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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8 卷 志第三十九 百官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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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第三十九 百官四 ○符制 初,穆宗之前,诸部长各刻信牌,交互驰驿,讯事扰人。太祖献议,自非穆宗 之命,擅制牌号者置重法。自是,号令始一。收国二年九月,始制金牌,后又有银 牌、木牌之制。盖金牌以授万户,银牌以授猛安,木牌则谋克、蒲辇所佩者也。故 国初与空名宣头付军帅,以为功赏。 递牌,即国初之信牌也。至皇统五年三月,复更造金银牌,其制皆不传。大定 二十九年,制绿油红字者,尚书省文字省递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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