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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45 卷 志第九十八 仪卫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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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第九十八 仪卫三 ○国初卤簿 国初卤簿。太祖建隆四年,将郊祀,大礼使范质与卤簿使张昭、仪仗使刘温叟, 同详定大驾卤簿之制,惟得唐长兴《南郊卤簿字图》,校以令文,颇有阔略违戾者。 礼仪使陶谷建议:“金吾及诸卫将军导驾及押仗,旧服紫衣,请依《开元礼》各服 本色绣袍。金吾以辟邪,左右卫以瑞马,骁卫以雕虎,威卫以赤豹,武卫以瑞鹰, 领军卫以白泽,监门卫以师子,千牛卫以犀牛,六军以孔雀为文。旧,执仗军士悉 衣五色画衣,随人数给之,无有准式,请以五行相生之色为次,黑衣先之,青衣次 之,赤、黄、白又次之。大驾五辂,各有副车,近代浸废,请依令文增造。又案明 宗旧图,导驾三引而仪仗法物人数多,周太祖卤簿六引而人数少,请准令文用六引, 其卤簿各依本品以给。”从之。旧清游队有甲骑具装,亡其制度,谷以其所记造之。 又作大辇,皆率意定其制。谷又取天文大角、摄提列星之象,作摄提旗及北斗旗、 二十八宿旗、十二辰旗、龙墀十三旗、五方神旗、五方凤旗、四渎旗。时有贡黄鹦 鹉、白兔,及驯象自来,又作金鹦鹉、玉兔、驯象旗。太祖又诏别造大黄龙负图旗 一,大神旗六,日旗一,月旗一,君王万岁旗一,天下太平旗一,师子旗二,金鸾 旗一,金凤旗一,五龙旗五,凡二十一旗,皆有架,南郊用之。大黄龙负图旗陈于 明德门前,余二十旗悉立于宿顿宫前,遇朝会册礼,亦皆陈于殿庭。凡马步仪仗, 共一万一千二百二十二人,悉用禁军。大将军、将军以军主、都虞候摄事,中郎将、 都尉以指挥使、副指挥使摄事,校尉、主帅以军使、副兵马使、都头、副都头、十 将摄事。 乾德三年,蜀平,命左拾遗孙逢吉收蜀法物,其不中度者悉毁之。是岁,太祖 亲阅卤簿。四年,始令改画衣为绣衣,至开宝三年而成,谓之“绣衣卤簿”。其后 郊祀皆用之。军卫羽仪,自是浸甚。每大祀,命大礼、礼仪、仪仗、卤簿、桥道顿 递五使,卤簿使专掌定字图排列,仪仗使纠督之,大礼及余使同按阅,致斋日巡仗。 又命殿前大校管勾捧日、奉宸队,侍卫大校勾当仪仗兵队,捧日、天武厢主四人, 编排捧日、奉宸队及执仗人,内诸司使、副使三员同押仪仗,别二员编排导引官。 六年,诏节度使已下,除在京巡检及押仪仗外,并令服裤褶衣导引。 太宗至道中,令有司以绢画为图,图凡三幅,中幅车辂、六引及导驾官,外两 幅仪卫,其警场青城,又别为图,图成,以藏秘阁。凡仗内自行事官、排列职掌并 捧日、奉宸、散手天武外,步骑一万九千一百九十八人,此极盛也。 真宗咸平五年,诏南郊仪仗引驾官,不得多带从人。宰臣,亲王,枢密、宣徽 使,参知政事,枢密副使,三司使,各四人。尚书,节度使,翰林学士、侍读、侍 讲学士,各三人。给事,谏议,知制诰,大卿监,金吾大将军,枢密都承旨、副承 旨,客省阁门使、副使,诸司使、副使至内殿崇班,各二人。少卿监,诸行郎中已 下,阁门祗候已下,各一人。又诏南郊引驾官,中书、枢密院一行在东,亲王一行 在西,余依官次。大中祥符元年,改小驾为鸾驾。 自太祖易绣衣卤簿后,太宗、真宗皆增益之。仁宗即位,仪典多袭前世,宋绶 定卤簿,为《图记》十卷上之,诏以付秘阁。凡大驾,用二万六十一人,大率以太 仆寺主车辂,殿中省主舆辇、伞扇、御马,金吾主纛、槊、十六骑、引驾细仗、牙 门,六军主枪仗,尚书兵部主六引诸队、大角、五牛旗,门下省主宝案,司天台主 钟漏,太常主鼓吹,朝服法物库出旗器、名物、衣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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