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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纪十七】起阏逢摄提格,尽屠维协洽,凡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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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第二十五 【汉纪十七】起阏逢摄提格,尽屠维协洽,凡六年。 中宗孝宣皇帝上之下地节三年(甲寅,公元前六七年) 春,三月,诏曰:“盖闻有功不赏,有罪不诛,虽唐、虞不能以化天下。今胶 东相王成,劳来不怠,流民自占八万馀口,治有异等之效。其赐成爵关内侯,秩中 二千石。”未及征用,会病卒官。后诏使丞相、御史问郡、国上 计长史、守丞以政令得失。或对言:“前胶东相成伪自增加以蒙显赏。”是后俗吏 多为虚名云。 夏,四月,戊申,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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