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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文史第二十八
贞观初,太宗谓监修国史房玄龄曰:“比见前、后《汉史》载录扬雄《甘泉》、
《羽猎》,司马相如《子虚》、《上林》,班固《两都》等赋,此既文体浮华,无
益劝诫,何假书之史策?其有上书论事,词理切直,可裨于政理者,朕从与不从皆
须备载。”
贞观十一年,著作佐郎邓隆表请编次太宗文章为集。太宗谓曰:“朕若制事出
令,有益于人者,史则书之,足为不朽。若事不师古,乱政害物,虽有词藻,终贻
后代笑,非所须也。只如梁武帝父子及陈后主、隋炀帝,亦大有文集,而所为多不
法,宗社皆须臾倾覆。凡人主惟在德行,何必要事文章耶?”竟不许。
贞观十三年,褚遂良为谏议大夫,兼知起居注。太宗问曰:“卿比知起居,书
何等事?大抵于人君得观见否?朕欲见此注记者,将却观所为得失以自警戒耳。”
遂良曰:“今之起居,古之左、右史,以记人君言行,善恶毕书,庶几人主不为非
法,不闻帝王躬自观史。”太宗曰:“朕有不善,卿必记耶?”遂良曰:“臣闻守
道不如守官,臣职当载笔,何不书之?”黄门侍郎刘洎进曰:“人君有过失,如日
月之蚀,人皆见之。设令遂良不记,天下之人皆记之矣。”
贞观十四年,太宗谓房玄龄曰:“朕每观前代史书,彰善瘅恶,足为将来规诫。
不知自古当代国史,何因不令帝王亲见之?”对曰:“国史既善恶必书,庶几人主
不为非法。止应畏有忤旨,故不得见也。”太宗曰:“朕意殊不同古人。今欲自看
国史者,盖有善事,固不须论;若有不善,亦欲以为鉴诫,使得自修改耳。卿可撰
录进来。”玄龄等遂删略国史为编年体,撰高祖、太宗实录各二十卷,表上之。太
宗见六月四日事,语多微文,乃谓玄龄曰:“昔周公诛管、蔡而周室安,季友鸩叔
牙而鲁国宁。朕之所为,义同此类,盖所以安社稷,利万民耳。史官执笔,何烦有
隐?宜即改削浮词,直书其事。”侍中魏征奏曰:“臣闻人主位居尊极,无所忌惮。
惟有国史,用为惩恶劝善,书不以实,后嗣何观?陛下今遣史官正其辞,雅合至公
之道。”
礼乐第二十九
太宗初即位,谓侍臣曰:“准《礼》,名,终将讳之。前古帝王,亦不生讳其
名,故周文王名昌,《周诗》云:‘克昌厥后。’春秋时鲁庄公名同,十六年《经》
书:‘齐侯、宋公同盟于幽。’惟近代诸帝,妄为节制,特令生避其讳,理非通允,
宜有改张。”因诏曰:“依《礼》,二名义不偏讳,尼父达圣,非无前指。近世以
来,曲为节制,两字兼避,废阙已多,率意而行,有违经语。今宜依据礼典,务从
简约,仰效先哲,垂法将来,其官号人名,及公私文籍,有‘世’及‘民’两字不
连读,并不须避。”
贞观二年,中书舍人高季辅上疏曰:“窃见密王元晓等俱是懿亲,陛下友爱之
怀,义高古昔,分以车服,委以藩维,须依礼仪,以副瞻望。比见帝子拜诸叔,诸
叔亦即答拜,王爵既同,家人有礼,岂合如此颠倒昭穆?伏愿一垂训诫,永循彝则。”
太宗乃诏元晓等,不得答吴王恪、魏王泰兄弟拜。
贞观四年,太宗谓侍臣曰:“经闻京城士庶居父母丧者,乃有信巫书之言,辰
日不哭,以此辞于吊问,拘忌辍哀,败俗伤风,极乖人理。宜令州县教导,齐之以
礼典。”
贞观五年,太宗谓侍臣曰:佛道设教,本行善事,岂遣僧尼道士等妄自尊崇,
坐受父母之拜,损害风俗,悖乱礼经?宜即禁断,仍令致拜于父母。”
贞观六年,太宗谓尚书左仆射房玄龄曰:“比有山东崔、卢、李、郑四姓,虽
累叶陵迟,犹恃其旧地,好自矜大,称为士大夫。每嫁女他族,必广索聘财,以多
为贵,论数定约,同于市贾,甚损风俗,有紊礼经。既轻重失宜,理须改革。”乃
诏吏部尚书高士廉、御史大夫韦挺、中书侍郎岑文本、礼部侍郎令狐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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