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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47 卷 志第一百 仪卫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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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第一百 仪卫五 ○绍兴卤簿 皇太后皇后卤簿 皇太子卤簿 妃附 王公以下卤簿 绍兴卤簿。宋初,大驾用一万一千二百二十二人。宣和,增用二万六十一人。 建炎初,裁定一千三百三十五人。绍兴初,用宋初之数,十六年以后,遂用一万五 千五十人;明堂三分省一,用一万一十五人,孝宗用六千八百八十九人,明堂用三 千三百十九人。以后,并用孝宗之数。 绍兴用象六、副象一。 乾道用象一,淳熙用象六而不设副,绍熙如乾道,庆元 后不设。 六引。第一引,清道二人; 孝宗省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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