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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17 卷 列传第七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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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传第七十六 ○邵亢 从父必 冯京 钱惟演 从弟易 易子彦远 明逸 诸孙景谌勰 即 邵亢,字兴宗,丹阳人。幼聪发过人,方十岁,日诵书五千言。赋诗豪纵,乡 先生见者皆惊伟之。再试开封,当第一,以赋失韵,弗取。范仲淹举亢茂才异等, 时布衣被召者十四人,试崇政殿,独亢策入等,除建康军节度推官。或言所对策字 少,不应式,宰相张士逊与之姻家,故得预选,遂报罢。而士逊子实娶它邵,与亢 同姓耳。士逊既不能与直,亢亦不自言。 赵元吴叛,亢言:“用兵在于择将,今天下久不知战,而所任多儒臣,未必能 应变。武人得长一军,又已老,讵能身先矢石哉?间起故家恩幸子弟,彼安识攻守 之计?况将与卒素不相附,又亡坚甲利兵之御。此不待两军相当,而胜败之机,固 已形矣。”因献《兵说》十篇。 召试秘阁,授颍州团练推官。晏殊为守,一以事诿之。民税旧输陈、蔡,转运 使又欲覆折缗钱,且多取之。亢言:“民之移输,劳费已甚。方仍岁水旱,又从而 加取,无乃不可乎?”遂止。入为国子监直讲、馆阁校勘、同知太常礼院。张贵妃 薨,立园陵,禁京城乐一月,亢累疏罢之。进集贤校理。仁宗继嗣未立,亢言: “国之外患在边圉,然御之之术,不过羁縻勿绝而已。内患则不然,系社稷之安危, 不可不蚤定也。”提点开封县镇公事。比有纵火者,一不获则主吏坐罪,民或自燔 其居以中吏。亢请非延及旁舍者,虽失捕,得勿坐。徙为府推官,改度支判官。 契丹遣使贺乾元节,未至,仁宗崩。议者谓宜却,或欲俟其及国门而谕使之还, 亢请令奉书至柩前,使见嗣君。从之。选为颍王府翊善,加直史馆。召对群玉殿, 英宗访以世事,称之曰:“学士真国器也。”擢同修起居注。建言:“陛下初政, 欲治国者先齐家,颍王且授室,愿采用古昏礼。公主下降,不宜厌舅姑之尊。”帝 深纳之。他日,谕王曰:“以翊善端直朴厚,辍为谏官矣。”王出道帝语,遂以知 制诰知谏院。东宫建,为右庶子。 神宗立,迁龙图阁直学士。有谮之者曰:“先帝大渐时,亢尝建垂帘之议。” 御史吴申即论之。帝知其妄,置不问。亢自诉曰:“方先帝不豫,群臣莫得进见, 臣无由面陈,必有章奏。乞索之禁中,若得之,臣当伏诛;不然,则谗臣者,岂宜 但已,愿下狱考实。”帝不许。时待制以上为帅、守,每他徙必迁职秩,亢请未满 两岁者勿推恩。王陶劾韩琦,吴奎与之辨。亢诋奎所言颠倒,失大臣体,盖欲亻并 撼琦。琦与奎竟同日去。 进枢密直学士、知开封府。亢遇事敏密,吏操辞牍至前,皆反覆阅之。人或以 为劳,亢曰:“决是非于须臾,正当尔。初虽烦,后乃省也。”籍里闾恶少年与吏 之废停者,一有所犯,皆迁处之,畿下斗讼为之衰止。拜枢密副使。 夏人诱杀知保安军杨定,朝廷谋西讨。亢曰:“天下财力殚屈,未宜用兵,唯 当降意抚纳,俟不顺命,则师出有名矣。”因条上其事。诏报之曰:“中国民力, 大事也。兵兴之后,不无倍率,人心一摇,安危所系。今动自我始,先违信誓,契 丹闻之,将不期而自合,兹朕所深忧者。当悉如卿计。”未几,夏主谅祚死,国人 执杀定者来请和。或欲乘此更取塞门地,亢以为幸人之丧,非义也,乃止。 亢在枢密逾年,无大补益,帝颇厌之,尝与谏官孙觉言,欲以陈升之代亢,而 使守长安。觉遽劾亢荐升之,帝怒其希指,黜觉,亢亦引疾辞,以资政殿学士知越 州。历郑、郓、亳三州。薨,年六十一。赠吏部尚书,即其乡赐以居宅,谥曰安简。 从父必。 必字不疑。举进士,为上元主簿。国子监立石经,必善篆隶,召充直讲。选为 《唐书》编修官。必以史出众手,非古人撰述之体,辞不就。进集贤校理、同知太 常礼院。天子且亲祠,执事者习礼坛下。必言:“《周官・大宗伯》:‘凡王之祷 祠,肄仪为位。’郑康成释云:‘若今肄司徒府。’古礼如此。今即祠所习之,为 不敬。”乃徙于尚书省。张贵妃受册,礼官议命妇入贺仪未决,或曰:“妃为修媛 时,命妇已不敢亢礼,况今日乎?”必曰:“宫省事秘不可知。既下有司议,惟有 外一品南省上事百官班见之仪,然礼无不答。”众议乃定。 mpanel(1); 出知常州,召为开封府推官。坐在常州日杖人至死,责监邵武税,然杖者实不 死。久之,知高邮军,提点淮南刑狱,为京西转运使。必居官震厉风采,始至郡, 惟一赴宴集;行部,但一受酒食之馈。以为数会聚则人情狎,多受馈则不能行事, 非使者体也。入修起居注、知制诰。 雄州种木道上,契丹遣人夜伐去,又数渔界河中。事闻,命必往使,必以理折 契丹,屈之。还,知谏院。编《仁宗御集》成,迁宝文阁直学士、权三司使,加龙 图阁学士、知成都。卒于道,年六十四。遣中使护其丧归。 冯京,字当世,鄂州江夏人。少隽迈不群,举进士,自乡举、礼部以至廷试, 皆第一。时犹未娶,张尧佐方负宫掖势,欲妻以女。拥至其家,束之以金带,曰: “此上意也。”顷之,宫中持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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