家外迁的余地。因此,实际离开台湾的人数并不 多,有人估计迁出者只有不到5000人。黄昭堂:《台湾总督府》,自由时代出版社, 台北,1989,第67页。许雪姬:《日治时期的板桥林家》,收入张炎宪等主编《台 湾史论文精选》(下),玉山出版社,台北,1996。其引史料称:迁出者台北县1874 人,台中县301 人,台南县 2200 人,澎湖县81人,共计4456人。对于割台初期海 峡两岸关系的状况,台湾总督府派遣到厦门等地进行间谍活动的泽村繁太郎在他的 《对岸事情》一书中有较详尽的描述: 自(明治)二十八年台湾归我帝国领土以来,已过了两个半寒暑,其间对岸福 建省各地政事上、商业上均发生了变动,兹就本港(按指厦门――引者)商业上的 显著变化大略举例如下: 占领以前 一、本港往返于台南间的戎克船有四十四艘,每年多则十二回少则八回往返于 彼我之间。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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