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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96 卷 列传第三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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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传第三十四 ○黄久约 李晏 李仲略 李愈 王贲 许安仁 梁襄 路伯达 黄久约,字弥大,东平须城人也。曾祖孝绰有隐德,号“潜山先生”。父胜, 通判济州。母刘氏,尚书右丞长言之妹,一夕梦鼠衔明珠,寤而久约生,岁实在子 也。擢进士第,调郓城主簿,三迁曹州军事判官。有盗窃民财,诉者以为强,郡守 欲傅以重辟。久约阅实,囚得免死。累擢礼部员外郎,兼翰林修撰,升待制,授磁 州刺史。磁并山,素多盗,既获而款伏者,审录官或不时至,系者多以杖杀,或死 狱中。久约恻然曰:“民虽为盗,而不死于法可乎?”乃尽请谳之而后行。 久之,复入翰林为直学士,寻授左谏议大夫,兼礼部侍郎,为贺宋生日副使。 至临安,适馆伴使病,宋人议欲以副使代行使事,久约曰:“设副使亦病,又将使 都辖、掌仪辈行礼乎?”竟令国信使独前行,副使与馆伴副使联骑如故,乃终礼而 还。道经宿、泗,见贡新枇杷子者,州县调民夫递进,还奏罢之。 时以贫富不均,或欲令富民分贷贫者,下有司议,久约曰:“物之不齐,物之 情也。贫富不均,亦理之常。若从或者言,适足以敛怨,非损有余补不足之道。” 章宗时领右丞相,韪其议。寻上章请老,诏谕之曰:“卿忠直敢言,匡益甚多,未 可使去左右。”迁太常卿,仍兼谏职。 时郡县多阙官,久约言:“世岂乏材,阂于资格故也。明诏每责大臣以守格法 而滞人材,乞断自宸衷而力行之。”世宗曰:“此事宰相不属意,而使谏臣言之欤?” 即日授刺史者数人。久约又言,宜令亲王以下职官递相推举,世宗曰:“荐举人材, 惟宰相当为耳,他官品虽高,岂能皆有知人之监?方今县令最阙,宜令刺史以上举 可为县令者,朕将察其实能而用之。”又谓久约曰:“近日察举好官,皆是诸科监 临,全无进士,何也?岂荐举之法已有奸弊,不可久行乎?”久约曰:“诸科中岂 无廉能人,不因察举有终身不至县令者,此法未可废也。”上曰:“尔举孙必福是 乎?”久约曰:“臣顷任磁州时,必福为武安丞,臣见其廉洁向公,无所顾避,所 以保举。不谓必福既任警巡使,处决凝滞。”上曰:“必福非独迟缓,亦全不解事, 所以罪不及保官者,幸其无赃污耳。”久约无以对。必福五经出身,盖诸科人,故 上问及之。翌日侍朝,故事,宰相奏事则近臣退避,久约欲趋出,世宗止之,自是 谏臣不避,以为常。 章宗即位,久约以国富民贫、本轻末重、任人太杂、吏权太重、官盐价高、坊 场害民、与夫选左右、择守令八事为献,皆嘉纳之。再乞致仕,不许,授横海军节 度使以优佚之。明昌二年致仕,卒。久约隽朗敢言,性友弟,为文典赡,有外祖之 风云。 李晏,字致美,泽州高平人。性警敏,倜傥尚气。皇统六年,登经义进士第。 调岳阳丞。再转辽阳府推官,历中牟令。会海陵方营汴京,运木于河,晏领之。晏 以经三门之险,前后失败者众,乃驰白行台,以其木散投之水,使工取于下流,人 皆便之。丁内艰,服除,召补尚书省令史。辞去,为卫州防御判官。世宗素识其才 名,寻召为应奉翰林文字,特令诣阁谢,上顾谓左右曰:“李晏精神如旧。”慰劳 甚悉。时方议郊礼,命摄太常博士,俄而真授。为高丽读册官,五迁秘书少监,兼 尚书礼部郎中,除西京副留守。世宗谓侍臣曰:“翰林旧人少,新进士类不学,至 于诏赦册命之文鲜有能者,可选外任有文章士为之。”左右举晏,上曰:“李晏朕 所自识。”于是召为翰林直学士,兼太常少卿。以母老乞归养,授郑州防御使,未 赴,母卒。起复为翰林直学士。 世宗御后阁,召晏读新进士所对策,至“县令阙员取之何道”,上曰:“朕夙 夜思此,未知所出。”晏对曰:“臣伏念久矣,但无路不敢言。今幸待罪侍从,得 承大问,愿竭所知。”上曰:“然则何如?”对曰:“国朝设科取士,始分南北两 选,北选百人,南选百五十人,合二百五十人。词赋经义入仕之人既多,所以县令 未尝阙员。其后南北通选,止设词赋一科,每举限取六七十人。入仕之人既少,县 令阙员,盖由此也。”上以为然,诏后取人毋限以数。寻擢吏部侍郎,兼前职,谕 旨曰:“卿性果敢,有激扬之意,故以授卿,宜加审慎,毋涉荒唐。”俄为中都路 推排使,迁翰林侍讲学士,兼御史中丞。 mpanel(1); 会朝士以病谒告,世宗意其诈,谓晏曰:“卿素刚正,今某诈病,以宰相亲故, 畏而不纠欤?”晏跪对曰:“臣虽老,平生所恃者,诚与直尔。百官病告,监察当 视。臣为中丞,官吏奸私则当言之。病而在告,此小事臣容有不知,其畏宰相何图 焉。”既出,世宗目送之,曰:“晏年老,气犹未衰。”一日,御史台奏请增监察 员,上曰:“采察内外官吏,固系监察。然尔等有所闻知,亦当弹劾。况纠正非违, 台官职也,苟不能正其身,如正人何?”顾谓晏曰:“豳王年少未练,朕以台事委 卿,当一一用意。” 初,锦州龙宫寺,辽主拨赐户民俾输税于寺,岁久皆以为奴,有欲诉者害之岛 中。晏乃具奏:“在律,僧不杀生,况人命乎!辽以良民为二税户,此不道之甚也, 今幸遇圣朝,乞尽释为良。”世宗纳其言,于是获免者六百余人。故同判大睦亲府 事谋衍家有民质券,积其息不能偿,因没为奴,屡诉有司不能直,至是,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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