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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8 卷 列传第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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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传第二十 ○元坦 元斌 元孝友 元晖业 元弼 元韶 元坦,祖魏献文皇帝,咸阳王禧第七子。禧诛后,兄翼、树等五人相继南奔, 故坦得承袭,改封敷城王。永安初,复本封咸阳郡王,累迁侍中。庄帝从容谓曰: “王才非荀、蔡,中岁屡迁,当由少长朕家,故有超授。”初,禧死后,诸子贫乏, 坦兄弟为彭城王勰所收养,故有此言。 孝武初,其兄树见禽。坦见树既长且贤,虑其代己,密劝朝廷以法除之。树知 之,泣渭坦曰:“我往因家难,不能死亡,寄食江湖,受其爵命。今者之来,非由 义至,求活而已,岂望荣华。汝何肆其猜忌,忘在原之义,腰背虽伟,善无可称。” 坦作色而去。树死,竟不临哭。 坦历司徒、太尉、太傅,加侍中、太师、录尚书事、宗正、司州牧。虽禄厚位 尊,贪求滋甚,卖狱鬻官,不知纪极。为御史劾奏免官,以王归第。寻起为特进, 出为冀州刺史,专复聚敛。每百姓纳赋,除正税外,别先责绢五匹,然后为受。性 好畋渔,无日不出,秋冬猎雉兔,春夏捕鱼蟹,鹰犬常数百头。自言宁三日不食, 不能一日不猎。入为太傅。齐天保初准例降爵,封新丰县公,除特进、开府仪同三 司。坐子世宝与通直散骑侍郎彭贵平因酒醉诽谤,妄说图谶,有司奏当死,诏并宥 之。坦配北营州,死配所。 元斌,字善集,祖魏献文皇帝。父高阳王雍,从孝庄于河阴遇害。斌少袭祖爵, 历位侍中、尚书左仆射。斌美仪貌,性宽和,居官重慎,颇为齐文襄爱赏。齐天保 初,准例降爵,为高阳县公,拜右光禄大夫。二年,从文宣讨契丹还,至白狼河, 以罪赐死。 元孝友,祖魏太武皇帝。兄临淮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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